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夜店羊人(1)
夜店禁忌:
一、玩骰子斗酒,連續出現三次平局,離開夜店,回家用熱水洗澡冷水洗臉。睡前在枕頭底下壓一支筆,第二天醒來看看有無字痕。如果沒有,盡可安心;如果有,把有字痕的枕套、床單用拖地水浸泡,天黑以前丟進陰溝;
二、不要和頭髮遮住左眼的男女搭訕;
三、發現酒的顏色略微變深,注意觀察一丈範圍內是否有人點了和你同樣的酒。如果有,立刻離開,在店門口丟一枚硬幣;
四、盡量不要被陌生人碰觸身體,如果碰觸的同時聞到很奇怪的香味,狠掐左手無名指,默念「如道亦如且妄勿念」七遍!
一
我一路把「大佛流淚」事件寫完,回到古城已是晚上七點來鍾,正趕上堵車,月餅抽煙聽音樂跟著車流慢悠悠地挪,我閑得沒事兒邊刷朋友圈,邊跟月餅鬥嘴。
嘮著嗑斗著嘴也不覺得堵車是件很無聊的事,好不容易開回酒吧,雖然只離開三天兩夜,我竟然有種久違的感覺。剛下車,李奉先急赤白臉地沖了出來:「兩位爺你們可回來了!出……出大事了!」
我想到一直尋找圖書館的神秘組織,心裏面一沉。月餅搶著問道:「你怎麼樣?」
「我能有嘛事?有人來踢場!」李奉先恨恨地啐了口吐沫,「小兔崽子長成那個德行,還他媽的挺招小娘們兒。」
我們去西山那天晚上,酒吧來了個其貌不揚的小夥子,點瓶啤酒四處搭訕。這種事兒李奉先見得多了,也沒當回事,沒曾想小夥子挺有手段,幾句話把兩個丫頭糊弄得五迷三道,結了酒錢一左一右摟著胳膊走了。
昨晚更狠,領著女孩出了酒吧,兩個多小時后又折回來,聊沒幾句又帶走一個!
酒吧夜店,男歡女愛,說到底也就是個「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兩相情願的事兒,總不能打聽到他的名字,門口寫一牌子——「××與狗不得入內」吧?看我們倆沒啥反應,李奉先急得都快上牆了:「你們琢磨琢磨,如果小兔崽子是托兒,三天兩頭撬牆腳,帶著女娃兒去別家酒吧,咱們生意還做不做了?」
「又不差這幾個錢。」月餅蹲在車胎旁邊挑著花紋里的石頭。
「跟錢沒關係,」李奉先臉漲得像塊豬肝,「酒吧是家,小兔崽子來勾引姑娘,和跑到咱家勾引婆姨有什麼區別?」
「這都哪兒跟哪兒啊!」我哭笑不得,「奉先你這都什麼邏輯?」
「反正我看了不爽,」李奉先的豬肝臉都快滴出血了,「南爺,月爺,你們這模樣都沒對象,就他那個德行憑啥一搭一個準兒,還一次搭倆?這還有天理么!」
李奉先愣了片刻,懷疑地看著我們倆,欲言又止。
我琢磨過味兒來了,為證清白:「我進去弄死這個小兔崽子。」
月餅拍了拍土走進酒吧:「唉!都消停點,還是靠我這張好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