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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二回天作高山,大王荒之

  屬於神居時代的風,並不是無工業時代想象之中的那樣清新自然,相反,在這種久未落雨的時候,帶有沉悶的土腥味兒和各色不敢細想的奇怪味道。


  這個時代判斷貴族階級很容易,乾淨,圓潤,白皙。


  像陳清平這樣寧可晚上啃干餅也要洗澡的潔癖派,本來長得就白凈可人,每次輪到他的班引車賣漿,生意總是更好幾分。不少人都會腦補,這是一位落難的公子,譬如公子清平之類。老周嘲笑他,再這樣下去,他就會變成桃漿西施。


  遇上小旱,桃漿都跟著漲價了。


  宋城之人似乎並不覺得陳清平家裡總能有水這件事情,有什麼值得奇怪的。倒是鄰居康大媽差她的兒子小七郎過來借過點兒水,今天一早小七郎又來借水,卻被青婀使喚了今昭,去拒絕了。


  回來今昭也很無奈:「我也知道你的意思啊,讓我學會拒絕別人,可是看她那樣子,哎,真是屋漏偏逢連夜雨。」


  「康姆媽家裡咋了?」青婀擦著手問今昭。


  「狗丟了。不是一隻,一窩,都丟了。」今昭嘆了一口氣,這年月要養只狗,也不是特別普通的事情,哪怕是土狗,那也是糧食來源,誰家樂意輕易送人,野狗,又養不家。


  「這不是正好么,你的活兒來了。」蔓藍倒是挺開心,看著今昭搞特訓,有種死道友不死貧道的清爽。


  「……謝謝啊!」今昭苦悶。


  華練沒說要離開宋城,她要在宋城等人。


  宋城是相對齊都,更為自由的城池,城中四成都是妖魔鬼怪,只不過看上去,他們比人,都像人。


  朱師傅說,今昭可以找點兒事情練手,比方說,如果找到十件和妖魔有關的事情,能儘力解決了,那麼他就會跟華練商量,來點兒福利。


  華練覺得朱師傅這個主意很好,鼓動今昭趁著這些日子暫居宋城,趕緊出去沒事兒找事兒。


  這十件案子,她可以自己選擇清平館里的人去幫她,當然大家也可以拒絕,但不管出了什麼事情,華練和陳輝卿都是絕對不出手的。


  今昭覺得,其實華練姐和房東大人出手不出手,好像也沒有太大的關係。這不是還有停薪留職的黃少卿和來還人情債的宮韻白在么。


  「阿姐,你這麼做,如果對上迅猛昭,她還是要死的啊。」玉卮在棋盤上落子,撇了撇嘴。


  「不,你想左了。」華練看了看棋盤上的局勢,把手裡的兩個色子搖了搖,丟在棋盤上,正好是個「六」,「我還真不是要她變成迅猛昭,她變不成,任何人,不經歷相同的事情,都變不成的。我也沒有時間給她變了。我只是希望她能學會這個世界的遊戲規則,學會如何藉助我們的力量——終究卿卿再強大,可卿卿,並不能去理解迅猛昭。最了解一個人的,只有這個人自己。」


  玉卮看著華練把棋子連跳了十格,點了點頭:「這倒是個捷徑。」


  「看吧。如果連這麼點兒小遊戲,她都不能招架住的話,團滅就團滅好了。」華練看著玉卮擲出色子。


  玉卮蹙眉:「不至於吧。就算是迅猛昭,她也只是太歲而已啊。」


  華練一手托腮,一手落子:「可是你看,推落陳清平跌入平行宇宙,殺了一個優化大師,還在自己的宇宙滅亡之前逃了出來,接著又去了六合,改頭換面——這樣的人若是誠心作亂,我這心裡頭也晃悠啊。」


  玉卮想了想那個迅猛昭的豐功偉績,也嘆了一口氣:「你說,她是不是跟酒吞一樣,心裡頭恨啊。」


  華練苦笑:「那必須的啊……」


  換做是任何一個人,被命運殘酷丟在侏羅紀那種環境里,於恐龍的利齒之中,一次次的死去又活來,看著自己的心臟被洞穿,看著自己的肢體被分解,看著自己的手足被咬碎,看著自己的咽喉被切斷——焉能不恨!

  和那個女人比起來,酒吞簡直就是個溫良恭儉讓的少年啊!


  更何況,那些豐功偉績,怎麼看都像是,背後,有人。


  華練側耳聽著外面今昭在議論鄰居的狗,重重嘆了一口氣,掏出手機,點開一個軟體:「伐開心,買包包吧。」


  今昭站在鄰居家的土牆下面,很無語地看著土牆上面那些特別明顯的鞋印啊刮痕啊——在今昭的時代叫做犯罪現場的東西,在這個時代是一團漿糊。人們沒有那麼高大上的意識,而人口較小的流動性,又可以將罪犯的範圍縮小在一定的圈子裡。


  黃少卿基本上已經不忍心再看這個現場了,因為他覺得要是自己去破案,簡直有點欺負人。


  青婀看了看一臉不忍的黃少卿,轉臉對今昭咧嘴:「你自己來吧,好像很簡單的樣子。」


  今昭仔細看著那兩個鞋印:「這人的兩隻腳,好像不是一樣大的啊。這牆這麼矮,還爬得如此磕磕絆絆的,顯然是腿腳不好啊,又住在這附近,知道康家有狗……那不是李瘸子嗎!」


  鄰居李瘸子也是附近一個有名的人,因為,李瘸子是認得些許字的,所以做些代人寫口訊啊之類的刀筆工作,與這一片的城吏頗有些交情。這人天生大小腳,所以走路一拐一拐的。容貌長得卻是不壞,大家都懷疑這人搞不好是哪個大戶人家出身,看他有毛病,才被丟出來的。


  食物匱乏的時代里,活物們都嚴格執行著優勝劣汰的原則,不管是神鬼,還是人。


  今昭既然懷疑李瘸子,索性就帶著閑得冒油的利白薩和今兒休息不幹活的青婀去看看。


  青婀一邊聽著幺蛾子的回話一邊對今昭點頭:「沒錯,狗就在李瘸子家裡。」


  今昭嗯了一聲,想想康家,對青婀說:「我們進去看看吧,不管是不是神鬼的案子,總歸到了眼前,也不能放著康家不管。」


  青婀一把抱住今昭使勁兒揉她的頭髮:「我就喜歡你這點啊!」


  利白薩犯了一個白眼:「你們都去百合了,我們這些剩男怎麼辦啊!」


  三個人胡亂鬧著進了李瘸子的家裡,可令人意外的是,李瘸子並不在家。


  不僅不在家,李瘸子的家裡,還彌散著一股奇異的味道,那味道是從土灶里傳出來的。


  今昭走過去揭開土灶的竹蓋子,瞧見裡面烤著一塊兒什麼肉。


  這是個士人無故不殺犬冢的時代,就算是豬狗,沒有個原因,殺了狗也是萬萬不行的。


  所以這個李瘸子偷了狗做肉來吃,十足大膽!


  不,應當不是肉,而是肝臟,那一片肝臟裹在網油里,顯見著已經烤好了,網油已經微微焦黃地綳在肝臟之上,滴著油花兒。那種有點刺鼻,有點腥臭,又有點奇妙成迷的香氣,從土灶里翻滾著冒出來。


  拿竹筐裝著的幾隻還沒睜眼睛的小狗崽子聞見了香味兒,低聲嗚咽。


  今昭指著那塊肝臟:「這是……它們的媽?」


  「我去叫你男神過來鑒定一下。」青婀笑嘻嘻地說著就跑了。


  沒一會兒陳清平跟著青婀過來,還拿了一副他們那邊慣常用來煎炸的長木箸,翻動了一下那網油包裹的肝臟,淡定道:「這是肝膋。」


  「肝爎,是《禮記》之中記載,供奉周天子的八珍之物。取狗肝一副,以大腸內的網油盡烤,使油脂滲入肝臟,再塗抹米糊使其濡潤。」陳清平解釋了一下這玩意的作法。


  「聽著我特別不想吃。」青婀嘴角抽搐。


  今昭看著陳清平撥動那狗肝:「若是八珍之一,供奉周天子之物,為何這李瘸子要在家裡做這個?他這樣沒有身份的人,偷盜是會被行刑或者充為奴役的。」


  正說著,外面有聲音傳來,今昭四個人輕鬆翻出土牆,躲在了牆外。


  來者果然是那李瘸子。


  只是……


  那李瘸子,儘管步履艱難,但挺胸昂首,一派俾睨天下的氣度。


  他走到土灶旁,看了看土灶里的狗肝,又看了看被翻開的竹蓋子,大聲喝道:「是誰污了孤的珍膳?!」


  今昭眯起眼睛看著這個李瘸子,以她太歲的技能來看,這的確是李瘸子,但是……她使勁兒眨了眨眼睛,透過李瘸子那一身破爛的衣服和骨瘦嶙峋的身板兒,看見了一個錦衣華服的少年。


  那少年容顏俊美,眉宇之間一股戾氣,彷彿是感覺到了今昭的視線,猛地轉頭,怒視著今昭的方向:「何人!大膽!」


  今昭示意那三個人稍安勿躁,自己站了起來,努力擠出一臉的無辜:「我……我是聞著香味兒來的。」


  那少年皺眉,一時間就要大怒,但不知為何,氣息鼓脹幾下之後,又把那怒氣壓了下去:「既如此,孤憫之。快滾!」


  「諾。」今昭垂著手,一步一步往後退去。


  此時此刻的情境,在青婀等人眼裡看著,是十分好笑的。


  那李瘸子一副乞兒模樣,破衣爛衫,一個人過中年,鰥寡孤獨之人,竟然自稱為孤,偏偏那語氣神態動作,還挺是那麼一回事兒的。


  今昭退了沒幾步,突然平地里又是一聲暴喝:「慢!你且過來,奉珍膳與孤!」那李瘸子,或者說,那少年,一拂袖子,轉身跪坐在了檐下。


  儘管頂著李瘸子這皮囊,可依舊是身姿挺拔,自有風儀。


  青婀這會兒也看出了門道,示意利白薩守在這裡,她去叫鬼王姬。


  今昭聽了那少年的話,倒是沒有別的表示,走到了那肝膋旁,拿著剛才的長筷子,夾起了肝膋,放在陶土碟子里,端給了那少年。


  「何以沒有食案!」那少年大怒,剛想伸手掀翻那陶土碟子,想了想,又沒有去掀。


  「食案?」今昭茫然臉。


  那少年心口起伏,喘了幾口大氣,才奪過那碟子,拿著那雙不合時宜的長筷子,笨拙地吃了起來。


  他吃的很香。


  今昭微微皺起眉頭。


  食案這種東西,她當然是知道的。


  時人並無桌椅,吃飯都是跪坐,面前放著一個長方形的托盤,周圍有沿兒,下面還有四個矮矮的腳,像是小小的炕桌一樣。吃飯的時候,飯食都放在這個托盤裡,整個端來,放在食客的面前。


  這當然是比較講究的富貴人家才有的禮儀。像是這附近居住的不算窮苦人家,但也只是平頭百姓的,吃飯就直接自己端碗了。李瘸子家裡能有陶土碟子和陶匙,已經算是格外斯文。


  這少年,還真的是……


  今昭嘆了一口氣。


  這少年還真的是王啊。


  只是,這時候禮崩樂壞,諸侯國各自擁兵自重,對周天子全無半點尊愛之心,更無忠君之意,能夠容忍這樣的傀儡在上,不過是一種奇怪而扭曲的制衡罷了。便是周天子,又能如何呢。還不是宮殘宇敗,王儀凋零。


  所以這周天子怎麼會附體在這瘸子身上?

  這天子根本不像是死鬼,既然不是死鬼,又能附體,莫非是生魂?


  今昭越琢磨越覺得可怕,如果是生魂,離體太久,可是真的會變成死鬼的。


  正想著,那少年已經吃光了一盤子的狗肝,似乎想揩一揩嘴,見了自己這個皮囊那臟污的手指,又噁心地作罷。


  今昭試探著喚了一聲:「天子啊……」


  那少年猛地抬頭:「你如何知道!」


  今昭瀑布汗,這承認得太快了,這麼率真的情商在宮裡沒問題嗎?


  「我,我是陰陽眼啊,能看見鬼魂。」今昭瞎掰。


  那少年皺眉沉思,然後恍悟:「你是重瞳!」


  今昭猛點頭,重瞳什麼的,那不是項羽嗎?不過也許這個時代里重瞳就是陰陽眼吧。


  那少年的顏色似乎漸漸淡去,今昭覺得她好像看見了李瘸子自己的魂兒在蘇醒似的。


  那少年似乎也覺察了這種情況,有些著急地喊:「孤要回去了!可是孤要死了!你要想法來救孤!孤被那些巫祝——」


  話沒有說完,那少年的影子,也在那未完的話里飄散了。


  今昭苦笑。


  這少年周天子,是要被巫祝毒殺?還是魘咒?

  她搖了搖頭,東周時,這樣死去的周天子或者准周天子,絕不是少數吧。


  「你還好吧。」陳清平問。


  今昭點頭:「沒事。只是這狗肝……」


  「肝膋,平怒寧魂。」陳清平說道,「是一種巫食。他們相信,肝膋能夠祛除內心的邪祟,給人平靜安詳。」


  「所以周天子的生魂,吃了肝膋,就會回到自己的軀體了?」今昭大致推斷。


  「差不多這個意思吧。」鬼王姬的聲音傳來,「只是這個李瘸子很有趣啊。他這種萬靈之體,神鬼都能附身,還真的是很方便啊。看著李瘸子這個翻牆偷狗的本事,這種事兒也不是第一次了。剛才的周天子,可能沒少來過吧。」說著,鬼王姬翻弄著李瘸子家裡很是專業的狗繩狗迷藥狗籃子之類的舊物,顯然這李瘸子偷狗也不是一次兩次了,作案工具,十分齊全。估計是因為,這個周天子,時不時就會「穿越」而來。所以,李瘸子經常被附體,才會如此熟稔地準備了這些他自己可能醒來以後,都覺得有點納悶的東西。


  今昭看著昏迷在地的李瘸子,嘆了一口氣。


  「我倒不是可憐這個李瘸子,我是真的有點可憐那周天子。」今昭抬頭看天,因為看見淤泥里的蚯蚓,總不如看見高飛的鳥兒落入淤泥,更令人來的心悸。


  這同樣的天空之下,遙遠的距離的彼方,那殘舊宮闕里,那孤獨的少年,醒來以後,到底是會因為自己失去了李瘸子都唾手可及的自由而感到悲傷憤怒,還是因為自己終究是回到了天子的牢籠里,自己的身體與身份之中,而感到鬆了一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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