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四隻忠犬(3更)
我就知道,我就知道,都是那個倒霉姐姐害的!
楊莉莉不都是被抓走了,怎麼這個傢伙也知道!
不就是4萬包一次么?怎麼搞的好像全天下誰都知道一樣。
林夕撓著頭,非常的鬱悶,雖說這也是一條生財之路,但這風險也忒大了點。
上一次差點就和妖怪管理局對上呢,還冒出一個妖王,誰知道這一次對上的是什麼。
萬一那個什麼老闆也是妖王呢!
「怎麼,不夠么?我可以加倍!」趙靈兒豪爽的說道,她白嫩的小手再次輕輕拂過,吧台之上又多了四沓紅彤彤的鈔票。
這次林夕沒有多少猶豫,從吧台下面一掏,拿出一個巨大的垃圾袋,
他用手輕輕一掃,八萬鈔票落入到垃圾袋裡。
馬克思說過,如果有100%的利潤,資本家們會挺而走險;
如果有200%的利潤,資本家們會藐視法律;
如果有300%的利潤,那麼資本家們便會踐踏世間的一切!
放在資本家林夕面前的是百分之八百萬的利潤,別說讓他踐踏世間的一切,讓趙靈兒踐踏他都行。
林夕將錢裝好,垃圾袋往吧台下一塞,動作純熟無比。
雖說這種事情他才幹了兩次,但他好像幹了無數次一樣熟練。
從抽出垃圾袋到塞進去,這一系列動作行雲流水一般流暢,一氣呵成,絕不拖泥帶水。
「說吧,要我做什麼?」林夕坐在那裡,依然一副懶撒的樣子,和剛剛收錢的時候相比,簡直不是一個人。
趙靈兒輕輕一跳,跳到了吧台裡面,躲在林夕的身後,指著那幾個黑衣人說道:「你要保護我,別讓他們把我抓走!」
為首的黑衣人走了過來,說道:「靈兒小姐,你不要再鬧了,這樣不僅僅會給你帶來麻煩,還會給他帶來麻煩。」
「你以為他是怕麻煩的人么?」趙靈兒躲在林夕的身後說道。
「我是啊。」林夕非常確定的說道,「我很怕麻煩,非常怕。」
趙靈兒楞了一下,說道:「你可是收了我的錢的,怕麻煩也要保護你,不能反悔。」
林夕看著自己手,他的手瞬間變成了黑色,長長的黑色指甲冒了出來,
他打量著自己手上的指甲,好像在欣賞一件藝術品一般,淡淡的說道:
「你們也看到了,我收了她的錢,自然要幫她幹活,幾位大哥,不要讓我為難啊。」
為首的黑衣人盯著林夕的手,看了一會,沒有說話。
他也是一隻妖,名叫大一,土狗成精,因為狗就是犬,所以他給自己取了一個姓,大。
他身後的幾名黑衣人也都是土狗成精,幾人也是親兄弟,同一個母親,同一窩。
他叫大一,身後的幾人叫做大二、大三、大四……
本來還有大五、大六直到大十三的。
畢竟是土狗,很能生,一窩十幾個也是正常的事情。
可惜大五到大十三沒有這麼好的運氣,據說當華夏規定大學只能上四年的時候,大五到大十三就莫名其妙的死了。
基本上都是死於走火入魔,也許他們命該如此。
如今,他們為一個老闆效力,
因為是土狗成精,非常的忠誠,也很聰明,很受老闆的器重,負責保護趙靈兒。
林夕長長的黑指甲和瀰漫在整個酒吧的妖氣,讓大一感到深深的不安。
這股妖氣很強大,大一成精至今都沒有遇到過這麼強大的妖氣,
但他是一隻忠誠的土狗,主人下了命令,
讓他找到趙靈兒,而且要帶回去,他必須做到。
他將臉上的墨鏡取下,一臉嚴肅的盯著林夕,說道:
「閣下是真的打算和我們為敵么?」
林夕立馬搖頭說道:「不,我沒有和你們為敵的打算。」
大一面色一喜,問道:「那是同意我將靈兒小姐帶走了。」
「不行!」
大一面色大變,怒道:「你這是耍我么?」
「她給我錢了,就是我的客人,在這個酒吧里,在我的面前,沒有我的允許,任何人不能傷她,這是我的規矩,至於她要是出了這個酒吧,被你們抓了,那就不關我的事情了。」
林夕發現自己的變身很好用,只要稍微變一下,那些妖怪就嚇得半死。
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有多強,這些妖怪好像知道一樣。
「大哥,動手吧!」
「要是這麼就回去,沒辦法和主人交代啊。」
「大哥,我們一起上,未必不是對手。」
大二、大三、大四勸說大一動手,大一揮了一下手,幾人這才住嘴。
大一面色陰沉的說道:「你真的要管這閑事,為了區區八萬,和我們為敵,和我們老闆為敵。」
「你們怎麼聽不懂人話呢,我說了我不想與你們為敵,只要她走出這酒吧,你們想幹什麼都行,哪怕你們將她拖到小巷子里給那啥了,我也不會管的,哎呦……疼……」
趙靈兒在林夕的腰上狠狠的掐了一下,怒道:「讓你口無遮攔。」
「我這是比喻,比喻懂不,我不這麼說,他們怎麼會害怕,萬一打了起來,把我這酒吧打壞了怎麼辦!」
林夕揉著腰說道。
「打壞我賠給你,不就是錢么?老娘有的是錢!」趙靈兒霸氣的說道。
當紅的明星,隨便參加一個節目就幾百萬,演一個電視劇酬勞都是上億,趙靈兒說話確實有底氣。
林夕那點錢和趙靈兒的比起來,確實不算什麼。
他已經開始盤算,要不要找個借口打起來,
這樣將房子拆了,他就有理由讓趙靈兒陪一間更大,到時候可以開一間更大的酒吧。
不過有錢了幹嘛開酒吧呢,直接存銀行吃利息多好。
「既然如此,別怪我不客氣了。」
大一的聲音有些陰冷,讓人背後生出一股寒意,
尤其是大一四人那四雙眼睛,齊齊的盯著林夕看,
好像非洲草原上鬣狗的眼睛,那種因為飢餓而兇殘的眼睛。
只要被它們盯上了,不咬死你決不罷休。
大一將手中的墨鏡扔給身後的大二,伸出右手,慢慢的朝懷裡摸去。
這種姿勢,林夕在電影里經常見到,那是掏槍的姿勢。
這隻土狗怎麼不按常理出牌啊,用法術就罷了,還要用槍。
林夕站了起來,有些緊張,他見過好多妖怪,
可除了親手殺死一隻蟲子,沒有和真正的妖怪交過手。
因為只要是個妖怪,見到他基本上就尿了,誰還敢跟他打啊。
他也逐漸建立起來了和妖怪正面肛的信心,可這貨掏槍啊,不按常理出牌啊。
林夕能夠變身,可他不知道變身後能不能抗住子彈啊,萬一抗不過,那就虧大了。
八萬塊錢一條命,不值得啊。
趙靈兒也很害怕,她縮在林夕身後,還特意提醒林夕:「老闆,你要小心啊,他們有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