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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3章:一身雙魂

  從井口出去是不可能了,除非他將自己的身體碎得和李益一樣!

  不過天無絕人之路,他很快就找到了另一個出口,從井底鑽了出去!

  鑽出井口之後,本來第一件事就應該去找李脂,但是,在踏出一步之後,他就停住了,自己不但沒有救下李益,一身的法器丟了不說,還被殭屍抓傷了!


  去見李脂,哪裡有臉啊!


  在井口的豪情壯語,此時就像是一個個的耳光,回抽在他的臉上!


  他沖著李脂所在的方向說了一句「脂妹,我對不起你,我沒臉見你!」便抹著眼淚大踏步地離去了!

  離開了就真能一身輕鬆嗎?當然不可能,此後的幾十年歲月,他一直在愧疚和病痛中踱過,他也曾動過因為太過思念,想回去尋找李脂的念頭,但是,看著自己發臭的傷口,他立即就否定了這個念頭!

  此後,因為越來越自卑,封閉,他將所有的想法都壓了下來!

  一直到幾十年後的今天!

  也許白老頭知道自己來日無多,鼓起勇氣去了一次前水村,見到李脂婆婆的現狀之後怒不可遏,決定為他們被毀掉的人生討一個說法,也許是他窩囊了一輩子,積蓄的怒火需要找一個發泄的地方!


  於是,他便設計了這一連串的事情,讓自己變得更強,然後進到了三十多年前讓他受盡屈辱的枯井,與殭屍王決一死戰!他雖然沒有能夠最終殺死殭屍王,但是在皮老頭的接力之下,這個目標最終完成了!


  這其中有一半是我的想象,因為白老頭一開始就對我有所隱瞞!不對,不僅是對我和方圓,他連皮宏德也隱瞞了幾十年,他只說自己是打抱不平,從來都沒有提自己與李脂有一段情!


  而李脂,因為心中那虛無飄緲的希望,一直等了她足足三十多年,那塊半月形的待嫁牌,在門上掛了足足三十多年,到今天,終於等來結果了,卻是弟弟和白高明的屍體。


  她的弟弟李益,在掉入枯井的瞬間就已經死了,而白光明,卻是前幾天才死的,他用了三十多年的時間,完成了對李脂婆婆的承諾,可是那又有什麼用呢?

  李脂婆婆將李益的屍骨擺好了,沖我揮了揮手說道:「小夥子,女娃娃,過來幫我個忙吧!」


  我們隨著李脂婆婆進到後院,李脂婆婆取下鑰匙,將雜物間的門打開!揮手趕著揚起的灰塵道:「其實,我也做過兩手準備的,你們來看,我準備了兩具棺材,一具小棺,一具大棺,小棺是我弟弟的,量著他衣服的尺寸做的,大棺比普通人的棺材要大一些,知道為什麼嗎?這叫雙人棺,光明如果已經死了,先葬入棺,等到我死了,將屍體擺進去就好了……」


  李脂婆婆讓我們抬小棺材,她蒼老的手,卻在撫摸著大棺的棺蓋,半晌悠悠地冒出一句「棺材有點大,太空了!」聽到李脂婆婆的話,我突然感覺十分憂傷!

  白老頭變成了紫毛殭屍了,按照這邊的習俗,殭屍的屍體必須火化,火化后的灰都不能入棺下葬,要放在太陽底下曝晒七七四十九天,事實上不用七七四十九天,最多七天的時候,骨灰就被風吹散了……


  白光明不能入土為安,因此,李脂婆婆才會感慨這麼大的棺材,好空啊!


  我和方圓將小棺材抬到了堂屋,李脂婆婆在棺材里鋪了九塊錦帕,然後將李益小小的屍骨往裡撿,一邊撿一邊問我們:「你們知道井中殭屍的來歷嗎?」


  我想了想說道:「是回水灣村的那位被滅九族的狀元嗎?」


  「你怎麼知道?」李脂婆婆頗為驚異。


  我怎麼會不知道呢!一路聽來的傳說再加上我自己的推理判斷,得出這個結論並不難,其中最重要的是殭屍王身上已經縫合的傷口,像是千刀萬剮之後縫合起來的!

  古時候最狠的刑罰就是剮了!用魚網將人緊緊地綁起來,捆好了之後,皮肉就會從漁網之中鼓起來,這時候,行刑之人拿一把小刀,一塊一塊地切肉!一直切上一千刀。人要是中途死了拉倒,要是還沒有死,就在脖子上補一刀!殭屍王脖子上沒有好傷,因為在剮的中途就死了。這也正常,一個文弱書生,能撐得了多久呢。


  無論犯了多大的罪,只要不是叛國謀反,一般在行刑之後是允許收屍的,天才少年的九族都被滅了,收屍的就不知道是誰了,那人為天才少年收屍之後,還將劊子手割下的一千塊皮肉都鏠了上去,也算是有耐心了!

  不過因為他縫屍用的是黑線,縫好之後,就像是殭屍王身上爬滿好黑螞蟻一樣,密集恐懼症的人看一眼估計就得被嚇暈過去!屍體縫好之後,那人千里迢迢地將他運回家鄉,不知道是有心還是無意,總之,天才少年在深深怨念的影響之下,最終變成了殭屍王!

  我將自己的猜測簡略了說了一遍道:「……如果他是回水灣村的天才少年,他是怎麼變成殭屍王的呢,又是怎麼被鎖在枯井之下的呢?」


  「殭屍王,你說他是殭屍王?」李脂婆婆問我。


  「是啊!」事到如今,也沒有什麼是不能放開了說的了,我說道:「李脂婆婆,你可能不知道,殭屍王十分厲害,怎麼形容呢,和人比起來,就像是羊群中的老虎,我們趕屍人與普通人不一樣,可在殭屍王這隻老虎的眼中也頂多算是一隻野狗而已,我跟你說實話,如果不是我白師叔捨身成仁,將自己變成紫僵,估計還傷不了殭屍王呢!」


  「哦!」李脂婆婆連連點頭道:「原來如此,原來如此!」


  李脂婆婆告訴我們,回水灣村是周姓大族,那位天才少年叫做周連元,不過他並不是天生的天才少年,他之所以讀書那麼厲害,是因為他有一個叔叔本事高強,為他煉魂了,一身雙魂,比普通人自然厲害得多,這才會連中三元,一直到金巒殿前,但是,正是因為天才少年周連元煉有雙魂,身上陰氣沉重,處於半生半死之間,有一個致命的毛病——很多大字寫不全!什麼叫大字?天是大字,帝是大字,龍是大字,等等等等,他在寫這些大字的時候,因為天道的影響,是寫不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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