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章:急救
「心臟破碎,不過幸好子彈沒有停留在體內,加上你送來的比較及時……」
東區醫院,風鈴對傷口進行了應急處理之後,才開口說道。
正常情況之下,這個胖子在被送來醫院的路上就應該斷氣了,不過萬萬沒想到王沈居然能在一瞬間將他送來自己面前。
後果顯而易見。
眨眼間跨越幾公里的距離,這幾乎需要全程最大負荷地使用力場才能做到,即便5級的超能力場也經不起這種折騰。她接到了來東區醫院支援的委託,加上王沈的能力,天時地利人和之下,才有那麼一丟丟可能創造一個奇迹出來。
「我正在想辦法讓傷口恢復原樣,但是不保證一定能讓他醒過來……你真的確定是被子彈打中的么?」
「你有什麼看法?」
「從傷口的狀況來看,倒像是被石塊之類的物體打穿的,子彈的話,絕對會在人體內留下痕迹。而且比起你超負荷地將他送來這裡,你直接把那塊小石頭停住要省事得多吧?」
「跑神了。」
王沈萬萬沒想到有朝一日自己也淪為了「大意型選手」,繼承了楚河學長的作風。
剛才他注意力集中在警方身上,根本沒料到身後會憑空出現槍擊,這根本就不符合常理。紀明雪能力的極限,是攻擊的速度不能超過她反應的極限,超能力場不可能全天24小時覆蓋,一旦撤銷了超能力場,偷襲便有可能得手。
「看來你也沒弄明白對方究竟是什麼能力啊。」
「只有等他醒來或許才能弄清楚。」
目前所能知道的,就是對方疑似能進行虛空槍擊。
本人不需要出現在現場,至於對方使用的是小石子還是子彈,必須得等警方調查完現場才能有定論。
「你知道有什麼能力能做到這種事么?」
「空間系能力?」風鈴想了想:「如果真的是這種能力的話,你就遇上對手了。」
區分能力強弱的方式有許多種。
常規能力,超能力場越強,所造成的破壞力便越強:「比方說能夠製造爆炸的能力者,在到達Lv3之前,他頂多只能弄出來鞭炮那麼大的威力;但是一旦到了Lv3之後,爆炸的破壞力就會發生質變,到了Lv4,這種簡單粗暴的能力就已經極具威脅了。你只要試想一下,一個能隨時在公共場合引發大爆炸的超能力者究竟多麼恐怖就可以了。」
「但是也有例外?」
「嗯哼,例外自然是有的。有些能力並不需要強大的超能力場就能造成極大的危害,它並不需要依靠視覺上的破壞力,就比方說空間系的能力者,藉助槍械之類的武器,他完全能夠在你的視野範圍外對你發動襲擊。」
不過風鈴並不敢武斷地作出判斷。
如果說打穿胖子身體的是一塊石子,那麼想要做到這一點,就同時需要兩種能力。一種通過讓石子加速,造成殺傷力;另一種趁無人注意時,將加速的石子轉移到胖子身後。
「咚咚咚——」
「請進。」
「我是不是打攪到你們了?」白素從病房門口走了進來,她看見梳著粉色雙馬尾,打扮風格極具萌系風格的風鈴先是愣了一下,才開口說道。
畢竟在醫院這麼一個嚴肅的場景下,風鈴的打扮很難讓人想到醫生。
「沒有,我們也正在討論這件事。」王沈說道。
「嗯……我聽巡警說,你把他幹掉之後肇事逃逸了?」白素說道。
整件事在巡警視角里的確是這樣的:
1、接到麵包店員的報警熱線。
2、趕赴現場,目睹了王沈一面倒地對方胖子進行了攻擊。
3、胖子疑似遭到槍擊。
4、嫌犯帶著胖子的「屍體」逃逸。
哦,按照現在的情況來看,胖子不一定是一具屍體,醫生看起來似乎已經進行了積極的搶救。
白素正在積極調整自己二十多年來建立的世界觀。
比方說,人即使被打穿了心臟,也是有可能被救活的,又或者,有人在一秒之內跨越了六點幾公里,將胖子送往醫院急救。
「說真的,你們倆組成醫療急救小組,每年東區意外死亡率估計能下降5個百分點。」白素頓了頓:「他沒死,也就是說,你殺人後潛逃的罪名不成立了。」
「本來也不是我乾的。」王沈說道。
「我相信你,不過走正常的法律途徑,你十有八九會被定罪。」
從現場的狀況來看,王沈是唯一的「罪犯」,目擊者超過十幾個人,每個人在法庭都能作為認證,這種案件幾乎不需要審理,用鐵證如山來形容也不為過。至於「憑空出現了槍擊」、「別的能力者所謂」這種事,目前的立法還無法解決這種問題。
「雖然我不提倡這麼做,但現在似乎只有這一種途徑了。能力者的案件,就只能交由其他能力者來解決。」
尤其是面對這種詭異的能力,即便抓住了對方,也幾乎不可能找到任何證據來將其定罪。
白素繼續說道:「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在你解決案件前,不會被作為犯罪嫌疑人限制行動。」
真是見了鬼了。
她看了眼手錶,又超過凌晨12點了,明天回家絕對父母嘮叨至少一個小時。
她發現,王沈很可能有一種不為人知的超能力。
瘟神。
第一次見到對方時,恐怖分子控制了整個工業園區,並挾持了大批人質;第二次見到對方時,一場「病毒」隨之而來;現在吧,這傢伙隨便從卷宗里取出了一個懸案,就牽扯出了不知在東區隱藏了多久的超能力者幫派。
名為羅傑的教練已經死了,現在作為第一嫌疑人的胖子也生死未卜,天知道接下來還有多少人會遭遇不測。
看來這個世界,要比她想象中危險得多。
「順便一提,你出門的時候,警署里又接到了報案,好像又有幾個小混混失蹤了。」事件的複雜程度讓她根本不想繼續想下去。
胖子看似是被這個案子引出來的,但仔細一想,他是「幫派」的成員,是沖著王沈來的,混混失蹤這件事和他無關。
也就是說,除了王沈和幫派之外,還有第三股勢力,直接造成了混混的失蹤。
是敵對幫派,還是極端的「正義使者」?
可能性實在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