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九章 客串山賊
新曆紀元372年10月16日
鐵拳帝國,南方行省,斟鄩城西北山區
「來了!」
「所有人準備戰鬥!」
隨著又一支運送貨物的卡車隊伍進入日麥人的士兵視線範圍,李雲睿真的只能為這一支車隊感到默哀。因為不能光明正大潛入最近的一座城鎮的他們(棕皮黑髮紅瞳的外貌與黃皮黑髮黑瞳的鐵拳人有著非常明顯的區別),只能在無線電干擾器的條件下劫掠從斟鄩城前往皇城的車輛進行情報搜集。
「打!」
砰!
當然,為了確保受到襲擊的車隊成員誤以為鐵拳帝國本地的山賊所為,李雲睿的戰友們可是拿著鐵拳人的武器裝備幹活的。
「唉!早知如此,何必當初?當初就不要亂丟武器裝備,還挖坑填埋……」
「我們哪裡知道這個……」
很顯然,現在當上山賊的一幫日麥人可都是蒙著臉,帶著頭巾,原來身穿的沙色迷彩軍裝已經變成適應秋季的便裝。至於武器,很顯然,基本都是自己從原來的填埋場翻查回來的。
「還有禁令。你們的理由還真夠充分的。」
李雲睿非常清楚地記得日麥人的軍方上層有一條不知道讓他怎麼吐槽的禁令,而他的戰友們在如何不違背嚴禁任何一名日麥人戰士使用敵人武器禁令的前提下使用敵人武器的方式更是讓他完全無語——不穿軍裝。
是的。在日麥人的法律法規里,穿上正式指定軍裝的人才是戰士,脫下軍裝的……不是戰士,只是民兵。而民兵只是民間反抗勢力,不是正規軍,武器裝備什麼的也自然與標準的日麥人戰士完全無關。更讓他李雲睿覺得日麥人完完全全,徹徹底底地不像傳統蠻族的是,日麥人的戰術水平真的是完全沒話說。就像現在的伏擊戰,先不說非常熟悉鐵拳帝國的槍炮怎麼使,去頭掐尾加中心開花的戰鬥方式僅僅持續了30秒,前後兩輛負責護衛的輕裝甲車被90毫米火箭筒炸毀,八輛運滿物資的商用卡車與四名沒挨槍子,跪在地上並且高舉雙手的俘虜直接笑納。
「各位大人……饒……饒……饒命。」
「想活命,說!去皇城幹啥?不知道這裡是本大爺的地盤嗎?」
比起某個說話都不利索的男性大叔給人蒙上雙眼接受其他日麥人的審問,他是發現鐵拳帝國的軍隊裝備並沒有軍方上層說得那麼糟糕。至少精通槍械的雷哲並沒有對鐵拳人的槍表露出任何的厭惡,甚至他還仔細教導其他人怎麼用。
「雷哲,不是說上面不許使用鐵拳人的槍炮嗎?怎麼你……」
「在戰場上,你要是連敵人的武器都不會用,那就是在真的等死。雖然上面的教條是這麼寫,但是這不等於我們真的不能用。打仗的時候第一件最不可靠的東西就是你手裡的武器,哪怕你平時經常保養擦拭什麼的,你也不能保證在混亂的戰場上你手裡的武器不會給人打壞。越是帶有複雜機械的東西就越容易發生故障,因此武器裝備是能帶多少就帶多少。除了槍,以及手榴彈,最後一定要有刀!或者是斧頭!生死關頭就得靠冷兵器拚死一搏!」
很顯然,這也是為什麼他李雲睿碰到的每一個日麥人戰士身上都會有兩種,甚至是三種以上的武器防身。
「那你……你家是不是也玩過不是日麥帝國的制式武器?」
「雲睿,這個問題,我不能回答。」
果然,無論是哪個世界,你有張良計,我有過牆梯的簡單道理都是可以行得通的。明著不行,暗地裡那是各種偷偷摸摸地搞。雷哲他家肯定研究過像鐵拳帝國的天使們搞出來的毛瑟步槍,只是明面上的限制讓他們自娛自樂而已。
現在根據他的觀察,鐵拳帝國軍隊的槍械裝備比較先進,基本上都是用半自動步槍為主的。而且在他個人看來,鐵拳人的溫港通用機槍遠比只能使用彈鏈供彈的藍波機槍要好。
不為別的,可以使用步槍彈匣供彈溫港通用機槍無需讓他在空閑時間,或者沒有傷員送過來讓他幫忙用上彈機上彈鏈。而且在衝鋒槍方面,2.8千克的韋特衝鋒槍絕對要比雷哲現在用的湯米衝鋒槍的4.9千克輕得多。
哪怕子彈方面,11×19毫米手槍彈完全不是日麥帝國制式手槍彈,11×24毫米手槍彈的對手。可是后坐力也帶來了另外一個優點,射擊精度高。或許在其他人看來,衝鋒槍不就是用來潑水的嗎?要什麼精度?反正都是近距離掃射的。錯!大錯特錯!衝鋒槍要是真的沒有精度,那設計者就等著下面的戰士用衝鋒槍凌遲吧!
不是沒有精度,子彈亂飛嗎?100發子彈估計也是沒問題的!絕對不會傷到設計師。
所以日麥人就搞出了湯米衝鋒槍這種結實異常,以槍身重量儘可能控制后坐力的昂貴玩具。雖說現在的雷哲想到了降低湯米衝鋒槍成本的方案,但是……他李雲睿還是想想有什麼……首先彈匣後置的槍不行,口徑低於9毫米的玩意也不行。
有!短劍衝鋒槍!那東西后坐力是向下壓,而不是其他槍支那樣槍口往上跳的。寫下來!或許以後有用!
剩下來的手槍跟步槍,步槍不用說。要不是他帶來的格蘭步槍,現在的日麥人還傻乎乎地用槓桿步槍呢!手槍的話,說實在的,雷哲的寇特手槍估計是日麥帝國在他出現之前,能搞出來的最好手槍。就除了外露擊錘一項,其他的,完美中的完美。完全不虛鐵拳帝國的格牢手槍。
特別是他從雷哲與軍需後勤部得知寇特手槍的原型還真的是戴炳陽的一把七加一彈容量的馬牌手槍后,他就知道戴炳陽一定是一個曾經在星條合眾國留學,並且在二十世紀三十年代到四十年代與入侵大唐共和國的東瀛人作戰的軍官。
因為那個時候的普通士兵不會佩戴手槍,只有軍官才會佩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