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章 虛偽的真愛
如今出了事,兩人的關係被揭發了出來,不僅被她姐姐還有他爸爸抓奸在床,還被當時同行的不少人看見了,很快她勾引自己準姐夫的消息就傳遍了整個上流社會圈子,她的名聲算是掃地了,如果這個時候,沈修哥再拋棄她,那她以後的路該怎麽走?
來之前,媽媽和姥姥都特意交代過自己,一定要跟沈修好好談一談,既然事情已經發展到了如今的地步,想當做沒發生過是完全不可能的了,如今之計隻有想辦法盡量地挽救,不管是處於雙方的名譽考慮,還是從兩大家族的利益出發,這樁商業聯姻仍然是可以繼續下去的。
隻不過是換一個新娘罷了!
劉芳華的意思很明顯,也不止一次地在沈家人麵前暗示過,她的親生女兒,也就是唐家二女兒唐曦焉更得唐家的寵愛,上至唐振華的繼母鄭秀芳,再到她的父親,唐家現任的當家人唐振華還有她這個女兒的親生母親,最寵愛的都是曦焉這個小女兒,如果沈修娶了唐曦焉,能夠給他帶來更大的利益。
瞧,劉芳華就看得非常清楚,沒有永遠的朋友,隻有永遠的利益,反正她是未必相信沈修真有像他嘴裏說的那樣愛自己的女兒的,如果沈修真的愛曦焉,根本不會讓女兒陷入那樣難堪的境地,更不會出了事之後,丟下自己的女人,讓曦焉一個人麵對唐家的指責。
這根本就不是真心愛一個人的表現,雖然她認可沈修的家世和能力,但自從出了那件事之後,她這個做母親的,還是對他很有一點成見的,因為那件不能見光的事情,她的女兒恐怕這輩子都要遭受別人異樣的眼光。
曦焉不管走到哪裏,都會有人在背後說她是一個勾引自己姐夫的壞妹妹,流言蜚語的破壞力是不容小覷的,不知道有多少人因為無法忍受流言蜚語,而患上憂鬱症,更有甚至選擇自殺永遠地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她嬌生慣養長大的女兒,值得給她最好的,如果不是沈修,自己的女兒根本用不著忍受其他人的流言蜚語、指指點點。
可是現在既然事情已經發生了,她也無力改變,曦焉每次跟她提起沈修的時候,臉上總是微笑的表情,眼睛裏麵也是冒著光的,她知道女兒已經愛上了那個男人無法自拔了,就算她再怎麽勸、怎麽說,恐怕她也不會將自己這個做母親的忠言逆耳聽進去。
既然是自己女兒竭力想要的男人,那麽她這個當媽的酒幫女兒實現這個願望吧!
除了劉芳華的支持,還有鄭秀年,同樣也支持自己的親外孫女跟沈家的那個小子在一起,什麽情情愛愛的,她這輩子都不看重,想當年,她跟唐振華的父親最後走到一起,也並不全部是因為情和愛,兩人沒有愛情,也不是過了一輩子?
劉芳華和唐振華之間,又有多少愛情?
如果真有,那麽唐心怡拿著證據將她們一家三口趕出唐家的時候,作為唐家真正當家作主的男人,唐振華為什麽站出來阻止?那時候,別忘了,他可是站在自己大女兒那邊,幫著她,將自己的繼母、妻子還有小女兒統統趕出了唐家的門。
雖然那個時候,這件事還沒有發生,但鄭秀年她們母女兩都要年長,吃過的鹽比兩人走過的路都要長,這輩子她能夠攀上唐振華這棵大樹,從麻雀飛上枝頭變鳳凰,足以見得她的頭腦和手腕是多麽的高明。
雖然是親生,但劉芳華母女兩的智商頭腦和手腕跟鄭秀年簡直不是一個級別的,在很多大事上麵,統統都是年邁的鄭秀年拿主意,而母女兩隻負責聽命行事便是,鄭秀年在唐家站穩腳跟後,想辦法,將自己流落在外的親身女兒,也就是她嫁給唐振華父親之前,跟另外一個男人生的女兒劉芳華給弄到了自己的身邊,並且成功撮合了繼子和自己的親生女兒在一起。
母女兩分別了這麽多年,終於再次團聚,鄭芳華也終於能夠體會到兒女繞膝的歡樂,讓她無比地開心和欣慰,自己奮鬥了一輩子,積攢的一切無非不是為了自己的兒女,如果自己的親生女兒在外麵受苦,而她這個母親隻能眼睜睜地看著,不能夠幫上忙的話,那該是一件多麽悲哀多麽痛心事情。
值得慶幸的是,鄭秀年憑借著自己聰明的頭腦和高超的手腕,終於使用計謀將自己流落在外的親生女兒放在了身邊,隻有放在她自己的眼皮子底下,有自己看著疼著寵著,才能夠保證她不受到別人的傷害。
劉芳華若不是嫁給唐振華,而是嫁給其他的男人,說不定會受那個男人以及他的婆家欺負,沒有娘家人撐腰,很可能欺負得更加厲害,而她這個做母親的,很你可能女兒被外麵的人欺負了,她連曉都不曉得,就算是曉得了,那她有意什麽樣的立場、什麽樣的身份去幫女兒,去找那家人理論,狠狠地給女兒出一口惡氣?
相信如果她表現得太過主動,很可能會引來別人的懷疑,畢竟這個世界上不可能有無緣無故的緣分,不可能有人無緣無故地對另外一個人那麽地掏心掏肺那麽地好,國家宣傳了這麽多年的活雷鋒,不也並不是很多,而且就算是要學活雷鋒,也管不到別人的家裏去吧。
抱著這樣的心思,不知道廢了多少腦細胞,鄭秀年才最終達到了目的,當然,結果也非常的令她滿意,果然瞞住了所有人,尤其是唐振華,唐振華跟自己這個第二任老婆一起生活了二十幾年,卻一直都不知道原來她跟自己父親的遺孀竟然是親生的母女。
如果唐心怡沒有重生,沒有上一世的記憶,那麽恐怕她也不會發現這個被隱藏了幾十年的秘密,當時她得知那個秘密的時候,也是非常的驚訝和意外,當真是沒想到兩人之間還有這一層關係存在。
這樣一來,也終於解釋得通為什麽鄭秀年和劉芳華這對組合婆媳關係為什麽那麽的好了,想當初唐振華的第一任妻子,明明比劉芳華要好上不知道多少,可是鄭秀年一點都看不來人家,還老是挑他第一任妻子的各種刺,經常性地一言不合就對唐心怡的媽媽破口大罵。
這種狀態一直持續到唐心怡的媽媽去世為止。
……
沈修服役的監獄離S市不遠,就在周邊,所以如果她想去一趟,也花費不了多少時間,唐曦焉決定去看一下沈修,畢竟兩人當年也恩愛了一場,如果不是那場意外,說不定他們兩人已經結婚了,畢竟後來兩家都鬆了口,同意了講新娘從唐家大小姐換成唐家二小姐。
他們兩個之後沒有了任何的阻礙,隻剩下一些道聽途說的風言風語,但那也並不能證明什麽,兩家決定商業聯姻是因為有共同的利益,從這一個根本的出發點出發,考慮到兩個年輕人的未來,隻要最終達到的目的相同,就算把新娘換一下又怎麽樣,隻要都是唐家女,就沒什麽大不了。
是啊,如果沒有五年前那樁意外,她和沈修沒有被人匿名檢舉揭發,沒有被查出來挪用了公司巨款,說不定他們根本不會被抓進監獄,她被判了五年,沈修作為主謀,被判了十年,十年啊,整整十年,一個人的一生能有幾個十年,就要這麽白白地浪費在監獄裏。
五年滿了,她算是從監獄裏放出來了,重獲自由的她見到了外麵的世界,重新獲得自由的她感覺到了自由的快樂和陽光的美好,她再也不想回到那個暗無天日、沒有自由的牢籠中去了。
她雖然出來了,但沈修還沒有出來,距離沈修被放出來的時間還有五年,整整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