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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父親的日記(上)

  田立人仔細回想了下前身的記憶,又對比前身父親的性格,最終在車庫修理箱裏找到了藏在底部暗格裏的筆記本。


  也就隻有車庫這個地方,除了前身父親之外,沒人會來,而且他也不常用車,屬於是盲點區域。


  筆記本巴掌大小,外麵油汙斑斑,表皮磨損嚴重,紙層發毛開邊,外麵還放了一隻記錄筆。


  想來能夠放在如此隱蔽,不易被人察覺的地方,前身的父親也很廢了一番苦心吧!


  呼,突然有點緊張呢。


  田立人慢慢翻開了筆記本,赫然發現裏麵都是漢字,不過想到前身父親的來曆,頓時恍然。
……

  9月28日,陰。


  這是我來到東瀛的第九天,身上的錢所剩不多了,書稿又一次被退了回來,心裏開始有些動搖,不知道拋棄一切來到這裏,真能靠寫作闖蕩出一番局麵來嗎?

  不過,哪怕是在這裏餓死,窮死,我也不會回去……

  10月3日,小雨。


  雖然稿子改了很多遍,但還是沒能發表出去。生活所迫,我隻能去賣苦力,好歹是日結,也算是暫且有了著落。


  拿到了第一筆日薪,雖然比其他人要少,但我卻很開心,因為這是我第一次靠著自己的雙手掙錢。


  11月16日,晴。


  為什麽?

  明明不是我的錯,為什麽要如此對待我?

  難道就因為國籍問題,又或者我好欺負?

  不,大夏人不是懦夫!

  或許,我可以試著學習一下祖上留下的東西,至少在受到欺負的時候,有還手之力?

  12月2日,陰。


  我是在做夢麽?


  一郎和他的狐朋狗友,居然真被我打敗了?

  沒想到祖上留下的東西,還真的挺管用的。


  可是,我隻是想做個文人而已,沒想過要跟人爭強好鬥啊!


  12月13日,小雪。


  一郎真的是瘋了,不,那不是瘋,我不知道該怎麽形容,他似乎不再是以前那個欺軟怕硬的家夥了。


  明明應該躲著我,卻偏偏跟瘋狗似的衝我攻擊。


  奇怪的是,我的拳頭明明很重,他卻跟沒有痛感似的,連力量都大了許多,這讓我很慌張。


  要不是有警察出現製止,甚至還朝他開槍了,我或許會死在他手裏吧?


  可是,他怎麽會有能力在身中三槍之後,還能翻牆逃走的呢?

  12月15日,晴。


  今天上工的時候,一郎還是沒有出現,也不知道那家夥死了沒有。


  聽說昨天晚上有人遇害了,遇害人的脖子被咬的稀爛,極其恐怖。


  但願那個凶手不要被我發現,要不然非得讓他見識一下我的厲害不可。


  我現在已經能夠初步運用體內的血氣了呢,一定比以前還要厲害!


  12月19日,陰。


  天啊,這還是我熟悉的世界麽?


  說好的封建迷信不可信呢?

  為什麽東瀛這裏會有跟僵屍類似的玩意兒出現呢?


  那東西怎麽都打不死,動作一點都不僵硬,幸虧血氣對這玩意兒有點用,再加上我跑得快,要不然就不好說了。


  隻是,那個僵屍為何會給我一種很熟悉的感覺呢?


  12月22日,大雪。


  剛才我又遇到那個東西了,不,應該說是他,一郎。


  我不知道一郎為什麽會變成這樣,但他肯定是特意前來找我的。


  就在一郎朝我衝過來時,一個全身籠罩在鬥篷下的人出現了。


  一個拳頭大小的火焰居然憑空出現在那人手上,隨著鬥篷人的手掌一揮,火焰朝一郎飄了過去,燒的他嘎嘎直叫。


  然而這個看似強大玄幻的火焰卻沒有多大用處,那團火焰僅僅燒了五秒不到就熄滅了,空氣中飄散著一股極其惡臭的味道,我當時差點就吐了。


  或許是被莫名攻擊的緣故,一郎放棄了朝我襲擊,轉攻那個鬥篷人。


  我本以為一郎會很快被打敗,可是沒想到鬥篷人卻敗了!

  不,不應該說敗,他根本就是在逃竄。


  我搞不懂他為什麽會逃,明明有很厲害的魔法,卻在一郎麵前跟個喜歡玩鬧的小姑娘似的,東躲西藏,十分狼狽。


  我本以為他是在逗一郎玩呢,誰知道他真的是在逃,那鬥篷被一郎的利爪撕了個稀巴爛。


  幸好我提前準備了糯米和童子尿,又及時上前,這才將其從一郎的魔爪上救了下來,可他得救後卻跑了。


  果然,要對付類似僵屍的玩意兒,還是老祖宗留下的法子管用!


  沒想到一郎雖然倒下了,但其身上卻飄出一團霧來,我雖然搞不清楚那是什麽,但卻在第一時間用祖上傳下的秘法,咬破手指,逼出體內的精血,迎頭捶了過去,這才險之又險地將之給消滅掉。


  哎,精血消耗不少,這段時間得要彌補回來才行啊,又要花錢了。

  12月25日,晴。


  今天是老外的聖誕節,沒想到東京這裏也很熱鬧,我拿到了三倍的日薪,好開心。


  隻是在回來的時候,遇上一個小姑娘,大約隻有十三四的樣子,很是可愛,她對我說,是來感謝我前些日子的幫忙。


  雖然我有點疑惑,但她又說我也是異士,想邀請我一起對付暗靈,一定能賺大錢。


  我沒有答應下來,對於這種天真的小女孩,我一向是避而遠之,萬一被她的家長誣陷我對她做了什麽壞事,那就麻煩了。


  至於賺錢什麽的,嗬嗬,誰信誰是傻子!


  1月5日,陰。


  今天我的文章終於得到認可了,雖然稿酬不多,但我很滿足,終於踏上文人之路,或許再過幾年,我就能成為國際有名的文豪,衣錦還鄉呢!

  最重要的是,在從報社回來的路上,我遇到了百惠,她是那麽的美麗,單純,像是一朵百合花,見到她的第一眼,我整個人都被她迷住了。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形容十分恰當。


  1月8日,大雨。


  感覺已經有很久很久沒有見到百惠了,我的心裏空蕩蕩的,做什麽都沒勁,為此還被工頭給臭罵了一頓。


  百惠,你在哪裏,我真的好想再見到你。


  1月15日,晴。


  百惠又出現了,原來她是東京大學的學生,正在報社實習呢!


  該死的,明明一直期盼著再見到她,為什麽在她麵前卻跟個沒見過世麵的毛頭小子一樣呢?


  好尷尬啊!


  百惠笑起來很好看,她很體貼,並沒有因為我的糗相而笑話我,反而跟我聊寫書方麵的事,鼓勵我用心寫作。


  可惜,這次的書稿沒有被錄用,要不然就更完美了。


  1月21日,陰。


  或許是想要見到百惠的關係,我這幾天常去報社遞稿子,雖然沒有被錄用,但我卻跟百惠多了些聯係,這讓我信心大作。


  隻是,在出報社的時候,一個趾高氣昂的家夥找到了我,他說我配不上百惠,讓我不要再來了,因為報社絕對不會再錄用我的垃圾稿子。


  我沒有跟他說什麽,靜靜地看了他一眼,轉身就走。


  因為我知道這個世界是不公平的,或許我的文筆還不夠好,語言組織能力還有所欠缺,報社不錄用我的稿子也不全是因為這個人的關係。


  隻是,這樣一來,我還能見到百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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