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愛·逆流
他愛的是玫瑰,
而你是角落裡的薔薇。
這世上有一種悲哀,叫作不被愛。
如果有一種魔法,
可以將命運重新洗牌,
你會如何安排?
在變成他愛的樣子之前,
你確定,你還愛那個卑微的自己?
《你總有愛我的一天》
by張小嫻
If I have never met you,
I would never been tortured by those long missing.
I may live a happier life.
要是沒有遇上你,
也就沒有以後漫長的思念折磨。
我也許會過著比現在幸福的人生。
然而,
要是有人敢把這一天從我生命中拿走,
我是會使盡最後一口氣,狠狠咬住他的手臂,
要他放手還給我的。
01
§
許多年後,當著名建築師喬信生在公寓里那面鏡中看到一張布滿孤寂皺紋的老臉和憔悴駝背的身影時,他的思緒又再一次回到四十七歲生日的那一天。
那個遙遠的下午,他從歌劇院工地開車回來,把車停好,敏捷地爬了幾層樓梯回到家裡。
飯桌上那個亮晶晶的琉璃花瓶里插著一大叢紫紅色玫瑰,開出了一朵朵濃密的花蕊,散發著一股甜香。
這些花他今天大清早出去的時候並沒有看見。他現在看了一眼,心情愉快,想著:「這是什麼玫瑰?以前從沒見過……」
但鮮花總是美好的,只要別看見它們枯萎老去。
他想起這天是他四十七歲的生日,心中沒有傷感,反而覺得自己比過去的日子都要年輕。
幾年後,當那幢坐落在海邊的歌劇院蓋好,毫無疑問,將會成為本城的地標。
它是他最得意的作品,會讓他名留歷史。
他脫掉外套丟在一邊,坐進客廳那張底座很低的米白色扶手沙發椅里。
他每次回家,總愛先在這裡坐一會兒。人一陷進去,就捨不得起來。
他往後靠到椅背上,伸長脖子看向畫室里,喊了一聲:
「寧恩,我回來了!」
畫室里沒有應答。
他心裡想:
「她說不定出去了。」
他頭轉回來,一雙長腿舒服地伸展到面前的琉璃茶几上。
這時,他看到茶几上擱著一封信。
那封信引起了他的興趣。
他傾身向前,拿起那封信。
信封上沒有貼郵票,秀麗熟悉的字跡寫著:
「給你,我愛了一輩子的你。」
他略微驚訝,很快就想到這也許是一張生日卡,但是,她不是應該寫「我會愛一輩子的你」,而不是「我愛了一輩子的你」嗎?
他掂了掂那封信,沉甸甸的,倒不像生日卡。
他好奇地拆開信,這封信有三十多頁。他認得是她的字跡。
他收過許許多多女人寫給他的情信,他通常只瞄一眼就丟在一邊。他從來不需要這些紀念品。
但是,這一封,他嘴角一咧,泛起微笑,很認真地看。
信生:
你記不記得你曾經對一個青澀的少女說過一句話?
你說,你不相信愛情,因為你不相信自己。
他的目光驚住了,又再一次看向畫室那邊。那兒沒有聲音,只有日頭的微光穿過飄蕩的窗帘在木地板上流動。
他只好收回目光,繼續讀著手上的信。
那個少女是我。
不是現在的我,也不是這兩年來一直在你身邊的我,而是二十二年前的我。
你一定不認得我就是那個少女吧?
因為,過了二十二年,我竟然沒有長歲數。
不要驚訝,我正打算把一切都告訴你。
我終於可以向你說出這個故事了。
你知道我從不想對你說謊。
我的靈魂將會裸露在你面前。
這一次,他的目光不安地投向睡房,那兒悄然無聲。
他換了一個姿勢,把信讀下去。
02
§
你還記得一個叫夏夏的女孩子嗎?
你追求過她。
天哪!我多麼希望你已經想不起她是誰,就像你忘了所有跟你有過霧水情緣的女人那樣。
她是我的同學。
那一年,我們都只有十七歲,正值青春美好的年紀。
我是個孤獨的孩子,父母在我很小的時候就已經分開了。我跟著當麵包師的父親一起生活。他都是半夜起床出門工作,第二天早上才回家。
像我這樣的孩子總是渴求感情的。
在遇上你之前,我僅僅懂得的一種感情就是友情。
直到如今,我始終不明白我跟夏夏為什麼會成為那麼要好的朋友。
她跟我是兩個完全不同的人。
她家境好,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人也長得漂亮,好勝,多情,男朋友一個接一個,還有一大群護花使者像小狗一樣在她腳邊廝磨。
有許多年的時間,我們幾乎天天黏在一塊兒,彷彿有永遠說不完的話題。
她喜歡把她那些風流韻事都跟我說。
我見過她每一個男朋友。只要她伸出手臂,這些男孩子就會像鴿子一樣紛紛飛向她的掌心,等候她用愛情去喂飼他們。
然而,她總是很容易愛上一個人,也很容易就厭倦了那個人,然後把他像只死鳥一樣丟開,生怕會弄髒自己的一雙手。
不過,她有時候還是會略微感傷地為這些死鳥淌下一兩滴眼淚,用淚水的花瓣埋葬他們。
愛情對她來說,是一種玩意兒。
事隔多年,我才發現,她跟你是多麼相似啊。
只是,你結束得比她仁慈和高尚。你從不折辱別人,你從來不想傷害女人。
可是,夏夏比你殘忍。她有時候好像還嫌那些死鳥不夠可憐似的。有好幾次,跟一個男人分手之後,她會跟我說:
「不如我叫他追求你好嗎?他人真的很好,只是不適合我。只要我開口,他一定會聽我的話。」
你可以想象,當我聽到這些話時,我是多麼生氣。
她不要的東西,卻想當成禮物一樣送給我。這樣做並不是為了我,而是為了把那些男孩子永遠留在她身邊,隨時聽候她的召喚、差使。
要是有一天,那個男孩子真的愛上了我,她可以一直跟我說:
「他原本是喜歡我的啊!」
但我從來沒恨她。
她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太了解她了,當你如此了解一個人,你便不會恨她。
可惜,她從來不了解我。
我是個內心很驕傲的孩子。
我看不起她愛上的那些男孩子,他們不是家裡有錢,就是沒個性,沒品位,也沒格調的黃毛小子,或者跟她一樣,把愛情當作青春的遊戲來追逐。他們愛的不過是她的身體,她卻從不知道。
那些男孩子,放在一個銀盤子里送來給我,我也不要。
直到有一天,她對我提起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