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 防拍器
上章講到汪小雨又要開始新的直播帶貨了,這次又要帶給大家什麽驚喜呢。
??汪小雨腦子又開始火山爆發一樣自我思索了,突然一個靈光一閃,想到一個值得直播帶貨的東東了。
??說出直播產品之前,我們先普及一下產品相關知識。
??偷拍本身就是一種不好的行為,要是情節嚴重的話,甚至會構成犯罪。而一般情況下,偷拍的行為也是被認定為違法行為。但偷拍是未經他者同意,以秘密方式對他者進行拍攝的行為,這是對他者權利的侵害。
??隱私權包含的內容非常廣泛,我們公靈的姓名、肖像、住址、電話、身體特征、形象,這些未經許可都不能刺探和傳播。還有公靈的私自活動,特別是在住宅內的活動,不能受監視,不能被窺視,他者不能攝錄。偷拍並且將超出公共領域的私靈信息在未經當事靈允許的情況下傳播,確實構成了侵犯他靈隱私權。
??對於不涉及隱私純肖像偷拍,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靈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靈的肖像。
??也就是說,偷拍行為是否侵犯公靈肖像權,還需要根據是否經本靈同意,是否以營利為目使用偷拍的肖像等來考量。
??拍攝路靈算不算侵犯肖像權需要看使用的目的。未經肖像權靈同意而使用其肖像的行為,“以營利為目的”和“非以營利為目的”的非法使用。我們不能認為隻要不以營利為目的,或者雖經肖像權靈同意,就可以非營利地任意使用公靈的肖像,這種理解是片麵的。公靈享有肖像權,未經本靈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靈的肖像。”
??肖像權與姓名權一樣,具有專有權,對於自己的肖像的使用和處理,隻能歸本靈所有,未經本靈同意,他靈不得享有。因此,無論出於何種目的,將公靈肖像予以複製、傳播、展覽等,都應征得公靈的同意,否則就構成對肖像權的侵害。
??未經本靈同意,擅自創製、占有他人肖像的行為。至於製作的肖像,是公開發表,還是以私藏,都是侵害肖像權的行為。
??地球上的法律也規定肖像權是非常的重要的,沒有經過其他人的同意,是不能夠使用他人的肖像。
??汪小雨因為老被路人拍,因為自己是主播,所以不怕什麽,但有些斤斤計較者就另當別論了,那麽這款宇宙牌防拍器就神上線了。
??一方麵考慮主靈的心理,一方麵還要考慮偷拍靈的心理,真是一款雙料神器呀。
??不得不說這不是簡單意義的防偷拍,更是一款穩定社會的良器呀。
??不得不說這一創舉,特別是美靈們的心聲,這個年代,那個美的都怕偷拍呀,但有些喜歡出名的就另當別論了。
??產品構架想好了,汪小雨不得不要去想廣告詞了,一會在具體宣傳其防拍器的具體功能。
??1、不怕你拍,就怕你拍不到。
??2、快來拍我,我就你眼中。
??3、拍來拍去一場夢,何必為情所困。
??4、防拍器,神奇無處不在。
??5、用了防拍器,從此不在醜。
??6、防拍器,就是不怕你拍。
??7、防拍從些不在複雜。
??歐買噶的,汪小雨又策劃這麽多的廣告詞,想策暈粉靈們的節奏呀。
??當然防拍器廣告宣傳語就是這樣了,那麽下麵就要準備直播表演的項目了。
??當然又有新服裝,燈效,還有新歌曲,都是一條龍服務與直播帶貨的。
??因為要直播帶貨防拍器,這次汪小雨選擇了一件鏡子般的銀色西裝,閃閃的,鞋子也是鏡子般的皮鞋。為結合防拍器反光的特點,這次汪小雨把自己包裝成了一麵玻璃,真是看不穿呀。
??在舞美下閃閃發光,光彩照靈。
??頭發也是銀色,象果凍一樣的透明有彈性。
??舞台感效果還是10D技術,立體真實。
??這次燈光又有所變化,因為為了與場景所變而變,也為了更好將直播產品的帶入。
??準備倒數,3,2,1開始。收妖風八號歌曲《我隻想說》來了。
??那麽下麵汪小雨將如何表演呢,相信一定很精彩吧。
??欲知後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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