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去捉奸
“人沒什麽事,我提前對人員做了轉移,好在我們動作夠快,所以並沒有被人發覺。”
阿暉小聲說著。
我有些自責,忍不住抱怨著:“你怎麽什麽都不跟我說呀!”
“這一年多以來,我知道少主你家中發生了許多的事情,並不太平,所以我並沒有通知你,也不想你過多的分心,為我們擔驚受怕。”
“是安冉,阿暉,你還記得我之前跟你提過的那個女孩安冉嗎,她是安彪的妹妹,地下城能有今天,都是因為她,一定是她報的警,我一定不會放過她的。”
我恨恨的說著,眼中浮現出來剛剛在見麵會現場她那春風得意的模樣,還有剛剛在電梯裏跟我說話時候的得意神色,我就止不住連殺了她的心都有。
“少主,別動怒,因為之前安彪的事,警察現在到處在找你,我希望少主你能保護好自己。”
阿暉在電話的另一端提醒道。
他不說我倒要忘了,雖然安彪是個十惡不赦之人,但私自處置也算是犯了法律。
“少主,至於安彪的妹妹,地下城雖然是沒了,但隻要少主你的命令,我們還是會想辦法替少主完成,畢竟保護少主,替少主掃平一切障礙是我們的使命,少主你說說看要怎麽處置這個人?”
我將手機夾在下巴下麵,推著車子往外麵走,邊走邊壓低聲音對著電話裏說:“別殺她,我們不能再有人背人命了,送她去非洲,讓她做一輩子苦力吧!”
我聽見阿暉在電話裏長長的說了一聲:“好。”
然後電話被中斷,可能是他那邊信號不怎麽好。
我回到家裏,顧明錫還沒有回來,將兩個孩子安頓好,我開始準備中午飯,早上就吃了幾個包子,又曆經了那麽多的事情,早就已經是前胸貼後背了。
我拿出來電飯鍋,剛將米淘出來倒進鍋中,手機滴滴的響了兩聲。
放下手中的活,我擦了擦手,從圍裙的大袋子裏拿出來手機,是聊天軟件,李婉兒也不知道是從哪兒知道的我的號加上我為好友,她還真不死心,到底要做什麽呀,我就那麽好欺負嗎?
想了想,我還是點擊了同意。
一會兒之後,新的消息發了過來。
李婉兒:在嗎,蘇瑾然,我是李婉兒。
蘇瑾然:我在,找我有什麽事嗎?
李婉兒:我之前的提議,你要不要考慮一下?
蘇瑾然:對不起,我沒辦法答應你。
李婉兒:你就那麽相信他,他應該到現在都還沒回來吧,你知道他去哪兒了嗎?
蘇瑾然:…………
李婉兒:我知道他在哪兒,我剛剛看見他和王若琳在一起,在雲頂大酒店十六樓,1672號房,若是不信你可以自己去看看。
蘇瑾然:你為什麽要告訴我這些?
李婉兒:因為你傻,我要讓你死心,哈哈!
她這說話倒是實誠,一點也不拐彎抹角,也不怕得罪人,隻是這動機我卻是有些猜不透。
還美名其約,讓我死心,處處為我著想,但是否真有這好心,就要另當別論了。
想了想,我再聊天上回複她:“算了,孩子都睡著了,我走不開,就不湊這個熱鬧了。”
點擊發送之後,李婉兒很快就又回複了新信息。
李婉兒:你會去的。
她沒說錯,我是要去,就算不為了自己,為了兩個孩子,我也是要去的,不管我將麵臨的會是什麽。
但兩個孩子又的確是讓我放心不下,所以我立馬給林詩詩打了個電話,讓他陪我一起去。
林詩詩又嘴碎的給周嘉韞和她哥林沐沐也打了電話。
最終的結果是,林詩詩陪我一道去雲頂大酒店捉奸,而周嘉韞、林沐沐兩個大男人留在家裏照顧兩個小家夥。
臨出門前,我將孩子的奶瓶,奶粉,紙尿褲以及玩具都找出來,一一放好到沙發上,交代完之後才挽著林詩詩往外麵走。
周嘉韞隻是小聲應著“好”。
相比之下林沐沐顯得成竹在胸多了。
連連擺手說:“行了,我們知道了,你們去吧,我雖然不是兒科醫生,但也常常同兒科醫生們一道交流,孩子交給我們你就放一百個心吧!”
我小聲的笑了笑,對著他拜了一拜,拉上門走去。
林詩詩開車送我去的雲頂大酒樓,李婉兒說的這個地方還真有不好找,導航導了三回我們才成功的到達了目地的。
我原本是要自己上去的,但林詩詩不放心我,說什麽都要和我一起上去。
“就你自己一個人行嗎,他要是再打你怎麽辦,然然,對待這種男人就不能心軟,我跟你說你越慣著他越來勁,還以為你好欺負呢!”
我知道接下來她又要開始拿周嘉韞做比較,趕忙做了個停的動作,一提起來周嘉韞,她又要沒完沒了了。
“行行行,姑奶奶,我投降好不好,我帶你上去,那一會兒上去,不管是看到什麽,咱都當什麽沒看到,也沒發生行嗎?”
“蘇瑾然,用不用這麽卑微啊!”林詩詩從車上下來,一臉鄙夷的看著我,好似我說了什麽讓她很沒麵子的話。
邊走邊說:"行啦,不會讓你難做人,不過一會之後,他要真敢對你動手的話,我就把將他捉奸在床的照片流出去,敢欺負我閨蜜,我讓他好看。”
林詩詩這一番暖心的話,讓我心中為之一震,現在,也就隻有她真的在拿我當朋友看了,虧的我以前,有一段時間裏,還……
我們進去,走到大堂裏問前台要了房卡,之後心裏是惴惴不安的進入電梯,往十六樓走去。
我們很快就到達十六樓,出現在了1672房門口。
在房門口站了站,兩個人同時深深的呼吸了一大口的空氣,才哆嗦著手將房卡插入了房間的密碼鎖上。
“哢嚓”一聲房門開了,在門口的地方放了一雙男人的運動鞋和一雙女人的白色高跟鞋。
這雙運動鞋我有些熟悉,不,不隻是熟悉,而是異常熟悉,是上個月他生日,我特意買來送給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