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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九章 被人告了

  畢竟這是一筆上億的投資。不能隨隨便便就做出決定。洪雪自然需要時間考慮。離開了洪雪那裡。凌滄回到公寓。剛想草擬幾份企業發展計劃。門鈴響了。 

  「誰啊。」凌滄打開門。發現外面站著幾個身穿黑色西裝的人。 

  教廷、光明會和世家的保鏢們。大都也穿黑色西裝。用料考究。裁剪得體。相比之下。眼前這些人的衣服顯得粗鄙了很多。不過。誰也不敢不把這些人放在眼裡。因為胸口佩著一枚國徽。 

  「請問……」這些人當中為首的一個向前走了一步。用還算客氣的口吻問道:「你是凌滄同學嗎。」 

  「我是。」凌滄點點頭:「請問你們是……」 

  「我們是明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前來給你送傳票。」這個人說著把一張紙遞到凌滄面前。十分認真地說道:「請你按照傳票上的時間地點出庭。在此之前請聘請律師。如果沒有這方面的經濟能力。也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凌滄登時一頭霧水:「出庭。」 

  「簡單說吧……」對方微微一笑:「你被人給告了。」 

  「告我。誰啊。」凌滄嚇了一大跳。心裡設想了無數種可能。 

  凌滄覺得自己這段時間很老實。沒招貓斗狗。也沒惹是生非。就算有衙門找上門來。也應該是警察。而非法院。 

  如果說一定有。那也只有那麼一件。 

  著名經濟學家郎咸平前幾天採訪了郭美美。把紅十|字會的那些醜聞漂得一乾二淨。凌滄在網上發了個帖子。說郎咸平華麗麗地從「專家」墮落成了「叫獸」。同時找准郭氏母女的G點。製造出了一個高潮。只可惜這個高潮太假了。假的就像某個島國以某類電影為生的女性工作者的叫聲一樣。 

  這篇帖子很受歡迎。馬上成了天涯頭條。連續幾天一直被頂在首頁。凌滄因此有些懷疑:「總不該會是郎咸平把我告了吧。」 

  如果真是這樣。似乎倒也是好事。自己跟著能火上一把。成了網路紅人。沒准還能賺上一筆外財。這種名聲出了也沒關係。不會影響自己繼續扮豬吃虎。 

  對方打量了一眼凌滄。奇怪地問:「你在想什麼。」 

  「我在想是誰告我。」凌滄聳聳肩膀:「我得罪的人太多。不知道哪句話戳了哪個人的肺管子。這就麻煩你們過來給我送傳票了。」 

  法院的人互相看了一眼。隨後笑了笑。其中一個把傳票指給凌滄看。同時解釋起來。 

  原來。把凌滄告上法庭的是葛教授。那個在生日宴會上差點被凌滄活活罵死的皓首匹夫、蒼鬢老賊。他在醫院休息了幾天。感覺身體差不多恢復。就開始琢磨報仇了。 

  在這段時間裡。經常有人去探望葛教授。其中每一個知道事情經過的人都對凌滄大加撻伐。攛掇葛教授好好教訓一下這個不知天高地厚的窮小子。 

  葛教授想了想。覺得自己作為一介鴻儒、學界泰斗。如果不討點說法實在對不起自己。今後面對同仁也會無顏以對。於是他委託律師。以誹謗和玷污名譽等諸多罪名將凌滄告上法庭。 

  其實葛教授在此之前。還曾以尋釁滋事和擾亂社會秩序報警。不過警方認為屬於民事糾紛。所以沒受理。 

  「告就告吧……」凌滄聳聳肩膀。滿面無所謂地說:「放心。我會準時出庭的。」 

  「好。」對方點點頭。拿出傳票送達回證。指了指末尾的地方:「在這裡簽個名吧。」 

  凌滄很瀟洒的簽了自己的名字。隨後問道:「還有事嗎。」 

  「有些問題。我們必須交代清楚………」頓了頓。對方一字一頓地說道:「某種程度上來說。你並不是這個案子的被告……」 

  「難道還不是告我。」凌滄愣了一下。不過馬上就明白了。 

  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民事訴訟的對象。或是法人。或是具備完全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所謂「完全行為能力」。是指心智健全。年滿十八周歲。說白了。正常人只要過了十八歲。就必須為自己的行為承擔完全法律責任。 

  而年滿十歲。不滿十八歲。屬於限制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也就是說對自己的行為只需要承擔一部分責任。完全責任需要由監護人承擔。凌滄正屬於這種情況。在出山之前。沒有明確監護人具體是誰。來到明海一中后。學校考慮到凌滄是孤兒。很慷慨地願意擔當監護人。 

  其實學校這個「監護人」只是名義上的。平常並不真的「監護」什麼。可也正因為有了這麼一個名義。學校要為凌滄承擔責任。 

  葛教授這一次的訴訟。正是針對明海一中。法院原本用不著給凌滄本人送傳票。不過他們都很想知道這個惹毛了著名教授的學生到底是何許人物。所以還是來了。 

  「葛教授獅子大開口。要求在主要媒體上連續刊登道歉聲明。並且支付一百萬元的精神和名譽損失。」法院的人很好心地勸告凌滄道:「我們知道你的個人情況。現在只有學校能對你負責。所以你最好去和學校領導談談。讓他們代表你和對方私下接觸一下。最好達成和解……」 

  另一個人點點頭:「事情鬧大了的話。你鬥不過人家。」 

  這一番話已經很清楚的表明。法院方面在訴訟雙方當中傾向凌滄。大抵因為凌滄屬於「弱勢群體」。葛教授又有些小題大做。凌滄笑了笑。覺得世上還是有好人的。同樣是吃法律這碗飯的。各人卻也不盡相同:「謝謝你們。」 

  剛剛送走了法院的人。一個老師就找上門來:「凌滄。校長找你。」 

  過段時間就要開學了。李校長提前返校工作。卻沒想到會碰上這麼一檔子事。凌滄剛來到辦公室。他開門見山地說:「法院的人來過了。」 

  「我知道。」凌滄點點頭:「很抱歉。給學校添麻煩了。」 

  「整件事情的經過。我大致已經知道了。你也不用告訴我。不過。還有件事大概是你不知道的。那就是葛教授前些日子通過某些途徑聯繫到學校。要求開除你。」 

  「是嗎。」凌滄確實沒想到這件事。不由得冷冷一笑:「竟然和我這麼一個高中生針鋒相對。這個葛教授的心胸可見一斑。」 

  「不談葛教授的心胸如何……」李校長打量著凌滄。一字一頓地問道:「你想不想知道我是怎麼回答的。」 

  「想。」 

  「我拒絕了。」李校長緩緩搖了搖頭:「我們學校的工作不需要向他葛教授負責。他葛教授也沒有權利對我們學校指手畫腳。」 

  「謝謝校長這麼說。」 

  「結果呢……」李校長苦笑著搖搖頭:「人家把我們給告了。」 

  「很抱歉。校長。不過你可以放心……」凌滄早料到校長會找自己談話。所以事先準備好了一大堆說辭:「我會聘請律師去打這場官司。我有十足的把握可以贏。就算輸了。我也會賠償這筆款項。絕對不用學校掏一分錢……」 

  「你有錢。」 

  凌滄如今已是身家幾十個億的富翁。只可惜卻不能說出來:「就算我沒有……我女朋友也有。」 

  「我聽說過。你和林雪凝、沈凡蕾走得很近。這筆錢對她們來說當然不算什麼。不過……」李校長說到這裡。突然狡獪地笑了笑:「對學校來說也不算什麼。」 

  「校長什麼意思。」 

  「我的意思是說。學校支持你打這場官司。」一攤雙手。李校長滿面無所謂地說:「不要說我們不一定會輸。就算是輸了。一百萬對學校也不算什麼。」 

  「這……」凌滄有些難以相信自己的耳朵:「不太好吧。」 

  「沒什麼不好的。」李校長斬釘截鐵地告訴凌滄:「我和幾個主要領導已經商量過了。大家一致做出這個決定。總之一句話。你是我們的學生。我們有必要保護你。」 

  「謝謝校長。」 

  「好了。沒什麼事了。你回去吧。」 

  「我……」凌滄猶疑著提出:「難道我不應該做點什麼。」 

  「沒有你需要做的事……」李校長站起身來。輕輕地拍了拍凌滄的肩膀:「如果一定說有。那就是好好休息一下。拿出最好的精神狀態準備上庭。」 

  凌滄會心地笑了笑:「好。」 

  凌滄本來也知道。學校不會不管自己。不過覺得校長怎麼也得批評一番。指責自己在外面給學校惹了麻煩。然而這一次見面。李校長卻沒有半點指摘。反倒隱隱地有點嘉許的意思。 

  李校長固然正直。不過凌滄很快意識到。學校的這個決定不僅是基於正直。也有更加現實的考慮。 

  首先。凌滄雖然只是特招生。畢竟也是明海一中的學生。而明海一中又是名東北方的權貴子弟匯聚之處。如果僅僅因為一個葛教授就要開除某個學生。學校的面子沒地方放。從這一層意義上來說。葛教授有點太拿自己當回事了。 

  其次、對學校來說。這也是一個極佳的炒作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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