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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府篇 第154章 佛手(5)

  「何以見得?」常泰問,聲音里不帶絲毫溫度。  「這第一,當然是常大人您拿在手中的這件血衣了。血衣的布料雖不及你我身上穿的,卻比張東林現在身上穿的衣物質地好很多。雖說天下沒有不愛自己孩子的娘親,也都捨得給自己的孩子吃好的,用好的,穿好的。可這話說回來,倘若你知道自己的兒子是個半傻的,給他穿了好的,他也會到處刮蹭,且家中本來就不太富裕的時候,

  你還會給他穿這麼好的衣服讓他出來糟踐嗎?當然,不會。


  馬氏是個好母親,看的出來,即便是在張東林患病期間,她依然給他收拾的乾乾淨淨,體體面面。


  所以,張東林去府衙大堂上時穿的才是他真正的衣服,院子里的血衣,是旁人故意放在那裡的。  這第二,就是血衣里的銀票。張家夜不閉戶,將銀票藏在傻兒子的衣領里,倒也不失為一種很好的藏錢方式。可這是一千五百兩銀票,不是一百五十兩。張東林的爹娘,不過是靠著村中幾畝薄田為生的庄稼人,這一千五百兩的銀票他們得積攢多久才能積攢的到。當然,也不排除是張東林沒有瘋傻之前的所得,但一下子掙這麼多的銀

  兩回來,且沒有用於改善家人的生活,可見這筆錢來路不正。對了,那銀票上應該有銀號吧,去查一查這筆錢是誰存進去的不就知道了。」


  刑如意才說完,就聽見身後「啪嘰」一聲,回頭一看,竟是那個天生笑眯眯的張有福栽倒在地。


  「張村長這是怎麼了?」


  「沒什麼,沒什麼,就是走路沒帶眼睛,一不小心腳下打了滑。」


  「那你可得注意點兒。哦,剛剛我說到哪兒了?說到第二了是不是,那還有第三。  這第三,如果申明月真是張東林殺的,一個傻子自己殺了人,還到處嚷嚷沒什麼。一個傻子殺了人,還把自己的佛手遺留在了現場成為了證據,這也很正常。因為是

  傻子嘛,不可能考慮的那麼周全。可他為什麼要把血衣給仍在那麼明顯的地方,且還是自己家裡?」


  「這一點,剛剛在張東林家裡你已經說過了。」常泰發聲。  「有一點是我剛剛沒說的,那就是謀殺案裡頭最重要的殺人動機。張東林是個傻子,就算他以前不傻,也傻了兩年多了,他跟申明月無冤無仇的,為何要殺她?就算是

  無意碰到的,就算是意外,可為什麼不是在申明月的家門口,不是在村子里的別的什麼地方,而偏偏是張家的祠堂呢?


  張村長也說過了,張家祠堂平日里都是落鎖的。這鑰匙,攏共就三把。那麼,幫助申明月開門的那個人是誰?是村長,老張頭兒還是他們張氏的那個老祖宗?」


  「村長以為呢?」常泰突然扣住了張有福的肩膀,張有福一驚,又坐在了地上。  「我說,我全都說。」張有福突然崩潰,坐在地上,像倒豆子一樣的,將全部的事情都給說了出來:「那衣裳是我的,裡面的銀票也是我的,但申明月真不是我的殺的,

  而且祠堂的門,也不是我開的。我的鑰匙,真的是被我家娘子給拿著的。」  「我也相信不是你做的。」刑如意蹲下來,看著張有福的臉:「你身為村長,又是村子里最有錢的人,你若想要做什麼,根本沒必要半夜三更的將申明月給約到張家祠堂


  里去。」  「我能做什麼?我什麼都做不了。」張有福拍著自己的腿:「我承認我是曾經對申明月起過不好的心思,可這村子里的男人哪個沒對她起過不好的心思。她年輕,長得好看,家裡丈夫又不頂用,這樣的女人,哪怕只是在村裡走一圈都能找來幾隻野蜜蜂,可大家都是同宗同族的,就算起了壞心思,也只是在心裡想想,嘴上說說罷了。沒有


  人會為了這點兒事情,就把自個兒都搭進去。我也只是有賊心,沒賊膽兒的人,不信的話,你們可以去村子里打聽打聽,我家娘子是個極其不好說話的。」  「這裡距離張家祠堂還有一段距離,趁著父老鄉親們還沒到場,你趕緊把你都做了什麼給這位常大人說說。若你真是無辜的,他必然不會讓你平白受牽累。可若你知情

  不報,或者當真是行兇之人,常大人也不會被你矇混,將你放回家裡去。」  「我是真的沒有殺人啊。」張有福也不笑了,從地上爬起來,當著常泰的面就跪了下去,聲淚俱下:「昨個傍晚,吃過晚飯之後,我與我家娘子起了幾句嘴。這事情,也簡單。我那小舅子想要納第三房妾氏,家中房屋不夠,想要我這個做姐夫的給出點銀子。我娘子就找我商量,話里話外的意思無非是想要我幫著拿錢,還說,小舅子納妾也是為了給他們家開枝散葉,多子多福。我這就不明白了,同樣都是男人,憑啥我就只能一輩子守著她,我小舅子就可以納了一房又一房的妾氏。我也想為我們張家開枝


  散葉,我也想多子多孫多富貴啊。  我話都還沒說完,我家娘子就擰著我的耳朵,說我是痴心說夢,還說我拿啥跟我小舅子比。說她嫁給我的時候,我不過是張家窮小子一個,若不是她有旺夫命,我到


  現在還住著漏風的屋子,吃著生了蟲的米糧,蓋著發了霉的被子。  我承認,我承認我家娘子嫁給我的時候,我的確還是個窮小子,窮到這村子里都沒有人家願意把姑娘嫁給我。所以這些年,我也是力所能及的對她好,哪怕我做了村


  長,哪怕我手裡有了銀子,我也沒說跟她那個弟弟,我那個小舅子似的胡作非為。  還有,就是我想不明白,我小舅子納妾,憑什麼我得出錢,我得給銀子。他沒有屋子,跟我有什麼關係,他納的小妾,生的孩子跟我又有什麼關係。我跟她說的都是事實,都是我心裡想要說的實話,可她不願意啊,她抓著我,用手揪著我的耳朵要跟我打。你們說,我一個男子漢大丈夫的,我能跟她一個潑婦一般見識嗎?所以,我就

  出來了。」  張有福嘆了口氣:「咱們這村子,一過了晚飯時間,基本上就沒什麼人出來了。白天要種草藥,要采草藥,還要切的切,剁的剁,晾的晾,也挺辛苦。吃過晚飯,基本上都睡了。我呢,就在村子里晃悠。晃著晃著,不知怎麼就晃到了祠堂門口。我對天發誓,我站到祠堂門口的時候,它就已經是開著的了。我也沒多想,估摸著是老張頭那個酒鬼,喝多了,突然想起來打掃祠堂了。我心說,我這心裡的委屈也沒別人可說,倒不如去跟我們張家的列祖列宗們說說,要真碰上了老張頭兒還能討點酒喝喝。都

  說天黑了容易撞鬼,可誰能想到這天還沒怎麼黑呢,就能撞到鬼。」


  「你撞了鬼?」


  「不是,我撞到了一個比鬼還要可怕的人。」張有福嘆了口氣:「我碰上了我們張氏的那個老祖宗。」


  「老祖宗?就是那個輩分比你們還要大一些的?她有什麼可怕的?」  「怎麼說呢,這源於我年輕時候犯的渾。那時候年輕,不懂事兒,也不去打聽本家本族裡頭的事兒,就知道這祠堂旁邊住著一個長得很好看的姑娘。十五六歲的時候吧,夏天,我跟幾個人翻牆到了老祖宗的院子里。結果,就碰上了老祖宗在房裡沐浴。那幫混蛋,見情況不對,直接丟下我跑了。我被老祖宗給抓了個正著。就是在這祠堂里,愣是被打了一頓。從那之後,老祖宗看我的眼神,就看那什麼似的。哪怕我後來娶妻生子,改邪歸正了,她對我也沒什麼好臉色。我呢,都這個歲數了,可看見她的

  時候還是有些心虛。」


  「我瞧你這心虛的樣兒,不光是偷看了你老祖宗沐浴吧?」  「嘿嘿。」張有福乾笑了兩聲:「那時候小,啥也不懂,就說自己能負責,大不了把老祖宗給娶回去。後來才知道,按照輩分,咱們得管她叫老祖宗。你說,這誰家孩子


  能膽子大的把自個兒的祖宗給娶回去啊。  後來,老祖宗因為張家的事情,一輩子沒嫁。雖說不關我的事兒吧,可我總覺得好像又跟我有些關係似的。於是,這些年,我是能躲就躲,能不見就不見。至於心虛


  ,我也搞不清,我為啥心虛成這個樣子。反正,我是逃了。  這回家吧,擔心娘子還沒睡,兩個人見面,免不了又要爭執幾句。我掙錢也不容易,把銀子留給我自己的孩子不好嗎?幹嘛非得拿給小舅子使。我賭著一口氣,就是不想回去。大約快到子時的時候,鬼使神差的,我竟又轉悠到祠堂這邊來了。祠堂的門,依舊開著,但跟先前不一樣,是虛掩著的。正當我打算過去瞧瞧的時候,一個黑

  影飛快地從裡頭竄了出來。」  「黑影?什麼樣子?」常泰抓住了問題的關鍵,因為張有福口中的這個黑影極有可能就是殺害申明月的兇手,就算不是兇手,也有可能是將申明月帶到祠堂,或者是約


  到祠堂的人。  「就是黑影。」張有福也是一臉後悔的樣子:「都子夜時分了,天黑的嚇人,我是真沒看清楚他是誰,到底長什麼模樣,但我隱約瞧著像是一個男人。如果……其實不用如果,當我一腳踏進祠堂,看見躺在地上的申明月時,我就後悔了。我後悔沒把那個黑影給抓住,後悔沒看到他長得什麼模樣,究竟是那個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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