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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八章:奸商

  在舊城區,只要你有錢,就能買到自己想知道的一切,就算短時間內沒有現成的情報,付了錢后,也會有大把人想方設法地為你弄來情報。


  老頭盯著王沈仔細觀察許久,報出了價格。


  十萬聯邦幣。


  現在站在他面前的並不是顧客,而是一位什麼都不懂的大肥羊。這樣不懂行情的客人每天都有,當你急匆匆地走進一家店,直接開口就說出了自己的需求,那麼得到的報價都會是天價,而這個基調一旦定下來,無論這筆「生意」談成與否,接下來王沈得到的「報價」都是相仿的。


  奸商們有他們溝通的渠道,只要王沈走出這家店門,他是「大肥羊」的消息就會傳遍整箇舊城區。


  「十萬聯邦幣,你怎麼不去搶?」王沈脫口而出。


  這個價格已經高出了貴的定義了,他看起來像那種隨身攜帶十萬巨款並且會用它來買情報的土豪么?


  10萬聯邦幣意味著什麼?

  意味著他可以用這些天天吃他最喜歡的金拱門一直吃到天荒地老!

  「我搶不搶不知道,但是你感興趣的那幾個人搶了不少錢,我說的沒錯吧?」老頭語氣篤定,大有絕不二價之勢。作為情報販子,擁有開闊的視野是極為重要的,東區的銀行大劫案已經上了新聞,這些天連舊城區都為此事鬧得人心惶惶,因為他們能看得出這次東區警方被這件事搞得焦頭爛額,而作為軍火的發源地,舊城區難免被殃及池魚。


  所以說話時,他也在暗中觀察王沈。


  現在對那四個人感興趣的一共就只有兩種人,一種是希望儘快破案的政府工作人員,另一種便是想要在四人落網前黑吃黑分一杯羹的人。


  10萬聯邦幣也並非漫天要價。


  前者,東區政府出得起這個價錢;後者,能黑吃黑吞下那筆贓款,10萬聯邦幣絕對只是個零頭。


  他們在銀行業的內部人士透露,銀行大劫案中至少損失了超過一千萬聯邦幣。


  「小兄弟,在這個行業空手套白狼是行不通的。」老頭「善意」地提醒王沈。


  「謝了,不幹。」


  王沈的態度很明顯。


  雖然高中打比賽后,他獲得了不少獎金和學校的補貼,維持小康生活足矣,然而他並沒有十萬聯邦幣的存款。而且就算有,他也不會把錢花在這種地方——一個情報10萬,真當別人的錢是大風刮來的啊。


  不過話說到這裡,王沈突然意識到一個嚴肅的問題。


  四院聯賽他們奪冠了,並且創造了校史上第一次擊敗了華夏學院——還是被譽為最強一屆的華夏學院,可是學校卻並沒有給他們發獎金。


  一毛錢都沒有。


  王沈決定這次回到學校應該多提意見,毫無疑問,獎金能夠大幅度提升一名選手的積極性。


  「那真是可惜了,搞不好我恰好知道些內幕呢。」


  話雖如此,但老頭臉上看不出任何惋惜的表情,有的只有奸商的笑容。在這一點上,舊城區的商家們還是挺齊心的,他的報價是十萬,那麼別的情報販子那邊便不可能低於這個報價,而不論最終誰把情報賣出去了,他都能分上一杯羹。


  ………………


  「奸商,全都是奸商!」王沈又進了幾家店詢問一番后,氣得差點罵了街。因為十萬聯邦幣是底價,後面去的幾家店,從15萬到100萬聯邦幣不等,那一個個老闆真是閉著眼睛就能喊出個價格來。


  他對舊城區的好感度瞬間降低了15個百分點。


  「你之前來買軍火的時候也被這麼騙過吧?」王沈看向溫妮莎。


  自始至終溫妮莎都是一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態度,她並沒有參與講價,全程冷眼旁觀。


  直到王沈問她,她才兩手一攤:「是你自己太外行了。」


  作為黑水的前僱員,她對市場流通的軍火價格瞭然於心,來走私區做生意前是要提前做好工作的,這些商人可不是什麼良心商家,他們都是經歷過經濟蕭條的底層群眾,對金錢的渴求難以想象,遇到外行人,他們只會想盡辦法敲上一筆。


  「尤其是你要買的不是軍火這種實體產物,情報這種東西都是看心情要價的。」


  一把M4A1步槍是有明確定價的,奸商心再黑,漲個三倍頂天了,而情報,則完全沒有價格標準,而且是一鎚子買賣。


  「很遺憾,我從來沒有被騙過。」溫妮莎補充道。


  當軍火商們發現她能隨口報出每一種槍械的基本信息和基礎定價時,也只能悻悻地賺個「運費」了。


  「那這種時候你不是應該站出來幫我講價的嗎?」王沈仍然憤憤不平。


  「你是笨蛋嗎?我為什麼要幫你講價?」


  「因為我們現在是隊友啊!」


  王沈突然感受到了周珂的好。


  作為情報分析師,這方面的問題似乎從來都不需要他來操心,如果周珂在身邊他甚至都不需要到處打探狀況,因為周珂自己就能解決這個問題,她的情報收集能力要比這些奸商們不知道高到哪兒去了。


  而溫妮莎作為隊友,真是各種意義上的不靠譜。


  不但出工不出力,而且態度極差,讓隊友毫無組隊體驗。


  「那你的心理價位是多少?」


  「100聯邦幣,不能再多了。」


  就100聯邦幣,王沈都嫌貴。


  這錢能吃好幾頓金拱門呢!

  這些情報販子什麼都不做,只要磨磨嘴皮子就把錢給賺了。


  「你怎麼不去搶?」


  這回輪到溫妮莎說這句話了,她不但沒有給王沈施以援手,而且還立刻站在了情報販子那邊。情報販子們都是漫天要價的奸商不假,但王沈也是個一毛不拔的鐵公雞——再良心的情報販子都不可能以100聯邦幣的價格賣出情報,否則那就不叫情報販子了,那叫慈善家。


  「聽好了,所謂的情報販子也是要冒風險的。」溫妮莎不得不為王沈普及起一些業內的基本情況,情報的價值界定模糊,但也有跡可循:「當他賣出情報時,就勢必會威脅到其他人的利益,而他自己也很有可能因為售出的情報遭人報復。情報價值高低,取決於他可能為他售出的情報付出多麼高昂的代價,他們賺的是『風險保證金』。」


  基於這項原則,搶了銀行的四人組現在自身難保,上門尋仇基本不太現實,所以10萬聯邦幣的要價肯定是高了。要怪就怪王沈自己什麼都沒搞明白就急匆匆地找上門,並且展現出了一名合格「大肥羊」所具備的一切特徵。


  別人不宰你宰誰?

  「死心吧,絕不會有人為了100聯邦幣出賣情報的。」


  「那邊的小哥,你想知道關於那四人組的信息是吧?」路邊的一個中年人朝王沈招了招手:「問題是,你能付得起多少價錢呢?」


  「100聯邦幣。」王沈堅持觀念不動搖。


  那人摸了摸下巴,只是一想,便點了點頭:「來我的店裡吧。」


  王沈得意地瞟了一眼溫妮莎,模仿著她剛才的口氣:「死心吧,絕不會有人為了100聯邦幣出賣情報的。」


  這個人!


  溫妮莎嘴角抽了抽。


  也太欠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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