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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京城到臨清需要半個月,仙衣一路都有些忐忑,畢竟在前世的小說里,像這樣長時間的旅途,很少說沒有遇到搶劫啊,追殺啊或者劫持的,只是,直到進入了臨清縣,仙衣才知道自己算是白操心了,這一路不但舒舒服服,毫無危險,而且還要比之前預計的提早了三天到達,可見小說就是小說,狗血也不是次次都有的。


  臨清實在是個小鎮,且三面環山,附近臨近的村子只有三四個,村裡人大部分務農,小部分靠著臨山打獵過活,雖然不至於餓死,不過也算不上富裕。仙衣坐在馬車上,悄悄看著車外過往的行人,似乎也能理解姑太太老想打秋風以及孟蕙藍想要嫁入富家的心情了,這裡與京城的富麗堂皇幾乎算是兩個世界,建築物很少超過兩層,青磚瓦房都顯得老舊而狹小,行人多是粗布,就算有些帶著小廝出門的少爺,也穿的樸素簡單,頂多顏色要鮮亮一些,布料也細緻一些,但在仙衣眼裡,這些所謂的富家子穿著的還不如金府的管事。


  「什麼想法?」金風華看仙衣無趣的放下帘子,就問道。


  「窮!」這是事實,沒什麼好掩飾的,仙衣也不用假裝自己是個不在乎貧富的女子,說實話,她一點不喜歡什麼田園生活,畢竟前世小說里說的太過美好,而在現實中這種苦真不是她們這些嬌生慣養的女子吃的下的,至於靠著自己發家致富,那是想都不要想,不說有沒有那個資本,就說周圍的環境也不一定允許,要知道,就連前世那麼開放的地方女子創業都比男子要困難呢,更何況這種封建社會。所以說女子嫁人相當於第二次投胎,這話流傳千古,絕對有它的道理,古代的女人可不比現代女人差。


  金風華似乎很高興仙衣的直接,居然跟著點頭道:「就是窮鄉僻壤。」


  一行人先是將韓姨娘的棺槨寄放到離金家祖宅最近的道觀,然後又商議好下葬的時候,再派了人去金家族長那裡通報一聲,雖然在離開金府前金府就送了信過來知會過,可進祖墳是需要族長同意還要寫文書的,不可能隨隨便便就挑了地方埋進去。除了族長外,金風華誰都沒有通知,反正韓姨娘下葬這些人都不會來,還不如暫不聯絡,等安定下來再考慮會客的事兒。


  安置好了棺槨,仙衣還以為金風華會帶她去準備好的院落,誰知道他們居然去了客棧,而未來的住所還不知道在什麼地方。一開始仙衣還以為金風華不準備在這裡常住,等韓姨娘下了葬就走人,可一問才知道,金風華居然只是想要體驗平民初到異鄉的生活,至於房子什麼的,他要自己選。


  原本已經對金風華的任性有了一定了解的仙衣,再一次沉默了。


  幾人到了客棧,仙衣還沒換身衣服,外頭金風華的小廝就帶了個小丫頭過來,說是金風華給仙衣準備的大丫頭,仙衣二話不說就留了下來。說起來,原本陪著金風華去臨清的人就很少,除了馬夫和金風華原來的小廝外,就只有鏢局的人,然而等他們出了京城之後,仙衣就發現金風華身邊的小廝換了人,就連跟著的馬夫雖然人沒換,可神態舉止卻與在金府時完全不同,就更別提鏢局的人了,新換的都對金風華格外恭敬,仙衣再瞎也看出來了,這是金風華都換成了自己人。


  小丫頭年紀不大,看上去只有十歲,梳著雙髻,蘋果臉眼睛大大的看起來很是水靈,只是個頭不高,身量也瘦,到不像大戶人家的大丫頭,只像是和雪雙那樣的三等丫頭。這丫頭名喚碧璽,人乖嘴也甜,知道好些臨清的事兒,且頭腦清晰很有分寸,表面看著嬌憨,內里卻從不越規矩,手腳也很伶俐,這讓仙衣很滿意,反正她也不打算離開金風華,更不會找死去害別人,所以根本不擔心碧璽是金風華送來監視自己的,反而覺著碧璽在自己身邊有種解悶的感覺,不會讓她一個人寂寞孤單。所以從某種程度上來說,仙衣就是個心寬的主兒,哪怕遇上金風華這麼個殺人如麻的大魔頭,她也能及時調整心態,絕做不出矯情苦逼,相愛相殺的事兒。


  有了碧璽,金風華與仙衣很快就知曉了臨清最好的地段在瓦片巷,據說這裡在前朝的時候出過三個有出息的姑娘,一個做了宮裡的貴人,一個做了王府的寵妾,還有個嫁給了邊疆的兵頭,誰知道兵頭立了大功,做了侯爺,那姑娘就成了侯爺夫人。在這個時代生女孩就叫弄瓦,而碰巧的是,在這條街出生的女子有如此大出息的不止一個,所以這裡就被後人稱作了瓦片巷,也相對比臨清其他的地方更加繁華。找准了地方,碧璽又介紹了這片算是厚道的中人孫叔,由於他價格公道,做人也實在,所以在瓦片巷這附近的人都喜歡委託孫叔,他手裡的房源也自然而然的慢慢變多。


  金風華知曉之後就開始變得興緻勃勃,也不管時間臨近旁晚,拉起仙衣就讓碧璽領著去了孫叔的家,只是他是不在意別人的感受,可這偏僻的小鎮哪裡見過如此模樣的男子,就是仙衣待在他身邊,都被他的模樣蓋過了風頭,反而瞧著仙衣的人還沒偷看金風華的人多,這讓仙衣鬆口氣的同時也有點哭笑不得,到是金風華彷彿沒感覺一樣。


  孫叔剛放下飯碗,他年紀大約四十多歲,家裡有個婆娘,長得略微富態,與他又是青梅竹馬,兩人婚後生有一子,如今兒子在外頭店鋪里當掌柜還娶了人家店鋪主家的獨生閨女,算是臨清過的不錯的人家。孫叔早年跑過商,家裡有些家底,認識的人也不少,原本應該在家享福的他耐不住寂寞,便天天出去給人做中人,幾年下來,到竟然也小有名氣,於是越做越有幹勁,只是此時已是黃昏,到真是少有人這個時候登門的。


  不過,孫叔也沒猶豫,直接去開了大門,卻被門口這一男一女給驚住了,女的不用說,跟天上的仙女似的,看起來應該是大家的小姐,可那男的居然比女的還要艷麗,孫叔瞧了再三才確定這真是個少年而不是哪家貴女女扮男裝的。不過好在孫叔也不是沒見過世面的,他稍稍看了看兩人的衣著,兩人雖然看起來穿著很普通,但那布料卻只有南方才有,不是臨清這種偏僻小鎮能賣的東西。


  孫叔掃過不過一瞬,很快便和氣笑道:「兩位有事兒?」


  碧璽這時候站了出來,俏皮道:「我家少爺知曉這片兒孫叔最有本事,自然要求到門上。」


  「當不得,當不得。」孫叔連連擺手,謹慎的說道。


  「當得,當得,在下初入臨清想在臨清買座宅子落腳,因著時間倉促,到是麻煩孫叔了。」金風華一笑,美艷之餘還帶著三分靦腆,態度很是謙和,仙衣都覺著這人的芯子是不是給人穿了。


  孫叔下意識的偏偏頭,生怕被這笑容給晃瞎了眼,微微垂下眸子笑道:「不麻煩不麻煩,咱就是幹這一行的,還要多謝公子照顧咱的生意,只是不知公子想要什麼樣的宅子?」


  「不用多大,大概三進的就成,最好有個園子,有池塘更好……」說到這裡,金風華臉皮子微紅,又牽起仙衣的手,笑得略傻道:「在下是家中庶子已定了親事,現分出來單過,總要照顧到後頭子嗣。」


  仙衣覺著金風華就跟吃錯了葯一樣,還演戲演上癮了,相當初她也給金風華那忍辱偷生的表象給騙了,人家哪裡是為母忍辱,人家根本就是變態到了想要體驗被人欺負的感覺,所以說神經病根本沒有理由可言,人家想怎樣就怎樣。


  孫叔卻覺著金風華是個坦誠有擔當的年輕人,若是旁人在周圍人不了解的情況下,恐怕絕不會提出庶出的身份,畢竟庶出只比奴才好一點,但既然金風華提出來了,應該也是想要讓他給找個便宜一點的房子,而金風華身邊的少女大概是嫡母賜下的女子,所以能夠不成婚就先在一處,如此先提出來,估計也是要給鄰里一個報備,省得人家懷疑這兩人是私奔出逃,再壞了人家姑娘的名聲。


  不得不說,年紀大的人就是容易想多,而實際上金風華只是覺著無所謂而已,反正住的時間長了,誰不知道誰啊,現在他先說出來,也省得無聊的人去試探。


  「你放心吧,這事兒包我身上,我這裡正好有三處三進的院子,明兒一早帶你們去瞧瞧,看中了就告訴我,孫叔保證不坑你們。」被金風華迷惑了的孫叔豪氣的攬下了此事,甚至還熱心的告訴他們傢具和日用品在哪裡購買比較便宜。


  談妥了此事,金風華心情極好的帶著仙衣回了客棧,他忽然覺著這樣的生活真是新奇的讓他熱血沸騰,就像是一直生活在腐臭里的人,突然逃了出來,吸取了第一口的清新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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