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1章 一柄菜刀
「這柄刀具之上,並沒有受害人的任何信息,辯護方認為,跟本案毫無關聯。況且,在當時,這種樣式的菜刀隨處可見。」遲未然道。
廢話!
事情過去了二十年,菜刀中間又經手他人,怎麼可能留下任何受害人的信息。
「這柄菜刀是從商再軍家裡搜到的。」苑丹強調道。
「不能證明什麼,每家每戶都要有菜刀,使用幾十年的也大有人在。」遲未然道。
「審判長,這是一份法醫鑒定證明,從屍體的切口判斷,分割屍體所用的刀具,就是這柄菜刀。」苑丹有所保留,這才又出示了另一份證據。
商再軍查看之後,並沒有表示異議,他現在的腦子有點發矇,也搞不清楚,既然刀具被辯護人堅決否定,這份鑒定證明跟他有什麼關係。
不出意料,辯護律師遲未然再次提出異議,他認為,即便是法醫鑒定,也未必是準確的,有很多款式的利刃,都能造成碎屍的結果。
「辯護方,不要胡攪蠻纏,你在質疑法醫的鑒定水平嗎?」苑丹氣得胸脯起伏,就差要開始罵人了。
「法醫的水平也值得懷疑,否則,當年的雷某就不會被執行槍決。」遲未然並不退讓。
「審判長,公訴方申請證人出庭作證!」苑丹舉手道。
「允許,證人叫什麼名字?」方朝陽問道。
「張看前!」苑丹回答。
「傳證人張看前到庭。」
很快,一名虎背熊腰的老者,腮邊帶著沒刮凈的胡茬,被帶上法庭,站在了證人席上。
「請坐吧,講一下你的姓名、年齡和職業。」
「我叫張看前,富餘村人,今年六十六歲,以前是一名鐵匠,現在干不動了,鐵匠鋪交給了兒子。」老者坐下來說道。
「證人張看前,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證人有如實向法庭作證的義務,如有意做偽證或隱匿罪證,要承擔法律責任。你聽清楚了嗎?」方朝陽道。
「聽清楚了。」
法警拿來了保證書,張看前簽字后,又拿給了書記員趙芳芳用於存檔。
「下面首先由公訴人向證人發問。」方朝陽道。
「證人張看前,請你仔細看看,這柄菜刀是你打造的嗎?」苑丹又拿出那柄菜刀,由法警交給了張看前查看。
「是我打造的。」張看前確定道,又補充一句,「刀背上有三條橫紋,我喜歡留下些標記。」
「這柄菜刀,跟你打造的其它菜刀,有什麼不同嗎?」苑丹繼續提問。
「沒有掛繩的圓孔。」張看前點頭道。
「那麼,你是否記得,這柄菜刀賣給了誰?」
「就是他,商再軍。」張看前伸手指向了被告席上的商再軍。
「你胡說,我不記得在你的鐵匠鋪買過菜刀,遍地都是賣菜刀的,還比你家更便宜!」商再軍立刻否定。
「我家打造的菜刀,火候正好,特別鋒利,賣貴一點很正常。一分錢一分貨,村裡人都能接受,誰也沒說過什麼。」張看前爭辯道。
「證人張看前,你可否記得,被告人商再軍,何時在你家裡買的菜刀?」公訴人苑丹接過話茬,繼續問道。
「具體時間不記得,但就是他買的,我要十塊錢,他只給了七塊,就因為忘了弄繩孔。」張看前確通道。
「他誣陷我,沒買就是沒買。多少年的事兒了,你說得就跟眼前發生似的,誰信啊!」商再軍喊道,故意弄得手銬嘩嘩作響。
「被告人,注意你的言行。」方朝陽敲了下法槌。
「審判長,公訴方詢問完畢。」苑丹道。
「辯護方需要詢問證人嗎?」方朝陽轉頭看向了辯護席。
不出意料,遲未然舉手道:「辯護方有問題。」
方朝陽點點頭,遲未然盯著張看前看了足有十秒鐘,這才開口道:「請問證人,按照你的說法,你出售過不少這種款式的菜刀吧!」
「每個月都能賣出去幾把。」張看前對此並不否認,又說:「不比那些有牌子的菜刀精緻,但用起來很趁手。」
「你又如何確定,這種沒有繩孔的菜刀,只打造了這一把?」遲未然繼續問道。
張看前明顯愣了下,撓了撓頭,解釋道:「村裡人都喜歡把刀掛起來控水,那次是因為喝多了,打磨的時候,就給忘了弄個繩孔。」
「你經常喝醉嗎?」遲未然抓住了機會,跟著問道。
「反對,辯護方的提問方式與案情無關。」苑丹舉手道。
「反對無效,證人回答提問。」方朝陽公正地說道。
「打鐵的活很累,經常喝點小酒解乏,喝醉的時候也不多。」張看前回道。
「不多,也不止這一次。辯護方認為,證人無法確定,只打造了這一把沒有繩孔的菜刀。」遲未然道。
「就這一把,我記得很清楚,每把菜刀都是要賣的。」張看前道。
「好,我再問你,如何記得清商再軍用七塊錢買了你的菜刀,這七塊錢使用幾張紙幣?」遲未然道。
張看前被問得不高興了,哼了一聲,說道:「要不我能記那麼清楚,是一張五元,兩張一元,後來我買東西的時候才發現,五元是假錢,太坑人了。」
「你怎麼確定,五元假-鈔就是商再軍給你的?」遲未然道。
「反對,辯護人在給證人設置語言陷阱。」苑丹再次舉手抗議。
「反對無效,證人請回答。」方朝陽道。
「咱就是干苦力活的,那時兜里還能有多少錢?而且,,就在他買刀的那天晚上,我就去買東西,發現是假錢,然後就找到他家裡。結果他已經走了,看他老娘也挺可憐的,我就認栽了,沒拿走菜刀。」張看前回答得很清楚。
「審判長,辯護方問話完畢。」遲未然神色平靜,儘管證明這把刀是商再軍使用的,也無法證明,這就是關鍵性的殺人兇器。
不得不承認,遲未然的業務水平確實很高,總能找到證據上的瑕疵,也讓這次庭審辯論變得非常波折。
證人張看前被帶離法庭,苑丹繼續出示證據,商再軍的血型和鞋碼尺寸,跟案發現場遺留的痕迹一樣。
證據拿到商再軍跟前,被他再次否定,血型對,但跟他沒關係,他還說,自己開賣店,算是有錢人,那時候已經穿皮鞋,而不是現在遺留的膠鞋痕迹。
苑丹懶得繼續向商再軍發問,證據放到辯護席上,律師姚蕪煙又提出了異議,語速很快,顯然是之前早有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