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谷憶旋帶來的改變
A市空氣中最後一抹五月的涼氣涼氣被襲來的烈日驅走,天氣就完完全全熱起來了,比天氣的變化更為明顯的,是閔世言的生活。
自從告訴雙方父母,他和谷憶旋正在交往後,他的日子就擺脫了枯燥模式,每天都充實且快樂,而這些改變,該全部歸功谷憶旋。
以前,他下了班只能回家一個人面對空蕩蕩的大屋,但是現在——
——《末日之戰》的首映票我拿到了!你下班了我過去找你!
沒錯,他們開始「交往」一個星期以來,他的業餘時間幾乎都和谷憶旋一起度過,或者和她一起看部電影,或者被她帶去某個小吃街吃各種各樣的東西,或者和她到某個地方一人一杯飲料慢慢地逛。
慢慢地,他也發現了谷憶旋大大咧咧中的可愛之處——他明明是被父母捧在手心長大的寵兒,卻可以一口氣爬上近四百米的高山不喊累,上躥下跳地換燈泡修柜子也有模有樣。有著英國名校的碩士學位,卻從未聽她提起過。
谷憶旋的日子過得很休閑愜意,對於錢和名利,她似乎並不刻意追求,否則她不會放棄和同事爭設計總監的位置,她在意得更多的是自己過得是否舒服,也願意為此付出很多。
除了這些發現外,閔世言還發現,他和谷憶旋有很多共同的興趣愛好,比如他們同樣痴迷推理懸疑小說,都喜歡看歐美的大片,一樣熱愛戶外活動和攝影。
一個星期的相處下來,閔世言覺得,和谷憶旋呆在一起的時候很舒服,他並不排斥和她下次再見面,繼續和她呆在一起。
而今天,他們約好了一起去看《末日之戰》。
《末日之戰》是一部他和谷憶旋都期待了一段時間的電影,早就約好了要一起去看的。現在,他幾乎能想象谷憶旋拿著首映票高興得像個孩子的樣子,笑著給她簡單回復了一下,然後邊忙邊等下班后她過來。
說起來,一般女孩子是不會主動來找男方的,無論如何也要男方去接,可谷憶旋從來都是怎麼方便怎麼來,她這次主動來找他,估計是考慮到了從醫院直接去電影院比較方便,他過去咖啡廳接她再去電影院的話,要繞一個很大的圈。
閔世言不排斥和谷憶旋呆在一起,她的隨性自然佔了大部分的原因。
很快地,五點鐘逼近,閔世言剛剛收拾好東西,谷憶旋就準時出現在了他的辦公室內。
她穿著很簡單的T恤和磨白處理的牛仔褲,一雙阿迪的鞋子,挎著一個黑色的包包,很簡單的裝扮,她卻穿出了很不一樣的味道,非但不會落入俗套,還讓她整個人顯得十分青春活力。
兩人混了一個星期,彼此已經很熟悉了,谷憶旋一進來就蹦到了閔世言身邊:「電影要八點多才開始,我們可以先去吃飯。」
閔世言工作了一天,中午沒吃多少,也已經飢腸轆轆了,問:「去遠安路?我知道那邊有家西餐廳味道很不錯。」
「……」谷憶旋沒說話,用一種弱弱的、不敢言的表情看著閔世言。
「怎麼了?」閔世言不解,他沒在谷憶旋臉上見過這種表情。
「你不覺得……」谷憶旋摸了摸鼻尖,避開閔世言的目光,很沒底氣地說,「去西餐廳……根本……吃不飽嗎?」她對一杯紅酒和一塊牛排什麼的,實在是……愛不起來,主要原因就是:分量太少了!
其實谷憶旋很糾結,因為自知作為一個女孩講出這種話,丟臉簡直丟到媽媽家去了,但是……她實在不想委屈自己的胃啊。
面子什麼的和她的胃一比,瞬間就都變成了浮雲啊!
「……」閔世言忍住笑出聲的衝動,一本正經地問:「那你有什麼餐廳推薦?」
「我們去吃烤魚吧!」谷憶旋立馬兩眼放光,做出要流口水的表情,「我知道有一家烤魚店,味道絕對不會比遠安路的西餐廳差!」
閔世言點點頭,帶著她往外走:「聽你的,走吧。」
一出了閔世言的辦公室,谷憶旋就掏出手機來打電話:「金毛,是我,我三十分鐘後到你們店裡。……嗯,我八點就要走,所以……你懂。」
說完,谷憶旋就掛了電話,正好看見閔世言在不解地看著她。
「咳,是這樣的。」谷憶旋認認真真地跟閔世言解釋,「一般的烤魚店呢,都是把魚烤好了放冰箱,客人點的時候熱一熱就直接上菜了。但是這家烤魚店,都是客人點了之後再規規矩矩地去現烤的,味道很好,就是要等的時間太長了,我不想浪費時間,想去吃的時候一般都是提前打電話過去和老闆說一聲,讓他們……提前烤好,到了就可以……直接吃了。」
閔世言直接拆穿:「你不是不想浪費時間,而是不能忍受等餐的過程吧?」
「……」谷憶旋要哭了,被閔世言說中了,烤魚的過程很漫長,對她這種國家特級吃貨來說,確實是個非常煎熬的過程。
「……」閔世言就知道自己猜對了,暗自在心底嘆息——他是怎麼和這麼能吃的谷憶旋成為朋友的?
過去半晌,谷憶旋只是拍了拍閔世言的肩膀:「人艱不拆!」
閔世言笑了笑,帶著她去取了車,開車直奔她口中的烤魚店。
去烤魚店的路上需要耗費點時間,谷憶旋在車上翻翻找找,最後翻出了一張CD塞進了播放器里播起來,是英文的,很老的歌曲,不太像閔世言會聽的歌曲,她疑惑地看向他。
閔世言不用看谷憶旋都能知道她眼底的疑惑,也不避諱,反正他們不是真的男女朋友:「我確實不聽,但是很多年前有人喜歡聽,我和她在一起也聽習慣了,就從美國把CD帶了回來。」
谷憶旋敏感地嗅到了三個字——前女友。
她很感興趣,直接就問:「喜歡聽這些音樂的那個人呢?你們後來為什麼沒在一起?」
「她在一次意外里走了。」閔世言把事情簡單地說了一遍,「我們在拉斯維加斯結過婚,今年已經是她離開的第六年了。」
「你到這個年齡還不結婚,就是因為她嗎?」谷憶旋忽然覺得心疼閔世言,六年了,他還放不下那個女孩,該是愛得多深?
「微安我兩年前就已經放下了。」閔世言笑了笑,「不結婚的主要原因,還是因為遇不到一個合適的人。」或者說,他已經無法對一個人心動,失去愛人的能力了。
「總會遇到的。」谷憶旋臉上笑容燦爛,沒人能聽見她同時也在心裡無聲地說:我就在這裡,默默地喜歡著你,你看見了嗎?
「但願。」閔世言笑容淺淺,十幾分鐘后,他的車子停在了烤魚店的門前。
烤魚店很大,生活也很火爆,兩人在角落一個雙人位置上坐下,老闆笑著過來和谷憶旋打招呼:「旋子,等一下啊,你的烤魚很快就上來了。」
谷憶旋笑著點點頭:「知道了,忙你的去吧。」
老闆意味深長地看了閔世言一眼,笑呵呵地走了。
閔世言總算是發現了一件事情,向谷憶旋求證:「你是不是去哪裡吃東西都能和老闆熟起來?」
谷憶旋仔細想了想,「哎」了聲,「好像還真是。不過,你別問我是怎麼和老闆熟起來的,我也不知道。」
閔世言再一次直接拆穿:「來吃的次數太多,量又驚人,最後老闆把你記住了吧?」
谷憶旋愣怔了三秒,哭著臉:「都說了人艱不拆了。」
閔世言失笑,正好兩人的烤魚送上來,香味撲鼻,谷憶旋頓時就什麼都忘了,毫不客氣地下筷子吃了起來,還不忘招呼閔世言快點吃。
對谷憶旋來說,美食就是一種幸福,一盤美食就能泯恩仇。
閔世言看她吃得這樣香,也嘗了一塊魚肉,味道果然很好,魚肉的肉質也非常鮮嫩,最難得的是烤得很入味的同時,絲毫沒破壞魚肉的口感,難怪這麼吸引谷憶旋。
「怎麼樣?」谷憶旋抬起頭來看著閔世言,「這個比西餐廳的牛排好吃多了吧?」最重要的是,分量足夠啊!不用委屈她的胃啊!
閔世言點點頭:「這樣,以後我們去哪裡吃飯,都由你來決定。我對A市不是特別熟悉,真的不知道哪裡有好吃的。」
「好啊,反正A市我熟悉。」谷憶旋信誓旦旦地說,「雖然我不是A市人,但是我在這裡讀了四年的大學。就是那四年,我把A市的地都踏得沉了好幾公分……」
「然後畫出了一張美食地圖?」閔世言想也不想就接了下去。
「你怎麼知道的?」谷憶旋大大方方地承認了,「沒錯,我花一年時間就吃遍了A市,後來師兄師姐想知道哪裡有好吃的都跑來問我!咳,你跟著我,絕對有好吃的。」
「嗯。」閔世言點點頭,半開玩笑半認真地說,「那我以後就跟著你了。」
谷憶旋心裡的感覺突然很複雜,她看著閔世言英俊的五官半晌,最終還是爽氣地笑了笑:「跟著我就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