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二章就此不舉
第一百三十二章就此不舉
好像是挺快的,沒有鐘錶和手機的時間自由自在,冷郎中第二次在拐角處出現,黑黢黢的五官看不清楚,卻能感受到他的愉悅之情。
「什麼情況?」林蔥兒站起來急忙問。
「走,慢慢兒說。」冷郎中似乎還有點尷尬,往前走的腳步快如一陣風。
有狗叫聲,並不猛烈。
林大小姐一顆心癢得厲害,緊追在後面瘸著腿小跑兒,還不忘低聲追問:「到底怎麼了?你給他家水缸下了毒嗎?」
「你把老夫當什麼人了?」冷郎中的身子立刻頓住了,「難不成老夫做了一輩子金創醫,就學會個給人下毒?」
「那你還學會了什麼?」林大小姐喘著粗氣說,「你搶著替我去報仇,沒下毒,莫非你殺了人?」
真是越說越沒譜兒了,冷郎中的短鬍子被氣得一翹一翹的,嘴巴上原本把門兒的也擅離了職守。
「不用咱們殺人下毒,那個林石頭,自己就作騰的要死了!」
這是幾個意思?
老天爺開了眼,專門照顧林大小姐,替她把仇敵給殲滅了?
「冷爺,你說清楚,說不清楚我今兒夜裡可沒法兒睡覺兒!」
林大小姐把冷郎中的袖子都拽住了。
「這這……」,冷郎中把腦門上的汗都急出來了,滿臉困窘的說道:「沒辦法跟你個小閨女渾說,林石頭……那啥……受傷了,他媳婦今兒給抓了猛葯,還是……還是……」。
話說的這樣隱晦,好在林大小姐聰明睿智,又在前世各種網頁瀏覽過的,再跟腦海中閃現的,當夜自己的木拐那一記狠撩相結合,答案自然呼之欲出!
「哈哈——嘿嘿——」,黑沉沉的夜色里,響起一串低低的很是有些猥褻的笑聲,聽得冷郎中勃然變色,轉身就走。
就這樣的小閨女,甭擔心她走夜路不安全了,自己早回家洗洗睡吧。
「哈哈——呵呵——」,林大小姐站在原地可著勁兒的輕笑了一回,太解恨了有木有?林石頭就此不舉了的話,自己這條胳膊就沒白白的吊夾板。
這樣一來,也能想通了為什麼下晌兒的時候,自家門前會多出一串破鞋來,林石頭對自己的恨意,恐怕都要超過自己對他的不滿了。
那就先放他一馬?讓林石頭好好感受一下就此不舉的美好滋味兒?
林大小姐為自己的開闊心胸點一個贊,決定暫時不計較白天的衝突,全部身心投入到掙錢大業中去。
她深深的明白,對林石頭最有力的報復,其實就是——掙錢。
她掙得越多,生活的越幸福,仇人們就會越難受。
單手爬上自家後院的牆頭時,林蔥兒還保持著笑容,心情實在太好了,回到土屋內,一向神出鬼沒的貓咪胖胖,「喵嗚」一聲,也歸家了呢。
「你這小傢伙,才多大點兒大,就時常夜不歸宿……」,林大小姐輕聲嘟念著,脫了破舊的夜行衣扯掉口罩,拉開被子準備睡覺兒。
她不知道的是,還有一個佝僂的身影,一直到她安安穩穩再沒發出異動,才肯躺回炕上。
家裡有一個能折騰的孩子,天天腦子裡琢磨些不循規蹈矩的事兒,當爹的哪個不得跟著把自己的心也操的稀碎?
說又說不得,打更打不得,只能小心翼翼呵護著,還不能讓看出來……
甭管林有財這一夜睡眠質量如何,林蔥兒很是著實的睡了個美滿的後半夜,連個夢都沒做,滿心裡都是愉悅。
早晨起床個個忙碌,老悶葫蘆還是到地里跟玉米棒子較勁兒,林大牛自己琢磨著糊爐膛,小來福跟在身邊小尾巴似的,林蔥兒則是擺弄起了銅製的蒸餾器。
按照預先設計的程序,蒸餾器的結構是由加熱器和冷凝器兩個分體組成,兩件器皿之間連接一根引流管。
在蒸餾時,酒液被加熱,蒸汽在加熱器壁上凝結,沿壁流下,在凹槽中匯聚后順引流管流至冷凝器,再有冷凝器流出的液體,便是蒸餾過的燒酒了。
看起來一切都是想象中的樣子,偏偏第一次嘗試就失敗了,流經了兩個器皿的酒液,不但滴出的速度跟淌眼淚似的龜慢,酒液的味道也沒有想象中的醇美,甚至還生生被林大小姐品出了一絲絲餾鍋水的味道。
滴眼淚的速度,也真是沒誰了,眼淚疙瘩一樣的酒液,珍貴的如同享譽國際的龍涎香香水。
香水?林大小姐腦洞大開,用蒸餾器還可以嘗試一下製作花露啊,原理上差不多,說不定還可以祛除一下餾鍋水的味道兒。
隨心而動,似乎就是林大小姐的特質,腦海里天馬行空,想一出就做一出。
這個季節漫山遍野野花處處是,想做個試驗,隨手一大把兒隨便采。
雙腳都能落地了,感覺今天比昨夜裡走的還輕靈,林蔥兒挎了個竹筐出門,滿頭大汗搗鼓鐵皮爐的林大牛根本沒發現。
但是出了門,還是發現了一條小尾巴,林來福含著一根手指頭跟在後面,不說話,只用黑漆漆的眼睛盯著你看。
好吧,不得不承認,目前這小子的皮相超越了大牛跟自己,小鹿斑比一般濕漉漉的眼珠子,能俘獲每個成人的心。
林蔥兒聳聳肩,繼續往東走,腳底下速度是緩慢的,小來福跟的毫不費力。
然後,一隻小手抓住了她的大褂衣襟,林大小姐默了默,繼續走。
穿過黑黢黢有新綠相間的宅基地,野花就旺盛了起來,林蔥兒不講究,做實驗嘛,不拘什麼花兒,不臭烘烘就摘……
小來福也幫忙,兩條小短腿在野草之間穿梭,時不時回來一趟,小手裡就抓一兩朵花而已。
「嗯,表現這麼乖,回家我給你做個新鮮的吃食。」
林大小姐最受歡迎的就是做菜的手段,唬弄老的小的全用這一套,別說,還真管用,小來福立刻張開嘴巴笑了。
家庭不完整的孩子,會天生就缺乏一種安全感,三歲的娃兒在野外,你不需要擔心他跑遠了找不到了,因為他會比你還小心,觸角敏銳的很,距離稍遠兒就會跑回來,眼角的餘光里總能看到你才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