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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情深說話未曾講

  12月4日。


  天氣已經很冷了。她穿得很多,像只要過冬的熊。站在車站等車的時候,遇見了在隔壁班的一個小學同學。


  同學說:「你等什麼車?」


  她說:「122路。」


  同學剛要開口說什麼,身子卻扭過去盯著她的背後。她順勢回頭,耳朵邊已經傳來了同學小聲的尖叫:「天,盛淮南。」


  其實她想趕緊扭頭不要看的,為了她心裡念念不忘的「初次遇見」。可是,那個人太顯眼,她甫一轉身,就不可能看不到他。


  一個穿著白色運動外套、背著黑色NIKE書包的背影,高大清爽,落日餘暉淡淡暈染著他的左半身,右半身留在陰影中,好看得就像、就像……她發現自己的萬能類比法失去了效用。


  如果人生有後悔葯,她希望那天陰天。無論是五歲還是十六歲,陽光都幫著他蠱惑人心。


  然後,他轉過身來看站牌。


  他長大了,小時候清秀的眉眼更加舒展精緻,長得那麼好看,恰好和她的幻想一模一樣—還有什麼比這個更可怕的事情嗎?

  「他怎麼今天來坐公交車呢?平時都是他家司機來接他的。天氣冷了,他們也很少出來打籃球,都沒機會見到,今天真是賺了。」


  她微笑地聽著同學說,一邊長久地注視著他。


  三個男生、兩個女生走過來,其中一個男孩狠狠地拍了他的肩膀一下。他們說笑,偶爾一起動手整人。兩個女孩子都不跟盛淮南講話,只和另外的男生鬥嘴,然而眼神都在不經意間掛在他身上。


  洛枳忽然想起那張表格上他的名字,站在遠離大家的地方,驕傲而孤單。


  其實他看起來並不是的。至少,是受大家歡迎的,會在籃球比賽后被拋到空中的,會被很多人圍住的好脾氣、好人緣的少年。然而他眼睛中永遠保持的那點兒寂寞和疏遠,似乎並不是她的錯覺和想象。


  收破爛的老頭兒騎著三輪車經過,他幾步追上去,把掉下來的一摞報紙放回車上,然後打算繼續回到人群中聊天。結果沒走兩步,報紙又掉下來了。周圍幾乎沒人動,他又跑起來追上車把報紙放上去,然而車身因為坑窪不平的路而顛簸了一下,報紙再次掉下來,細細的塑料繩支撐不住,幾乎馬上就要散架了。


  眼前的場景逗得洛枳幾乎要笑出來了。懊惱的盛淮南鍥而不捨,像個小學生一樣氣鼓鼓地抱起搖搖欲墜的一大摞廢報紙,狠狠地扔到車上—老頭兒感覺到了震動,回頭看了一眼,反應過來怎麼回事後,沙啞含混地說了一句:謝謝你啊小夥子。


  他的白色運動外套沾上了不少灰,聽到老頭兒的道謝有點兒不好意思,撓撓後腦勺兒,笑了,眼睛彎得像月牙兒一樣,和小時候一樣,也和洛枳一樣,反而顯得比剛剛和那些同學在一起的時候要真誠快樂許多。


  洛枳不知道為什麼突然有點兒慌亂,耳朵發燒,錯開一步往同學身後一躲。沒人注意到她的異樣。


  為什麼他不是一個傲慢自私、令人生厭的闊少爺?或者說,他為什麼不是醜醜的、邋遢的樣子?


  那樣事情會簡單很多。


  他坐另一路公交車先走了,洛枳繼續和同學不咸不淡地隨意聊著,空虛的閑談掩蓋了心底深深的失落。


  他的耀眼和美好,讓她在122路停下的時候從車門玻璃上看到了自己的渺小和卑微。


  十一年孜孜不倦,原來那麼可笑。她單方面地羨慕,單方面地忌妒,單方面地挑戰,單方面地銘記。多麼卑微。


  車門向兩側打開,正好把洛枳的鏡像從正中剖成兩半。


  高一四次大考,盛淮南每一次都把學年第二名甩出很遠。


  而洛枳高一時得到的最好成績就是學年第四名,雖然在一千多人的高手如雲的年級里也算很值得驕傲了,但她只是收起了成績單,在學習的時候也不再憋著一口氣。


  鄭文瑞曾經問她,憑什麼放棄,憑什麼要甘心。


  洛枳那個時候就懂得,沒有憑什麼,只是不得不。要把日子過下去,除了接受,沒有別的辦法。要把日子過好,就要在接受的同時,把這份無奈的「不得不」美化成自己主動而明智的選擇,把被逼無奈的妥協幻化成人生大智慧,並且首先讓自己深信不疑。


  他永遠不會知道,她在高一泯滅了所有恨意,沉默地接受了這份失敗。


  那年的夏天,她填了學文科的志願表。


  彷彿一種逃避。和田徑運動員比賽唱歌,和歌手比賽跑步,她只是選擇一種讓自己不要那麼難過的道路。


  然而今天回頭看,她是慶幸的。幸虧他比自己強大那麼多,幸虧他在自己前方走,留下背影讓她不甘地追逐,否則,她可能會在贏得一個粗鄙的勝利后失去航標,失去所有的期盼和樂趣。


  更重要的是,她發現自己每天都在想這個人。自從有了一張確切的臉,她的感情就在自己沒有注意到的時候悄悄轉化,轉化到讓她驚慌的地步。


  她,喜歡上他了。


  看到他會緊張,過後會傻笑。他參加數學聯賽得獎,她跟著高興;他們班在籃球聯賽中陷入苦戰,他屢屢突破受阻,她跟著心焦。她是個最最普通的女孩子,用最最普通的方式喜歡上了一個人。


  這份喜歡,讓她人生中第一次關注一個「別人」的榮辱喜悲。


  她變得更沉默。


  高一的寒假,情人節。她點亮檯燈寫了一篇長長的日記。她用隱忍的方式享受折磨自己的快樂,從不縱容自己的好奇心和迷戀,這讓她覺得自己保持著一份那個年紀獨有的可笑的清高,好像這樣她的愛就能比后桌喋喋不休地念著他名字的女孩子的愛要更加高貴純潔似的。


  聊以慰藉。


  高二是個新的開始,她告訴自己。


  校慶典禮上,他作為學生代表發言。


  很多人在這種場合都捏著自己手裡的稿子聲情並茂也緊張兮兮地念,他卻始終那麼自如。恰巧作為值周生在主席台下站崗的洛枳什麼也看不見,只是在聽到熟悉的開場白的時候,眼圈忽然紅了。


  如果說曾經有那麼一絲懷疑,懷疑自己喜歡的只是這麼多年想象出來的泡影,那麼看著不遠處觀眾席上為他沸騰的人群,也早就篤定了自己的喜歡。他值得她的這份感情。


  因為這份篤定的喜歡,她把自己從憤恨和忌妒中解脫出來。


  他是無辜的、嶄新的、美好的。是會在籃球比賽結束后,別人都往教學樓撤退時幫著勞動委員把亂丟的礦泉水瓶子收到垃圾袋中的溫柔少年;是過生日時被班裡同學扣了一臉奶油蛋糕也笑嘻嘻地不生氣,卻在晚自習上課鈴打響的瞬間豎起食指讓大家噤聲回班的班長大人。他與洛枳那些瑣碎怨毒的前塵往事無關,超脫於盤根錯節的恩怨關係,雖然比起小時候多了幾分偽裝,那張笑臉卻仍然沒有絲毫裂痕。


  她曾經以為他是遮擋著她成長道路的障礙和心魔,卻從來不知道,他也是她十幾年的人生中千里迢迢綿延不斷的一方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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