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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6章 1317不能認罪

  第1316章 1317不能認罪

  「公子,不好了。民務司上門了!」


  下人驚慌失措的進來彙報,府邸大門直接被強開,院子里衝進來了二十餘穿著南詔域衙服的人。


  為首司頭厲喝一聲,「誰是孫明,出來說話!」


  民務司?

  房間裡面孫明起身,知道民務司是南詔域設立來專程處理民事糾葛的機構。但找他做什麼?

  沒想下去,出門相迎,「官爺,我就是孫明。不知道官爺所謂何事造訪?」


  司頭打量了孫明一眼,「城中商賈李文義狀告孫公子強買強賣,強行買下這家府邸,勞煩孫公子跟我們走一趟。」


  未曾頂罪,司頭說話還算是客氣。而且這孫明的事迹他也有所耳聞,沒必要去得罪。


  域都乃是權勢集中地,世家多如狗,權貴遍地走。


  這樣的地方,他一個小小司頭招之不放亮堂一點,活不長久。


  屋檐下的孫明僅僅一默,就猜測出一個大概,有人動手了。


  這麼下作的事情不像是北城霄的手筆,那就是李將一無誤了。


  躲是躲不過去,孫明走下台階,「勞煩官爺通融一下,我給府中下人交代兩句,再隨官爺前往。」


  「儘快。」


  「謝官爺。」


  孫明拱手道謝,風千已經直衝衝過來,「這位官爺,買賣這府邸,全是小人一手操辦,我家公子並不知道實情。若是要問話,小人隨官爺前去就好了。我家公子體弱多病,實在不方便。」


  「放肆,這裡沒你說話的地方!」司頭頓時就不滿意了。他得到的命令是拿孫明回去問話,帶一個下人回去叫什麼事情。


  風千還待說什麼,被孫明揮手打斷,「行了,風千。老老實實的在府裡面呆著,我就隨官爺去走一趟就回來。」


  附耳在風千耳邊小聲道:「如果入夜還沒見我回來,就去寇帥府找寇超或者寇嬰,告訴他我的真實身份。」


  帥府?


  風千沉沉點頭,「是。」


  孫明再不多言,隨著這司頭去民務司那邊。


  因為孫明還算是配合,司頭並未讓手下人羈押。域都行事,須得小心翼翼,因為你不知道誰就是得罪不起之人中的一個。


  「大人,人帶來了。」


  到了公堂,司頭對著堂上正卿抱拳行禮,便靠一邊站去。孫明掃視了一眼,身邊站著的是一商賈裝束的中年人,眼裡帶著淡淡的怯意,不敢直視孫明,應該就是賣房子給風千的李文義了。堂上之人更加不必多說,民務司少卿大人。


  南詔域荊皇在這方便做的挺好,將衙門分為兩個部門,尋常百姓的事情有民務司負責,而牽扯到達官顯貴,朝臣公子的,交由暗夜司負責。暗夜司直接歸荊皇號令,但凡經暗夜司調查的事情,無論是誰都休想掩蓋。這樣,能很大程度的遏制達官顯貴欺壓百姓。


  當然,只能是遏制。


  讓孫明詫異的是,公堂之下左側位置端坐著一個公子哥,優哉游哉的品著茶,李將一。


  有些猖獗了。


  「草民孫明參加正卿大人。」


  王正卿大人也沒去計較跪拜這些,見正主來了,看向孫明一側的李文義,「將你狀告孫明之事如實道來。」


  「是,大人。」


  李文義眸光倪看了孫明一看便挪開,「十日之前,就是此人的隨從,花了十萬仙晶,強行從小人這裡索買了孫府大院。並要求小人在字據上寫四十五萬仙晶。如果不從,他的隨從就要殺了小人。


  請大人明查!」


  李文義說的一把鼻涕一把淚的,說的孫明都差點相信了。李將一斜坐在右側堂下,嘴角浮現邪笑,似乎是在說,這就是得罪本公子的下場。


  王正卿大人看向孫明,「你有何話可說?」


  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王正卿並非是和李將一串通,但以點窺面也知道這件事不簡單。因為,狀紙是由北城霄親手書寫。僅僅憑藉這一點,他就不敢怠慢。


  一個個小小正卿哪裡得罪的起明帥府世子?


  這種事情他也不是第一次遇見了,最好的辦法就是跟著證據來,誰也不得罪。如果這孫明自己有本事脫身,他不會刻意的打壓。但如果沒這本事,冤案就冤案吧。只要他不是和李文義同流合污,被抖出來也就是一個視察之罪,死不了人。


  域都的正卿不好做啊!

  「這房子草民都買了十天,不知道為何李老闆現在才來告我?」


  「小人左思右想許久,今日才下定決心不能讓你等無法無天之徒逍遙法外!」顯然,說辭是準備好的了。


  孫明也不介意,沒指望這種簡單的問題就能把這李文義給問道。「那再請問李老闆,我的手下是如何脅迫你簽下字據,將孫府大院賣給我的?」


  「我……」李文義眼睛里浮現一絲的慌亂,故作鎮定,「以李某的性命相要挾!」


  「可否說的具體點?」


  「……」


  見孫明三言兩語就要將李文義給問住,李將一再坐不住,趕緊抱拳,「大人,這刁民混餚視聽,請大人杖責!」


  「杖責,也好。反正草民身體羸弱,亂棍打死也好,屆時就可以坐實罪狀了。」孫明懶散開口,無所畏懼。


  真當他是嚇大的,孫府大院為前戰王府,備受百姓矚目。要是三百年好不容易有了新的主人,死在了公堂之上,不被徹查才怪。就李將一和李文義那點勾當,經不住查的。


  所以,在定罪之前,他孫明很安全。


  王正卿眼睛眯了眯,遇上明白人了。這種芝麻爛穀子的事也懶得去擺官威,「孫公子,本大人是問你有何辯解,而不是讓你發問。你只需要回答本大人的問題即可。」


  「本大人再問一次,對於李文義之言,你可有辯解的地方?」


  孫明撓撓頭,似是而非的答,「請問大人,我認罪會如何?」


  「認罪則三倍賠償李文義,杖責五十,以儆效尤。」王正卿這都是往輕里判,要是這孫明能乖乖的承認,也省的他麻煩。


  「那就不能認罪了,大人你看看我的身體,虛弱的走路都成問題,五十杖棍下來,還有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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