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一隻畜生
第44章 一隻畜生
只見三名身上紋著各種圖案,光著膀子的男子守在男廁所門口。
「現在男廁所不開放,滾回去!」一名混混把兩名學生模樣的男生罵走了。
李良頓時緊張,「騰哥,我憋不住了,咋辦?要不去二層看看?」
「活人不能讓尿憋死。」江騰拍了下顧小愛,「進女廁所,等我叫你的時候再出來。」
顧小愛點了點頭,「你盡量別惹事啊。」說完進了女廁所。
「喂!沒見別人都滾了嗎?你是聾了還是瞎了?草……」
咣當!
江騰騰起一腳,把混混沒說完的話踹了回去,那混混一下子把門板撞開,跌進廁所,身體擦著被人尿到地面上的尿水,滑行了兩米。
剩下的兩名混混被嚇了一跳,一塊竄向江騰。
江騰把李良拉到身後,原地踹出兩腳,那倆人也飛進了廁所里。
剛邁進來,江騰就聽見一個隔間里傳出女人喊救命的聲音,二話不說,把在地上打滾擋路的混混踢到了角落,隨手就把緊鎖的隔間木門給拽開了。
只見一名學生打扮的女生,被一名尖頭肥臉的男子按在馬桶蓋上,女生的上衣已經被褪得精光,男人正在張牙舞爪的撕扯她的罩罩。
見江騰進來,那尖頭男子回身就要開罵,剛剛張口,一個皮鞋底子就照著他的臉拍了過來……
尖頭男子腦袋一仰,翻到了馬桶下面,頓時鼻血如注。
被欺負的女生慌亂的爬起,提著上衣衝出來,站到了江騰的身後。
「美女你沒事吧!」李良走上前來,「趕緊穿衣服,我給你擋著點兒,省得走光。」說話的時候,兩眼死死的盯著女生飽滿的前胸。
「雖哥!你沒事吧!」剛剛被踹倒的混混們爬了起來,要上前的時候,江騰回身,一腳一個,又把他們踹得躺回去。
江騰揭開馬桶蓋子,解開腰帶就往裡面撒尿。
叫雖哥的尖頭男子擤了會兒鼻血,立即以殺人的目光瞪著江騰,「敢打我!你知道我是誰嗎?」
「你是一隻畜生。」江騰繫上了褲腰帶,說道。
「我弄死你!」
江騰閃過雖哥的一拳,一把按住對方的腦袋,順帶一腳掃開對方的腿。
雖哥噗通跪地,一頭栽進了馬桶里。
江騰又一手刀打在雖哥的后脖頸,雖哥就這麼跪趴在馬桶前,臉伸進馬桶裡面,暈了過去。
李良看得直咂嘴,好傢夥,剛惹了一波人,又惹上一波,騰哥還真是來者不拒。
在李良撒尿完畢,江騰才領著他和那女生出了男廁。
「喂!」一個混混爬起來,壯著膽子說話,「敢不敢……敢不敢留下姓名?」
江騰回過身來,「我們兄弟在307房與寸王哥喝酒,有種就去找我們好了!」
在女廁所門口喊了一聲老師,顧小愛就走了出來。
詢問得知,那女生叫丁菲,在附近的雲海理工大學就讀,放學后在這店裡做服務員,主要是和其他男服務員一樣,為顧客從事帶路、調試音響、送酒品等工作。
剛剛在三樓幫人調試完了音響之後,順便上了趟廁所,恰好喝多了的雖哥在水池前見到她,便動手動腳,她拚命反抗,使得雖哥惱羞成怒,把她拖進了廁所,讓手下們站在門口放哨,企圖佔便宜,幸好江騰等人趕到,才把她拉出苦海。
話說雖哥被手下人弄醒,可勁的拿自來水沖了把滿臉尿臊的臉,氣哄哄的衝出廁所,來到四樓。
四樓都是高檔的貴賓廳,比普通的包間昂貴的多,來這裡消費的,通常最低也得是大公司中層以上的人物。
在貴賓廳消費的人,大部分是來進行談事情,或者直接索要特殊服務的。
雖哥對著一間貴賓廳敲了兩下,得到答覆后,才小心翼翼的推開門,低頭走了進來,「定哥,有人欺負我。」
沙發上坐了三個男人,在三人的身後,站了一排身著西裝,卻難掩粗獷之氣的男子。
坐在北面的一人微胖,臉色黝黑,看起來全是橫肉,這人名叫曹定,是本區-豐燃區的一名地頭蛇,該區的其他老闆們為其馬首是瞻,沒人敢不給他面子。
只管著九條街的劉青丹跟他比,不過是個小蝦米而已。
曹定見手下被揍,頓時一臉怒火的錘了一下沙發的扶手,看向坐在最南面的那人,「吳老闆,我手下在你的店裡出事,你可得給我個交代!」
坐在南面那人頓時縮了下脖子,他的年齡應該和曹定差不多,四十歲左右,但臉色和曹定有明顯的差異,他臉色白凈卻眼眶漆黑,看起來毫無精神,一看就是被酒色財氣掏空了身體。這人便是該ktv的老闆,名叫吳有為。
吳有為立即站起來,「這事兒交給我好了!」接著,他對著坐在中間的一名身形削瘦的男子低頭賠笑,「霄哥,您等一下,我先幫曹先生處理一點兒私事!」
叫霄哥的男子微微點頭,沒有做聲,表情如同止水,眼神卻暗藏鋒芒。
霄哥本名李霄,如果說曹定是一區的地頭蛇,那李霄就是一城的坐地虎!
他控制了幾乎整個雲海市的大小勢力,而且也在商界混得有聲有色,下至各路走卒,上至各界權貴,他都能打成一片,傳言在雲海市,沒有他擺不平的事情。
吳有為打算擴展生意,想在與豐燃區相鄰的東湖區再開辦一家規模更大的ktv,不過這種娛樂生意,通常需要找人罩著,他在東湖區沒有自己的勢力,所以找上了豐燃區的地頭蛇曹定,由曹定向他引薦了勢力遍布全市的李霄,只要李霄對他的ktv入些乾股,那也意味著他的ktv沒有任何後患之憂了。
所以這兩個人,都是他的貴客。他們的人被人欺負了,吳有為當然要立即給予交代了。
吳有為又看向雖哥,「兄弟,欺負你的是什麼人,有沒有報名號?」吳老闆作為一名有江湖經驗的人,知道事端不能亂惹,否則碰了釘子就是吃不了兜著走。
「那人只說他和他的寸王哥在307房間喝酒呢,讓我有種就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