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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二十一章 接著賣歌

  秦奮把賣歌的錢,加上從孟汝嫣那借的2000萬,自己又添了將近900萬,湊夠3000萬,把滕達喊到俱樂部附近的餐廳。


  在角落位置,秦奮要交給滕達一個任務。


  秦奮口幹舌燥地說了半小時,滕達看了他一眼說:“不就是跟上次去昆明一個套路?”


  秦奮知道,自己又把人家想簡單了。


  現在是4月份,8月將在巴黎召開奧運會。


  為了搶時間,也為了縮小範圍,秦奮從這屆的種子選手中,圈定了15個運動員,他跟滕達說,隻需要讓這些運動員拿著剛趕製出來的寫著“悅琪俱樂部”字樣的旗幟,在上麵簽名,巨大拇指就成。


  然後在運動館開業時,或者奧運會進展到某一階段,這些運動員其中有人奪金後,把照片拿出來,方法,掛到運動館牆上,或者拿到網站上登廣告。


  15名必簽運動員,秦奮時這樣安排的。


  第一,因為他準備在運動館裏打造射箭場地,為這塊場地,秦奮劃定了3個運動員,都是華夏代表團射箭隊的種子選手。


  秦奮給滕達的任務是,其中兩個拿過國際大獎的運動員必須簽下,剩一個看情況而定。


  第二,即便有些項目運動館沒有,但是因為是大項目,人氣足,所以一些選手也必須簽。


  像體操、跳水、田徑、籃球,這都是非常聚攏眼球的。


  第三,因為增加了羽毛球場地,秦奮讓滕達必須搞定兩個人,一個是王祉怡,一個是郭新娃。


  這兩人還沒參加過奧運會,但是潛力已經迸發出來,王祉怡拿過國際羽聯的黃金大獎賽冠軍,郭新娃在全運會上甚至擊敗過林丹。


  現在,倆人還不夠嶄露頭角,價格應該不貴,但是秦奮預測,二人之中至少有一人能拿到金牌。


  秦奮圈定這些人,還有一層考慮。


  他們現在都比較年輕,就算這屆奧運會上拿不到金牌,還能參加下一屆,而自己手上有他們的宣傳代言廣告,無論何時他們奪金了,都是一次爆款宣傳。


  秦奮不怕長期投資。


  隻要想一想,能在運動館牆上掛出個“名人堂”來,生意還能不火?

  秦奮告訴滕達,這兩天就去找這些運動員,別擔心錢。隻要滕達搞定合同,他就撥後續款項。


  秦奮再三叮囑滕達,運動館有的項目,一定要盯緊,像射箭、遊泳、跆拳道、散打這些,就算瞄準的運動員拿不到金牌,在愛好者心中也是有分量的名人。


  第二天,滕達就動身去各個項目國家隊了,秦奮則呆在家裏,琢磨能不能再找找靈感,寫出幾首歌。


  這一次,他想起去年“校園杯”的時候,跟著球隊一路高歌,一直挺進決賽的經曆,琢磨了一小天,寫出一首與以往不同風格的勵誌歌曲。


  《烽煙爛漫》。


  搖滾風。


  拿到《烽煙爛漫》詞和曲後,徐亮和李岩徹底不會了。


  他們實在想象不出,寫出《白色孤鴻》的人,怎麽還能寫出《烽煙爛漫》?這不是一個路數啊!這他媽有多大才?

  徐亮認可這首歌很牛逼,但同時他也很明確告訴秦奮,這樣的歌不好賣。道理很明顯,情歌有無數人唱,其中不乏成名歌手,但是這種勵誌搖滾的,樂隊卻不好找,或者即使找到了,成名樂隊也少。

  秦奮不信邪,堅持就賣這個。


  結果前次跟人聯係,第一天就有回應,可這次,整整三天,沒有人表示願意收這首歌。


  秦奮準備放棄了,他琢磨著這首歌幹脆自己和林凡來唱。


  但是第四天,終於有人回信了。


  這次傻眼的是李岩和徐亮。


  《烽煙爛漫》有人出價了,出價的不是別人,就是最擅長唱勵誌搖滾、唱出過《追夢赤子心》這種佳作的GALA樂隊!


  出價150萬!

  這個價格,在整個國內音樂市場,都是高價。


  比價格更讓人注目的是,GALA能出這麽高價格買這首歌,那說明這首歌的此曲作者已經達到相當高的水平,這樣的創作者,那是寶貝啊!

  隻要有心人關注,天底下就沒有秘密。


  很快有人就打聽到,賣歌的不是別人,就是去年引出一波輿論話題的凡琴知音。


  而就在不久前,剛冒頭的一個新人的成名曲,正是凡琴知音賣出去的《暮秋戀曲》。


  除了扼腕歎息,還能做什麽?

  盯著凡琴知音的經紀人,買歌!


  出一首買一首,砸鍋賣鐵也要買到手!

  秦奮沒讓這些人失望,第三首歌很快出爐了。


  說起來,他心裏自己都覺得有點不好意思,這首歌的靈感來自莊妍——那個跟自己一夜露水的女人。


  歌曲名叫《瞬》。


  實驗風,摻雜了前衛搖滾和Grunge兩種音樂元素,同時還有點平克?弗洛伊德那種迷幻搖滾的味道.……

  到現在,如果徐亮和李岩還不知道凡琴知音的歌究竟是誰的作品,他倆也不用混了。


  小樣出爐,大家立刻看出這是一首好歌。


  可是從demo看,這個風格似乎不太好駕馭,甚至可以說是難唱,至少想唱出那種飄渺無人煙的味道不太容易。


  還是有人出價了。


  第一個出價的,60萬。


  一個小時後,漲到80萬。


  一天後,漲到140萬。


  兩天後,漲到160萬。


  所有人都知道,已經到極限了。


  出價人提了一個要求,他覺得《瞬》demo的演唱沒有達到歌曲所要表達的極致意境,而他們公司的幾個歌手試唱之後也沒能準確把握住這首歌,所以希望凡琴知音能再提供一個更接近他們創作初衷的演唱版本。


  意思就是我都出到這個價了,你們把demo做得再精致點,配樂編曲什麽的,最好一步到位。


  其實不怪對方提要求,之前的小樣裏,秦奮隻是唱出了旋律,但沒唱出味道。


  這不是他偷懶,而是純屬自己給自己挖坑,這首歌寫出來後,他就知道,一般人唱不了,費嗓子不說,歌曲裏的一些東西還是他從跟莊妍的這段關係裏體會出來的,屬於他自己獨有的。


  問題是,這段關係連他自己都說不清道不明,所以連寫歌的人都找不到感覺,讓別人怎麽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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