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暗戀
《功夫》全書十一萬字。
相較於上一本書,字數多了那麼一丟丟。
這本書的均訂達到了接近七千,比之《殭屍先生》的1萬略低。
考慮到《殭屍先生》的後續推薦較多,所以並不能說它比《殭屍先生》差。
當然,寫第一本書的時候他只是個新人,如今已經是個微博擁有近萬粉絲的小作家,所以也決然不能證明《功夫》更好。
但是無論如何,總歸說明他比自己想象的要厲害一點。
或者說他擁有將一個優秀的創意和大致劇情,書寫整理成小說的能力。
這讓他對手頭正在書寫的那本玄幻小說的成績更加有信心。
只是為了避免那神經病系統猝不及防地發布任務,他並不打算將其發布出去。
所以……
得抄點東西增加名氣吧?
喬森想到了前世的那些明星藝人們。
他們文化或許有限,水平或者一般,然而隨便寫一本什麼自傳啊生活筆記啊之類的東西,絕對是出版社爭搶著要的東西。
那些東西賣起來可比很多世界名著容易多了。
也更賺錢。
名氣一直都是這麼重要。
特別是在當今這樣宣稱著「人人平等」的社會。
只是想到「人人平等」這幾個字,喬森就有些eggache了。
先是殭屍,然後又冒出了這對月亮兄妹……
還有宋福吉那號稱能跟鬼換錢的「冥鈔」。
喬森感覺亞歷山大。
而這個系統又是這麼不靠譜。
或者說是他的運氣不夠逆天?
其實每次抽獎的確是有那麼些好東西的。
不論是《茅山道術》還是《如來神掌》《獅吼功》什麼的。
可惜幾率太小了。
他側頭看了眼旁側的棺材。
看習慣了倒是不覺得它那麼礙眼,可是這東西也不平凡啊。
聯想到系統商城中的「任婷婷的胭脂紙」與「包租婆的紅兜肚」……
「難道這才是文娛超人系統的真諦?」
「將使用者打造成一個懟天懟地的女裝大佬?」
請問可以解綁嗎?
喬森裹緊被子,在床上翻來覆去。
他總覺得似乎有什麼東西被刻意從自己大腦里剝離了。
這讓他總感覺自己似乎忽略掉了什麼,卻又抓不住。
搖了搖頭,他決定不再白費力氣。
至少當前而言,這個世界仍舊是錢權支配的世界。
個人武力還不至於逆天,所以他應該想著賺錢出名才對。
登陸手機微博之後,他先是看了眼那即將突破10萬大關的關注人數,隨後將之前搬運的那首詩寫了上來。
「來自一條單身狗的午夜遐思……」他率先寫道。
「一首小詩:《從前慢》。」
……
「車,馬,郵件都慢
一生只夠愛一個人
從前的鎖也好看
鑰匙精美有樣子
你鎖了人家就懂了」
寫完這些之後,喬森便關上手機,將枕頭往後拉,讓腦袋靠在棺材壁上。
那冰涼的觸感從他頭頂直通腳底。
這讓他渾身都有種通透之感。
只是今日他實在是耗費了過多的精力,因此他很快就睡著了。
……
儘管這個世界有殭屍鬼怪、道士和尚和武學宗師,但是這種人的數量總歸是太少。
全球政府為了維穩,很是刻意地宣揚科學,且對於這些「超凡之人」處於一種既親近又疏離的態度。
就像是女神對待備胎。
這個世界的普通人對於那個超凡的世界,其實並非那麼了解。
特別是在最近幾十年來,科技爆髮式發展,令得人們生活節奏越來越快。
為了養家糊口,很多人都將注意力從那些東西上轉移開來。
這個世界和從前的喬森那樣抱著同種想法的人很多。
譬如喬森的那個前輩,就是忽略了這些人的真實能力。
這裡的生活環境其實和喬森前世所在的地球相差不多。
夜貓子也很多。
尤其是那些喜歡看小說刷微博的人。
……
李琦是一個單身狗。
他也是一個文藝青年。
前些天,他被一首《閨怨》圈粉,參與了那場論戰,力挺BYD,甚至還回過頭訂閱了對方的兩本書。
只是他最愛的還是對方的詩。
特別是那種朦朧描寫愛情的詩。
或許這源於他骨子裡的那些許悶騷以及……
多愁善感?
他在《功夫》書評區發過很多次希望「BYD」寫詩,可是總是被其他書評淹沒。
長夜漫漫。
跟五姑娘完成生命大和諧的他扔掉衛生紙,無聊地刷著手機。
然後,他便看到了喬森的那條微博。
「一首詩!」他眼前一亮。
可是大概瞅了一眼,他便皺了皺眉:「怎麼是一首現代詩?」
他向來喜歡古詩,總覺得現代詩差了那麼點味道。
但是……
「B哥寫的,應該還不錯吧?」
他試圖安慰自己。
他朝著下方看去。
「詩名叫《從前慢》,沒有一點點韻味啊。」他暗自吐槽道。
「記得早先少年時
大家誠誠懇懇
說一句是一句」
「似乎有那麼點味道……」李琦心想。
「清早上火車站
長街黑暗無行人
賣豆漿的小店冒著熱氣」
李琦目光閃了閃,想到了自己小時候,家門口的早餐店。
「還可以。」他默默點頭。
「從前的日色變得慢
車,馬,郵件都慢
一生只夠愛一個人」
李琦的臉色微微變了變。
他反覆讀著這三行字,腦中不由浮現出一張面孔。
那張面孔在他的記憶中越來越清晰,讓他的眼睛微微發紅。
他想到了那個高中時被大家笑稱作「PH」的女孩。
女孩叫潘虹。
他的初戀。
暗戀。
期間他倒是表白過,可是對方委婉的說「高中畢業不想談戀愛」。
高三的時候,他偶爾看到PH跟班裡另一個男孩牽手走在一條巷子里。
他撿了塊磚頭,最終頹然地放下。
只能裝成班主任打電話給了女孩的父母,拆散了兩人。
女孩轉學了,成績一落千丈。
他覺得自己成了一個卑鄙的告密者。
一個無恥的小偷!
大學的時候,他每周都會給女孩寫信。
可是他從來不敢署名。
從同學那裡打聽到對方的GG號。
他加了對方后從不敢主動說話。
默默關注了女孩的微博,可是他從不敢在微博中表現出自己的真實身份。
他知道女孩交過三任男友……
他總是卑微地存在著,小心翼翼注視著她的一切。
只能在心裡憧憬兩人假若能在一起的歲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