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七章 罪有應得
“放肆,寧琴你竟敢對衛知府大不敬。”韓綦反應迅速將寧琴摁了下去,指揮周圍衙役衝上來將她牢牢製住。
寧蘊隻粗略一掃寧琴的臉色,失血過多早已臉色慘白,但她還是強撐著要見到韓羿,死活不肯離開。
張方易倒也是個癡情之人,視線一直在寧琴身上沒有離開。
衛知府方才盤問他與寧琴的偷龍轉鳳之事,他也如實承認,那個紫藤香包,本就是從寧琴身上偷來,想留作紀念。
所以才讓寧蘊和韓綦找到這香包作為關鍵證據,真是造化弄人,天意不遂人願。
可惜所遇非人,寧蘊真是為他感到不值。
“寧蘊你不得好死,你竟然告我,讓我的醜事敗露,你好狠的心!”寧琴順著寧蘊的方向,不住地伸手就撓,想要把寧蘊撕裂,發紅的眼眶像一隻發狂的野獸。
“為了讓寧家人領回發瘋的寧琴,本知府也傳了她的家人過來,韓羿也是同樣。”衛京為了穩定局勢,隻好再將此案的相關人等一並聚集。
那寧豐年、鄒氏還有寧蘊的父母寧有餘和趙氏先行到了衙門當中,鄒氏一看女兒寧琴跪倒在地,被那幾位官兵牢牢架住,不管不顧從上前去抱起她就開始嚎嚎大哭。
“寧蘊,你這大逆不道之徒,敢在衙門欺負我女兒!”寧豐年除了也是心疼之外,竟然沒問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就在嗔怪寧蘊,作為長輩一點風範全無。
“蘊兒,沒想到你如此狠心,寧琴她再犯錯也是還小不懂事,你這個做姐姐的怎麽將她告上官府了?”膽小怕事的寧有餘趕緊給大哥寧豐年家裏賠不是,率先怪起寧蘊來。
“是我教女無方,衛知府請不要見怪,寧琴的事情還請您不要張榜公布,寧蘊給您添麻煩了。”趙氏連忙附和寧有餘的道歉,完全沒有站在寧蘊這一邊,也沒問到底發生何事。
“寧有餘、趙氏夫婦,你們可知寧蘊所告寧琴,到底是何案件?”一向秉公執法的衛知府被寧蘊受生身父母誤解一事弄得哭笑不得,紛紛開始解釋。
那公堂之上,除了韓綦之外,站的盡是寧家人,卻全是偏頗寧琴那邊,衛知府隻好打開卷宗宣讀全案仔細經過。
不知寧家人是如何看待寧蘊,韓綦對幾位尚被心狠手辣的寧琴蒙在鼓裏的家長,緩緩說道:“你們都誤會寧蘊了,寧琴先是謊稱與韓羿接觸,懷有他的孩子。”
衛知府將審理經過遞給寧豐年察看,口裏念念有詞:“寧蘊曾經踢寧琴把脈,確認了她並未懷孕的事實。”
寧有餘和趙氏不可置否地看著寧蘊,寧蘊示意他們繼續聽韓綦和衛知府宣讀審判結果。
“爾後,寧琴到韓府上鬧事,寧蘊剛好也在替三夫人診病,韓羿也在場否認和寧琴有過接觸。”
“別再說了,我女兒的顏麵不是顏麵,她一個女孩家家,被你們四處宣揚這羞人之事,將來還有何顏麵假人生子?”鄒氏上前撕爛了衛知府案上的幾疊卷宗,揚到空中。
“鄒氏你藐視公堂,理應將你與寧琴一同製罪!”韓綦怒目而視,右手已然是拔劍之勢。
“後來寧琴到寧家藥鋪當中鬧事,寧有餘和趙氏也是在場證人,寧琴見寧蘊不肯與她在三夫人麵前美言幾句,便搶先喝下滑胎藥,要報官抓拿寧蘊的誤診之罪。”
韓綦喝退了胡攪蠻纏的鄒氏,鄒氏嚇得雙腿發軟,與頭破流血的寧琴一同哭泣。
“隻是這要告寧蘊的卷宗,遲遲送不到本官手上,要不是韓綦提醒於我,終將要委屈寧蘊受這牢獄之災。”原來是韓府從中作梗,阻撓衛知府斷案進程。
“爹,娘,你們現在才知道寧琴是想置我於死地,她如此歹毒,實在是不可饒恕。”寧蘊一再向寧有餘和趙氏解釋,希望他們看清寧琴的真麵目,不要再與此等小人為伍。
“不錯,寧琴這惡毒女人,確實是想威脅我,敗壞我的名聲。”這時韓家人也到了縣衙之中,韓羿卻改口全將罪責推脫給寧琴。
“本夫人不知寧蘊大夫因故入獄一事,我們也是受這歹毒寧琴的蒙蔽。”三夫人也是與韓羿一道,數落這寧琴攀附韓府的醜事。
“三夫人,我們明明說好,我們讓寧蘊入獄,你就同意我和韓羿的親事。”寧琴這才恍然大悟,她似乎是被韓府擺了一道,現在才醒悟過來。
“韓羿,你還說寧蘊不肯從你,若是我們合力扳倒她,我們來日方長!”原來寧琴才是兩手空空,白白為他人做嫁衣的一方。
若是寧蘊經受不住三夫人的威逼利誘,同意嫁給韓羿,韓府就會把棋子寧琴踢走。
又倘若寧蘊從牢中安全逃出,指認韓家誣陷好人,那麽三夫人就把罪責推給寧琴,如此這般,不管韓羿能否得到寧蘊的曠世醫術,寧琴都是一個棄子。
“寧琴,你是腦袋撞壞了吧,我在臨水閣看到你搔首弄姿,我早就惡心不已跑掉了,怎麽會碰你?”韓羿嘴角邪魅一笑,在他眼裏,寧琴賤不可言。
“衛知府,你趕緊將這瘋癲寧琴治罪,省得她再出來禍害寧大夫,寧蘊可是我的救命恩人,本夫人向來恩怨分明,又怎會和你合夥害人?”三夫人的鄙夷之言讓寧琴的希望徹底破碎,她拔掉發簪,披頭散發,指天懟地,就像一個瘋子。
“哈哈哈……原來是我自作多情,韓府權大勢大,我終究鬥不過你們,不過寧蘊,我要和你一起下地獄!”寧琴勾起指甲就朝寧蘊撲了過去。
韓綦一下擋在手無寸鐵的寧蘊麵前,誓要護她周全。
周圍衙役自然是用長槍將寧琴盡數圍住,等候衛知府的發落。
“今有民女寧琴,枉顧律法,誣告他人,不知悔改,罪不可赦,故判入獄三年,靜思己過,欽此!”衛知府一字一句,宣讀著寧琴的後生命運,她終究是自己害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