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無奈
在華國,如果未滿十八歲的青少年父母雙亡的話就會由親戚撫養,在這期間,就連遺產都是由那位撫養人保管的,而在這在這期間。撫養人完全可以偷偷的動手腳,況且,楊忠義的人脈,手段,閱曆,根本不是才十五歲的他能比的。 更何況,更何況,楊嘉忍不住咬住了自己的下嘴唇,更用力的握緊了拳頭。他竟然拿著他父母的墳墓做要挾。 楊嘉在兩個選擇中,幾乎沒做掙紮就選擇了簽合同,識時務者為俊傑,他顯然不是個蠢貨,他現在沒有任何能力和手段可以抵抗楊忠義! 就算他選擇抗爭到底,可最後也會是一事無成,華國的法律是不能更改的,除非沒有任何親戚,否則即使那個親戚在怎樣混蛋,也不能更改。既然最後什麽都得不到還要去楊忠義那裏受苦,況且讓父母最後連墳都沒有一個。還不如可以讓父母死後有個長眠的地方,想到這,楊嘉的眼眶更紅了卻強忍著不掉眼淚,因為,他從小便知道,眼淚,從不是能解決辦法的東西,他更需要的,是堅強,和變強! 遲早有一天,楊嘉在心裏發誓,遲早有一天,他要讓楊忠義追悔莫及!他要強大到再也沒有人可以讓他有這種無能為力的感覺,再也沒有! 再次出來後,已經是中午了,楊忠義沒有再繼續強人所難,把他們一家三口平時住的房子留給了楊嘉,也說到做到的給了他十萬現金。 楊嘉內心嘲諷道:是不是還應該感恩戴德他的大方,嗬…… 他低著頭漫無目的的走著,他知道這樣很危險,可是那又怎樣,他真是沒用啊,即使從小被人說聰明,長的帥氣,又用功,將來肯定有大出息,可是那又怎樣,不還是沒有辦法嗎,沒有辦法救父母,沒有辦法守住父母的心血,沒有辦法抵抗楊忠義,他什麽辦法都沒有,隻能任由楊忠義擺布,什麽也幹不了。 楊嘉緊咬著後槽牙,雙目充血,等在反應過來時自己已經慢慢走到了一個廢棄的公園。 楊嘉找到一個長椅,坐了下來,用雙手捂住臉,終於,忍不住哭了出來,像是陷入絕境的幼獸,嗚咽出聲來,他知道眼淚沒有用,可是,他終究才不過十五歲,怎麽可能那樣堅強呢。 也隻有在這種空無一人的情況下,他才能哭出來,將所有的委屈彷徨和恐懼,哭出來。 眼淚順著手指間的縫隙一點一點流出來,卻聽不見楊嘉的聲音,他發不出來聲音,可有時候,無聲無息的哭泣才能表達內心的痛苦。 楊嘉沒有哭多久,可是腦中混亂不堪,壓根不知道下一步應該做什麽。等到他終於清醒下來時,已經是傍晚了。 楊嘉這才站起身來,因為長時間維持一個動作,腦袋有些昏,眼前有一瞬的發黑,搖晃了一下,這才站穩。 楊嘉晃了晃腦袋,望著眼前的夕陽,突然有些迷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