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七章 我只想要與你在一起
「不過我都是只喜歡你一個人,只是我不知道你對我到底是什麼感覺,我曾經想過要跟你在一起,我的名頭是敗壞了,不過在曉妍的支持下,我決定來追求我喜歡的東西,也就是你了,你不要離開我菲兒,今天是你的生日,也是我們鏈各個複合的日子,有一件事我要告訴你。」
菲兒已經泣不成聲。
白曉妍在一旁似乎是看到了自己這個好姐妹的幸福,不禁兩眼也是那樣禁不住要流出眼淚。
「你、你還要說什麼?你這個壞蛋,欺負我和曉妍都要流出眼淚了。」菲兒說道。
「我要向你求婚!只要你答應我!我們可以一起經營這個奶茶店!」方喻說道,菲兒抬起了頭,擦拭住了自己的眼淚,問道:「你、你說的可是真的,這次你不再騙我了嗎?」
「決定不會了,我說過就會做到!菲兒相信我!今天在曉妍的證實下我就向你求婚如果在以後我要是打你罵你對你不負責我就是不是人!菲兒!」
方喻再次的抓住了菲兒的手。
在這個時候,兩個人只想在一起。
菲兒點了點頭:「我答應你,不過你可不要這樣的欺負我了,我們好好的經營這個奶茶店!方喻你真是個大壞蛋!!」
白曉妍看著兩人高興的模樣,自己還是走了出來。
看著旁邊的白楊樹,顯得有點兒吃驚。
自己從來沒有想過去幫助別人求婚,自己還是個問題,看來天底下的大好人只有自己一個了。
看著滿天的星空,白曉妍嘆了一口氣說道:「郝然,你什麼時候回來,我想我們到底能不能再次見面了。」
白曉妍閉上了眼睛,在自己耳邊出現了一幕幕以前的回憶。
「總裁!你以後可不要再去酒吧了!這樣糟蹋你的身體不值得!」
「你是不是喜歡我,我這樣是為了緩解壓力,還有別人都說你是我的護花使者,我可不想要這樣一個啰嗦的護花使者!知道了嗎?」
「不行!看到你快樂我就快樂!我一定要幫助你!白曉妍你不是一個人!」
「今天我跟佟業平鬧翻了我覺得他根本就不喜歡我,沒有誰喜歡我,我只是一個事業上的女強人!我是個傻瓜!一個永遠沒有多少人了解的傻瓜。」
「曉妍,如果你想成為傻瓜,那我願意成為摘下傻瓜的那個人,我不想你獨自一個人在那裡傻傻的被人恥笑。」
「郝然,謝謝你昨天送我回來,看來在公司別人對我們的閑話還是挺多的,以後就不要這樣了,如果被佟業平看見了我不知道怎麼辦。」
「總裁昨晚是自己喝酒哭了才趴在了我的肩膀上我才將你送回來的,還有你如果不回來誰給我發工資呢?」
「曉妍,我是喜歡上你了,我們能夠在一起嗎?」
……
想起以前的一切,白曉妍還是流出了眼淚。
這些傷痛讓自己無法去忘記,忘記的越來越多,自己就變成了一個廢物,一個只是淪為沒有多少人所敬佩的廢物。
現在之後後悔和期待,可是期待郝然還是不回來,以後還會有哪個人會這樣的關心自己,應該沒有了,如果白曉妍再次的喝酒大醉,再次的哭泣,還會有肩膀在自己的身邊嗎?
這些都是白曉妍所要問的。
方喻和菲兒發現白曉妍走了出去,兩人走了出來,發現白曉妍在一旁。
菲兒走了過扶起了白曉妍說道:「是想念郝然了嗎?曉妍你要振作起來,郝然一定會回來的,你要相信他也是思念著你的。」
白曉妍搖了搖頭,現在自己撮合好了別人,怎麼能哭,只有假裝著鎮定的模樣,現在只有鎮定才能夠幫助自己。
想到這裡,自己還是搖了搖頭:「你啊,我是為你們兩個所流出的眼淚,以後我的公司要少了你們兩個人了,叫我情何以堪。」
方喻急忙說道:「我們可沒有說過要離開,一定會把這份工作好好的做下去!」
菲兒回頭瞪了方喻一眼:「那你這個奶茶店是用來幹啥的,好啊你!居心否側!!」
看著兩人打鬧的模樣白曉妍還是笑了起來,什麼時候自己才能夠這樣的幸福,想起以前的一切自己還是忍不住的回憶和思念。
……
「媽,你怎麼在我房間里?」簡琛一打開門,就看到了簡母鬼鬼祟祟的聲影。
乍一看,這安情什麼時候又睡在床上了?
「陳媽喊她下來吃飯,怎麼都沒有動靜,於是我便來看看。」
簡母看著這「兒媳婦」的睡姿,還真是有些說不上的味道。
好在現在還有能夠挽回的趨勢,要真是生米煮成熟飯那才是最頭疼的事情。
「你說她?」簡琛手指一轉,指著床上的不明的物品。
這傢伙睡覺的方面好像是有些天賦,無論是打雷還是放屁都吵不醒。
「婚前就這樣,以後可怎麼辦。」簡母的擔心不是沒有道理。
簡琛聽到這個理由之後,卻倒是覺得很可笑。
「媽,現在又不是古時候了。難道還要遵守三從四德?」
這新社會的女人,權利和男人幾乎是平起平坐,難道睡個懶覺的權利都沒有了?
但簡母卻不是這麼認為。
「那以後她如果做了兒媳婦,恐怕我們早上餓死了都等不到她的早餐。」
按照這麼豬的睡覺質量,估計晚飯都得喝水。
「媽,家裡的傭人是白拿工資的?」這彷彿是在說笑話一般。
簡母可不願意聽到這句話了,直接把眉頭一皺。
什麼時候自己一個當媽的還沒有女朋友重要了?
哪怕自己心裡清楚她是和其他的女人分量有些不一樣,但自己總歸是這一家之主。
想要和自己來爭奪權力,現在是不是有些太早了。
「呵,總之這女人你自己好好管著。」她把臉冷著,等人哄。
可簡琛卻不是那麼好伺候。
「媽,你來我房間還有事沒?我現在也要休息了。」
哪怕這家是她的,但自己腳下的一畝三分地還是屬於自己的就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