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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六十九章 互坑(第一更)

  納蘭如煙在醫院住了三天這才被醫生批准出院,趙老兒親自接她出院,做為華龍集團的總經理,華龍集團所有的董事和副總全部到場,就算是趙勝利也不得不做做樣子,雖然他恨不得納蘭如煙死掉,可是表面文章他還是得做的。


  納蘭如煙派審計部門進入豐鹿查帳,趙勝利的違規操作被查得一清二楚,暫時被停職,他把這件事算到了羅力頭上,要不是他給納蘭如煙打電話,納蘭如煙怎麼會藉機查豐鹿的帳,他站在人群里目光惡毒的盯著納蘭如煙,恨不得這女人去死。


  前來圍堵的媒體人都被擋在外面,納蘭如煙因車禍落水,本身在北源就是轟動性的新聞,何況事件還涉及公交車安全問題這種被社會關注的話題,所以媒體人來了不少。


  可惜,華龍集團根本不給這些媒體人機會,不讓他們接近納蘭如煙,就算是這些媒體人想要採訪到納蘭如煙也是無能為力。


  可是那些媒體人怎會放過這樣的機會,納蘭如煙走出醫院大門的時候,大量的媒體湧上前來,華龍的安保人員擋阻在外圍,避免記者們上前,但還是被湧上前的記者們擠得七零八落。


  華龍集團低估了這些媒體人的力量,沒想到納蘭如煙出院的當天會有這麼多的媒體趕到。


  記者大聲喊道:「納蘭小姐,請問華龍集團是否會起訴公交汽車公司,是否會起訴與司機撕打的婦女?」


  「納蘭小姐,請問,您怎麼看待這次事件反應出來的社會問題,你怎麼看待我們國家公民的素質?」


  柳絮走在納蘭如煙身邊緊緊的護著她,記者涌過來,透過人群把話筒向前伸著,她警惕的守護著自家小姐。


  納蘭如煙停下腳步,她本不想應付這樣的場合,實在是太過意外。


  她並不知道,大明橋的相撞事件進一步引發公共安全問題和公民素質的討論,這已經不能僅僅用一個簡單的車禍來衡量了。


  見納蘭如煙止住腳步,距離她最近的一名女生記者快速的提問:「納蘭小姐,這次的事件引發了公眾熱情的討論,請問:做為當事人,你是怎樣認為的?」


  以納蘭如煙的身份,她本不想接受這樣的回答,但是不知為什麼忽然想到了羅力,如果是他,他會怎麼回答?


  納蘭如煙想到這貨的嬉皮笑臉的樣子,想到她在水中感受著羅力救她的那個場景,忍不住嘴角上揚,還沒等她回答,一個聲音從不遠處傳了過來。


  「那還用問嗎?必須追究肇事者的責任,如果不追究肇事者的權利,就會有更多的人無視公共安全,以一已利私不顧他人的安危,所以必須給肇事者以嚴懲。」


  羅力手捧鮮花從一旁走了過來,這貨聲音洪亮,一臉正色,不明所以的記者的們一臉懵逼,這個二百五是誰,從哪冒出來的?

  羅力可不管那些記者的表情,他大步上向,望向納蘭如煙,把手裡的鮮花送上前去,笑眯眯的道:「納蘭小姐,恭喜你出院!」


  「這人誰啊?難道是納蘭如煙的追求者?」


  所有的記者幾乎同時這麼想,要知道,納蘭如煙可是北源最有權勢的女人之一,她執掌的華龍集團在國內都是名氣很大的集團公司,雖然外界對她與趙老兒的關係有很多揣測和傳聞,但是並不影響納蘭如煙的名氣,這個年輕人就這麼大模大樣的走過來送來,而且代納蘭如煙回答,這兩人是什麼關係?

  納蘭如煙笑著從羅力手裡接過鮮花,說了聲:「謝謝!」隨後對現場的記者說道:「有什麼問題,你們可以問這位羅先生,他是我的代言人,關於這次事件所有解釋權我已經全權交與他,你們可以向他提問了!」


  說完納蘭如煙推開人群,在柳絮的保護下,直接走掉。


  羅力一臉懵逼,尼瑪啊,這女人,竟然玩他,把這麼大的場面丟了他。


  羅力想走,可是已經來不及了,大量的記者把他圍堵住,他想走,哪那麼容易。


  看到被記者堵在那裡的羅力,已經上了車的納蘭如煙忍不住「噗嗤」一下笑了出來,這混蛋,大張旗鼓的給她送花。


  那就,


  讓你,


  吃吃苦頭,誰讓你這麼騷浪!


  想到這貨在給她人工呼吸的時候,還把舌頭伸來過,納蘭如煙就不由得臉上一紅,這個混蛋,簡直是沒誰了!


  柳絮大笑的拍著手:「小姐,就該這麼治他,讓他這麼張揚,那麼多記者,他生怕別人不知道怎麼的,明顯是想誤導別人,製造輿情,就得讓他吃吃苦頭!」


  納蘭如煙笑了笑:「看明天的新聞吧!」


  羅力哪會想到納蘭如煙來這手,這貨過來的目地很明顯,根本就是給納蘭如煙找麻煩來了,這麼多的媒體記者,這貨就這麼送花,存心不良,存心不善啊!

  他不要臉,人家還要臉呢!

  可誰想,納蘭如煙來了這麼一招金蠶脫殼,尼瑪德!

  這貨臉黑如墨。


  面對涌過來的如山如海般的記者,這貨想跑都沒地跑!


  「羅先生,做為納蘭如煙小姐的代言人,請問,這次事件,華龍集團怎樣處理?那位婦女已經向公眾道歉,納蘭小姐會追著不放嗎?」


  羅力咬了咬牙,麻痹的,想坑我,老子那麼好坑嗎?小娘皮,老子早晚上了你!

  這貨清了清嗓子,好整以瑕的道:「做為這次事件的受害者,納蘭小姐在遭到意外傷害后,她本來打算不予追究,但是做為一名對社會有責任感的企業家,納蘭如煙小姐深感社會責任重大。如果她對責任人不予追究,那是不是對社會嚴重不負責?對這種敗類的放縱,是不是對不良惡習的放任?

  如果做錯了事,道歉就可以了事,那還要法律幹嘛?還要警察幹嘛?抵制不良風氣從我做起。


  所以納蘭小姐決定,以危害公共安全起訴那名婦女,她必須受到應有的懲罰,這次掉到湖裡的是納蘭小姐的坐駕,如果是公共汽車怎麼辦?那一車人的性命是不是都要為她愚蠢的行為陪葬!


  所以,做錯了事,就要接受懲罰,在法律面前,沒有弱者和強都,只有對與錯!


  另外,做為當事人納蘭如煙小姐,她打算要以她個人的名義,注入資金兩千萬元,成立一個社會公德慈善基金,但凡做好事,見義勇為者,批露社會醜惡現象的人,只要被基金會認可,便可以得到一筆獎勵。」


  這貨說完,趁著記者們消化他的話,這貨腳底抹油跑了!


  麻蛋的,想坑老子,老子先坑你兩千萬再說,這貨當著眾多記者的面胡說八道,他可到好,趁人不備。


  溜了!


  做人如此無恥,非羅力莫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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