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有貓膩
她坐在河邊,彷彿丟了魂,她來到這裡的第三天,就已經完成了人生大事成親,還經歷了跟婆婆吵架,雖然不是她的婆婆。
總歸是,將人折騰的不想活。
男人不行,家底也不行,一貧如洗,一無所有,更重要的是,她還束手無策,活著真的是覺得一點意思都沒有。
她不由得探頭朝河裡面看去,若是她掉進這河裡,她死的了嗎?會不會能夠帶她回到現代,又重新坐在舒服的空調屋裡?
她保證,到時候她再也不會嫌棄項目難做,也不會嫌棄樓下的飯菜難吃,她會好好的工作,好好的生活。
可是,一切都回不去了,就算是她再跳下去,她也不會死,因為她會水。
「咳咳!」突然身後傳來兩聲咳嗽,牧晚歌有些意外,她轉過頭去,卻是看到了沈轍。
「你來做什麼?」牧晚歌瞥了沈轍一眼,說道:「你這病秧子,小心到時候吹風又冷死啊。」
「你就這麼想要咒我死啊?」沈轍白了牧晚歌一眼,在她的身邊坐下。
他也不說話,亦是看著這河邊的水,看著它滾滾的向東流去。
奇怪的是,有著他在身邊,牧晚歌剛剛那顆迷惘的不行的心臟,慢慢的回暖過來了,這會兒,寒風一吹,她忍不住的打了一個寒顫,道:「你究竟來幹嘛的?你別坐我身邊,我覺得滲的慌。」
「我來告訴你一個好消息。」沈轍側頭看著牧晚歌說道:「你方才不說跟我說分家嘛,我仔細的想了想,覺得你這個提議很好,所以已經跟我叔叔他們說了,他們也答應分家了。」
「啊?」牧晚歌聽到沈轍這話后,臉上卻是並沒有多少喜悅,她只是看著沈轍,說道:「你還真的跟你叔叔他們說分家了。」
「嗯。」沈轍點點頭,道:「這不是你剛剛對我說的嗎?我怎麼感覺你好像有些並不是很開心的樣子呢?」
「我是說要分家,但是我沒有說是今天啊。」牧晚歌看了沈轍一眼,道:「我們如果今天分家,那我們今晚上住哪裡?」
「我也沒有說今天分家啊,我只是說他們答應分家了。」沈轍說道。
「那就好。」牧晚歌拍拍胸脯,道:「分家呢,當然是越早越好,不過分家的東西可以弄清楚,我得回家問問我爹娘,當初你爹娘過世的時候,有多少財產,這些都要分給我們才行。」
「嗯。」沈轍點點頭,道:「你放心,這些我會說的。」
「可是,到時候我也不會種田呀。」牧晚歌一說起分家,就想起以後的事情來了,她道:「我不會種田,你呢?」
「我也不會。」沈轍搖搖頭,說道:「我是讀書人,種田這事,是我們讀書人做的么?」
「那怎麼辦?」牧晚歌一時之間有些煩惱起來,她仔細的想著,將方才的悲傷全部都拋到九霄雲外去了,想了很久,她靈光一閃,說道:「對啊,我們可以佣種給別人啊,然後自己收租子就行了。」
「對。」沈轍點點頭,心道:那麼一點田地,光是收租子,恐怕是無法維持生活。
「到時候光靠收租,我們肯定吃不飽,到時候你去抄書賺錢好不好?我在家中給你做飯。」牧晚歌又說道。
沈轍點點頭,這會兒,她心情不好,她說什麼,他便依著她了,省的她想不通,等下撲通一聲跳到河裡,等下自己得下去救她,還得將一身給弄濕。
「那行,那我們回家吧。」牧晚歌將沈轍一切都答應,也不想要在這河邊多呆了,無它,冷啊!
蹲坐了許久,腳都有點麻了,牧晚歌撐著身子站起來,然後才扶起沈轍,接過他手中的拐杖,扶著慢悠悠的往家中走去。
回到了家,秦氏也沒有說什麼,倒是沈守業見到牧晚歌回來,說了句,「回來了?我知道沈轍這孩子之前打你,是他不對,你就不要生氣了,我看你們如今這樣互相依靠挺好的。」
「對不起,叔叔。」牧晚歌既然跟沈轍講同了,也要跟他們分家了,自然也用不著跟他們劍拔弩張,她很有禮貌的同沈守業道歉,一家人又恢復到和和氣氣的模樣了。
「好好好,回來了,來吃飯吧,我今天說了你嬸子一頓,晚上我們吃白米飯。」沈守業說道。
「這麼好啊。」牧晚歌揉揉自己的肚子,她今兒可是餓了一天,聽到說有飯吃,她別的都不想了。
沈守業見到她這模樣,憨厚的臉上露出了笑來,讓牧晚歌覺得他這人還挺好的嘛。
走到屋子裡面,飯菜都已經擺好了,果真是白米飯,而且今天桌子上還有了兩道菜,一道菜是斬碎了的蘿蔔葉,一道菜是罈子裡面撈出來的酸豆角。
雖然算不上什麼好菜,但是牧晚歌餓了兩天,她對這菜已經感到很滿足了。
「之前我正打算讓沈荷兩人去找你們呢,誰知道你們就自己回來了,都是一家人,吵過鬧過了,還是一家人,不要見怪,來,坐。」沈守業走到主位,同牧晚歌說道。
牧晚歌便坐下來,秦氏也坐下來,卻是看了牧晚歌一眼,臉上和和氣氣的,道:「晚歌啊,今天早上的事情,是嬸子不對,嬸子也是擔心這個家,你不要見怪。」
要說沈守業態度好,牧晚歌還覺得可以理解,可是秦氏對她這麼和氣,她便覺得有些奇怪了,甚至聽到秦氏的話,她渾身都要起雞皮疙瘩了,總覺得這一頓飯是鴻門宴,有什麼貓膩。
但是她餓呀,人在餓的時候,是不會思考什麼的,牧晚歌覺得,天大地大,她吃飽了再說,反正他們若是有什麼話要說的,吃不吃他們都要說,若是有什麼陰謀,也與這頓飯無關,這飯裡面總不可能放老鼠藥吧。
這樣想著,牧晚歌便拿起筷子大口吃了起來,這酸豆角酸溜溜的,雖然沒有什麼油水,但是味道還不賴,這蘿蔔菜由於沒有放鹽,倒是有點苦,不過維生素是人體必須要攝入的,牧晚歌也不是什麼吃不了苦的人,便也大口吃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