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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6章 我要得到她

  宋旌旗的雙手指尖,即將碰到包著那輪圓月的衣服時,王美嫻卻纖腰一扭,從他胳膊肘下逃走。


  只留下迷人的香氣,和吃吃的嬌笑聲:「小壞蛋,你真討厭。」


  又是這樣。


  又是這七個字!


  每次都在宋旌旗即將抱住師母時,她總是泥鰍般的逃走,吃吃嬌笑著說這七個字。


  四年。


  整整四年了,宋旌旗每每做出同樣的動作,卻收到同樣的效果,聽到同樣的七個字。


  難道,他被拉進這個神秘的組織內,就是為了聽這七個字?


  當然不是!


  如果不是這個女人,宋旌旗早就和權妍姿結婚,成為漢城三月集團的女婿,在商場上大有作為。


  可就是因為心懷得到她的夢想,宋旌旗拋棄了正義……也眼睜睜看著權姿妍當眾坐在沈岳腿上,給他戴上一頂色彩鮮艷的大帽子。


  最終因慕容嬌顏的無情打擊,豪門女婿的大門,轟然關上。


  再也推不開。


  確實,宋旌旗早在十五年前,就曾經孤注一擲,要在承平山莊強行非禮九歲的藺香君,希望把生米做成熟飯後,成為沈家的核心人物。


  他十六歲時,就已經很清楚,無論姑母宋惠有多麼溺愛他,姑父也把他視為己出,但這都無法讓他徹底踏進沈家的核心圈。


  所以,他才劍走偏鋒。


  宋旌旗之所以那樣做,是因為他想讓西省宋家再次崛起。


  為了讓宋家再次崛起,宋旌旗不惜去做任何事!


  但為什麼,在他認識了這個女人後,卻忘記了肩負的重擔,只想成為她的入幕之賓?

  是王美嫻太美?


  肯定不是。


  別看宋家已經沒落,宋旌旗要想娶個極品美女,還是特輕鬆的。


  那麼,宋旌旗為什麼會把得到王美嫻,成為他活著的最終目標,為此不惜付出任何代價?


  王美嫻的身上,有股子他無法形容的氣質。


  如果把她比喻成是磁鐵,那麼宋旌旗就一根繡花針。


  磁鐵對繡花針的吸引,壓根不需要任何的解釋。


  可他這根繡花針,卻在長達四年的時間內,始終沒機會「刺」進磁鐵。


  他不是沒想過放棄。


  更清楚只有放棄,他才能得到更多。


  道理如此簡單,宋旌旗又是這樣聰明,更無比努力過,結果……一切都是徒勞的。


  只要這個女人隨便給他打個電話,沖他笑笑,拋個媚眼,宋旌旗所有的決心,就會崩塌。


  王美嫻其實很可怕。


  無論她在人前,是多麼多麼的端莊,嫵媚,讓人隨便看她嬌軀的哪個地方,都會迅速聯想到床,她都是一個可怕的人。


  她現在的樣子,是假象。


  那個有著無比成熟的嬌軀,晃著一條白色狐尾,確實一個黑皮骷髏頭的王美嫻,才是真正的她。


  宋旌旗明明知道王美嫻特可怕,純粹就是個怪物,那麼他怎麼還如此瘋狂的愛她?


  原因有三。


  第一,王美嫻背後的勢力相當大,要想幫宋旌旗讓西省宋家崛起,不說太簡單,也不會太難。


  第二,許仙和白娘子的愛情故事,為什麼能流傳千年?


  那是因為他日了蛇……


  宋旌旗如果上了狐狸精,就算不稀罕這段愛情能被後人廣為流傳,他也有種說不出的驕傲。


  第三,就是宋旌旗在看到王美嫻的第一眼,全身的細胞,就開始瘋狂吶喊:「她是你的,你是她的。命中注定,永世不分離。」


  其實,何止只有宋旌旗有這樣的想法?

  幾乎所有的男人,在看到王美嫻時,都會有這樣的念頭。


  不過王美嫻看不上他們,所以懶得用那種眼神看他們罷了。


  那種眼神,是什麼眼神?

  那種眼神,是王美嫻只看宋旌旗一眼,就能讓他想到絕美的嬌軀橫陳,想到被她帶著在雲端里飛翔,想到她隆起的肚子,想到呱呱墜地的孩子……


  宋旌旗現在已經知道,王美嫻看他的那種眼神,其實就是一種邪性的幻術。


  明知道那是幻術,卻無法離開她,只想生生世世都跪在她面前,親吻她的腳趾,才是最可怕的。


  當然也是最讓宋旌旗感到驕傲的。


  因為他認識王美嫻整整四年來,她只用那種眼神來看過他。


  但很快……宋旌旗知道,王美嫻很快就要用那種眼神,來看另外一個男人了。


  沈岳!


  在餐廳食堂,看到王美嫻主動和沈岳握手時,宋旌旗的潛意識內,就知道她想用那種眼神看看他了。


  絕對沒錯。


  王美嫻在餐廳和沈岳握過手后,又在辦公樓大廳門前,再次主動和他握手,更加證明了宋旌旗判斷的沒錯。


  王美嫻和沈岳兩次握手時,宋旌旗壓根不用掰開他們的手看,也知道她在縮回手時,會用小手指勾他的掌心。


  用小手指勾男人的掌心,讓他心中一盪,立即想入非非,然後等倆人第三次握手時,她就會用那種眼神看他的全過程,宋旌旗全知道。


  他就是那樣走過來的,深陷泥潭,無可救藥的愛上了王美嫻。


  儘管宋旌旗也知道,王美嫻那樣做,就是在篩選對他有用的男人,給她當狗,幫她做事。


  可她選誰不行啊。


  為什麼偏偏選沈岳?


  沈岳,可是破壞他追求藺香君,當面奪走權妍姿給他戴帽子,最終讓他被所有豪門都拒之門外的罪大惡極之輩。


  宋旌旗恨不得把他碎屍萬段,再串在鐵釺上,撒上孜然細鹽燒烤吃掉。


  沈岳真要被王美嫻擄獲,那麼就會成為她的「新歡」,他宋旌旗就會被踹到一邊去,被打進冷宮。


  這輩子就算完了。


  王美嫻為什麼要擄獲宋旌旗?

  還不是看中他想讓宋家崛起、不,只是看重他背後的沈家。


  她那個誰都猜不到的終極目標,需要大把的金錢,尤其權勢。


  李國建這個黃土埋到脖子上的老東西,為什麼能成為王美嫻名的丈夫?

  就是因為他是知名教授,手中握著讓普通人無法想象的科研經費。


  王美嫻嫁給他后,通過李國建拿走了多少科研經費,宋旌旗都想象不出來。


  李國建就是這個女人的提款機。


  有了錢源后,王美嫻才開始找上宋旌旗,希望能通過他,來獲取權利。


  可是宋旌旗在承平山莊上的表現,簡直是太差勁。


  王美嫻無比的失望。


  卻也無比的興奮。


  沒錯。


  不是高興,就是興奮!

  因為在宋旌旗失敗后,王美嫻遇到了沈岳。


  沈岳不但有錢,更是京華沈家的嫡系大少,這就代表著權勢。


  別看京華沈家不許沈岳正式認祖歸宗,王美嫻也有絕對的把握,暗中運作,讓他最終成為核心一員。


  如果把宋旌旗當作一隻土雞,那麼沈岳就是一頭小肥牛啊。


  王美嫻的胃口那樣大,怎麼可能放著小肥牛不吃,卻抱著土雞、不,當宋旌旗被豪門群體拒之門外后,連土雞都算不上了。


  最多,他也就是一隻麻雀,這還是宋惠在期間起到了相當重要的作用。


  假如宋惠對這個侄子失望,或者被沈老大約束,不許她再關照他,宋旌旗就會成為一條可憐的蛆蟲。


  原本,宋旌旗可以成為漢城三月集團的女婿,在商場上自由自在的翱翔,結果卻因王美嫻的運作,他變成了一條蛆蟲,早晚都會被她厭惡的一腳碾死……


  換誰,誰能受的了這個下場?

  假如能夠睡了王美嫻,失去利用價值的宋旌旗,被她一腳碾死,也還罷了。


  問題是現在他連那輪圓月,都不曾碰過啊。


  「我為了她,失去了一切。可到頭來,卻什麼都沒得到!我、我不甘心,我不甘心啊。」


  在王美嫻游魚般從他指尖溜走後,宋旌旗就站在酒櫃前,呆了不知多久,心中狂吼起來:「這個表字,表字表字臭表字!我要得到她,此時此刻。」


  熱血上頭的宋旌旗,驀然回頭時,已經忘記了王美嫻要想殺他,絕對是碾死螞蟻那樣簡單的慘酷現實。


  他已經被憤怒全部控制。


  他回頭時,王美嫻已經坐在了沙發上。


  她那雙長腿上的黑絲,已經隨意搭在了沙發扶手上,秀足擱在案几上,雪膚白,嫩的讓人眼疼。


  沙發上,還有一個精緻的束腰。


  宋旌旗知道,那個不知道什麼材料製成的束腰,就是把王美嫻那條蓬鬆狐尾,固定在肋下,讓她可以像正常女人那樣穿裙子的不可或缺。


  只是那玩意穿著肯定不舒服。


  王美嫻也只有在家裡和這間地下室內時,才會解開束腰,讓那條狐尾出來透透氣。


  玉雕般的左腿上,還纏著一圈薄薄的黑紗繃帶。


  宋旌旗知道,繃帶下,是一條長長的血口。


  那是沈岳用黑刺,給她留下的印記。


  無論王美嫻的體質多好,所用的中藥哪怕堪稱靈丹,傷口恢復速度驚人,但都會留下長長的傷疤。


  畢竟,沈岳給她留下的傷痕,太深了。


  那條傷疤,仿似美人鼻尖上長了個大黑痣,破壞了美。


  沈岳傷害她那樣深,她還要興奮無比,處心積慮的要擄獲他。


  賤人!


  當這個字眼從心底蹦出來時,宋旌旗終於失去了理智,受傷野獸般的低吼著,張開雙手,猛地撲了上去。


  他要得到她。


  他要把被豪門拒之門外,失去藺香君和權妍姿,當眾被戴帽子的全部怒氣和恥辱,化為無邊的動力,狠狠的踐踏她。


  宋旌旗撲上去的速度很快。


  可他倒飛回來的速度,則更快。


  砰!

  宋旌旗好像看到那隻秀足晃了下,就感到小腹劇痛,嗖地倒飛出去,重重砸在冰箱上后,才落地。


  「賤人,表字!」


  宋旌旗大吼著,爬起來,再次撲了過去。


  也再次飛了回來,落在地上。


  「賤人,表字!」


  宋旌旗大吼著,爬起來……


  這次,他沒有被踹回來,而是被那隻秀足勾住脖子,猛地按在了地上。


  耳邊,傳來王美嫻的聲音。


  她的聲音,還是那樣的溫柔。


  如果有第三個人在場,閉著眼聽她說話,很快就能判斷出,她是站在師母的角度上,溫柔卻又不失嚴厲,勸說做錯事的宋旌旗:「旌旗,以後千萬別這樣了。你這樣子,師母會很傷心的。」


  「賤人,表……啊。」


  宋旌旗拚命吼出這幾個字后,脖子上傳來骨骼要斷裂的咔咔聲。


  五根泛著幽蘭光澤的鋼爪,狠狠刺向他的腦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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