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 冷血的徐連南
“敬你是條漢子!”徐連南舉起手槍,毫不猶豫的朝著高個男子頭部開了一槍。
高個男子應聲而倒,瞬間便失去了生命。
第三位大漢是一個留著絡腮胡子的中年男子。
徐連南用衣袖擦了擦手槍:“好,接下來是你了。說說吧。你是想被我開車撞死,還是咬舌自盡,還是說被我開槍打死?”
“你殺了我吧。”胡子男咬牙切齒道。
“老頑固。”徐連南搖了搖頭:“真的沒必要,你們隊長又不是你親爹或者親兒子。有必要用自己的性命維護他嗎?你這麽維護他,他也不知道啊,真的一點都不值得。對了,說起你兒子,我有必要讓你見一個人。”
徐連南揮了揮手,緊接著不遠處有一名持槍的黑衣男子提著一個被麻繩捆綁的小男孩走了過來。
小男孩約莫七八歲,身上髒兮兮的,雙腿膝蓋還沾著些許血液,他的雙眼裏滿是恐懼。
徐連南將手槍指向小男孩,和胡子男說道:
“現在問題很簡單了,要麽你給我說出你們隊長的下落,要麽我就讓你兒子代替你去死。
孩子還這麽小,以後還有無限的發展可能。
說實話,我真的不忍心殺他,但是如果你這麽一直嘴硬的話。那我就隻能勉為其難,幫你斷送自己兒子的性命。”
胡子男滿臉驚恐道:“我說!我全都說!他在聚盛物流園,就在橋東區。”
徐連南給出了一個燦爛的笑容:“謝謝你給出的答案。”
緊接著他將手槍指向了胡子男。
“為什麽?我不是已經告訴你了嗎?”胡子男瞪大了雙眼。
“看你不順眼,就殺嘍。”徐連南舉起手槍,毫不猶豫的朝胡子男腦袋開了一槍。
在徐連南做這些喪盡天良的事情之時,葉天宇正帶著養老院團隊超能者小隊隊長錢文琦和熊銀義往這邊趕。
廣場上被控製的大漢一共有8人,已經被徐連南殺掉了3人。
徐連南向旁邊持槍的黑衣男子揮揮手,陰笑道:
“其他這幾個都給殺了吧。對了,我還是比較人性化的。臨死前,你可以問問他們自己想怎麽死?是想被車軋死,還是被槍決。
好啦,這些小事兒就交給你們解決吧,我要走了。”
在徐連南的眼中,殺五個人對他來說就是殺五隻螞蟻,或許連螞蟻還不如。
臨走前,徐連南指了指被捆綁的小男孩,吩咐道:
“對了,這個小孩兒你跟著一塊兒滅口了吧。我可不想10年或者20年後,有個人來刺殺我,為父報仇。”
將危險扼殺在搖籃中,這是徐連南為人處事的一貫準則。
說實話,其實徐連南手下持槍的黑衣男子都有些不忍心殺掉這個小孩。
但是沒辦法,這個徐連南就是一殺人狂,視人命如草芥。
如果他們不動手的話,那麽死的肯定會是他們自己。
殺完並排而站的其他五位大漢後,黑衣男子將槍口對準了被控製住的小男孩。
嘭……
槍響過後,小男孩便應聲而倒。
此時葉天宇剛好帶著錢文琦和熊銀義在附近搜尋,他們被槍響聲給吸引了。
當葉天宇來到火車站廣場時,小男孩正一動不動地躺在地上,腹部的衣服已經被鮮紅的血液給染紅。
看到火車站附近將近十具屍體後,葉天宇的臉色變得陰沉至極。
究竟是什麽深仇大恨?要殺這麽多人?
尤其是看到地上還有一個小男孩之時,葉天宇心中的怒火噌的一下就冒了出來,他以極快的速度衝向【罪魁禍首】——持槍的黑衣男子。
一拳過後,這名黑衣男子便被超能者葉天宇打出了好幾米,嘴裏的牙齒都被打掉了好幾顆。
連小孩兒都不放過,葉天宇最痛恨這種人。
不管大人犯了什麽錯,小孩是無辜的。
“不要殺我……不要殺我!是我老大必須要我殺他的,如果……不殺他的話,我老大肯定……會殺了我的!”黑衣男子滿臉驚恐道。
“你老大是誰?”葉天宇黑著臉問道。
“徐……徐連南。”
“徐連南為什麽要殺他們?”葉天宇揪著黑衣男子的衣領,逼問道。
黑衣男子猛地搖頭:“我不知道,事關老大的秘密,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說!你們的營地在哪裏?”
“在樂行倉庫,就在歸州市商品質檢中心旁邊。”黑衣男子指了指火車站的西南方向。
一旁的錢文琦來到了葉天宇身邊,指了指躺在地上的小男孩:“他還沒死。”
葉天宇急忙跑了過去,摸了摸小男孩的脖頸處,能感受到微弱的脈搏跳動。
“快!拿出你的藥!”葉天宇向旁邊的熊銀義說道。
熊銀義屬於那種大體格的彪形大漢,這次出行的必備物資都在他身上。
葉天宇所說的藥物是指變異野兔實驗體身上的兔血,這些兔血都是被稀釋過的,它可以起到顯著的止血作用。
雖然實驗體血液有明顯的止血作用,但是小男孩傷勢太嚴重,他的生命體征在逐漸下降。
小男孩現在急需外科大夫的救治。
“徐連南團隊應該會有醫生,咱們趕緊去那。”葉天宇一把抱起昏迷不醒的小男孩,朝著火車站西南方向的樂行倉庫行進。
葉天宇的車輛就停放在不遠處的站前街,這次三人駕駛的一輛豐田霸道。
“老大,你是不是認識這個小孩?”熊銀義跟著葉天宇身後。
在這個喪屍橫行的末日世界,人命太不值錢了,他已經見過了太多死亡。
此刻麵對小男孩的死亡,他有些麻木了。
對這個小男孩來說,死亡未必不是一種解脫呢?
為了能及時救治懷裏的小男孩,葉天宇加快了步伐:“不認識,我覺得咱們應該給他一個活下去的機會,他還這麽小。”
到了站前街後,葉天宇在自己的豐田霸道SUV附近發現了好多人。
這是一個標準的十人小隊,他們身上都穿著統一的淺藍色製服,黑色皮靴。
每個人身上都攜帶了一支衝鋒槍,腰間裝有子彈匣,手槍。
從他們身上裝備來看,對方顯然都是‘有錢’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