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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北平郡詔令

  “大哥,已至晚間,不若用過膳食,明日再研習功課如何?”


  在古時,無論是讀書還是習武,有無師承,那都會有功課的說法。


  趙雲看常威如此廢寢忘食的看書,還以為常威是在做功課,到也沒有太多的想法。


  經趙雲提醒,常威扭頭看向門外,原來已是日頭西斜,真就連時間都被他忽略了過去。


  “看書忘了時辰,還勞煩子龍相請,是為兄之過。”


  常威將書本放下,離開竹屋。


  在吃飯的時候,常威了解到,趙雲的兄長名趙奕,字子平,有感於常威誌向,願隨行闖出些名堂,常威當然是照單全收。


  (作者自編,查了資料有這麽個人,但查不出名字。)

  席間常威有感沒有表字太不方便,就自己取了一個。


  常威,字威平。


  威,權力,威嚴之意。


  平,平均,安定,鎮壓。


  常威覺得還不錯,至少取字的寓意沒什麽問題。


  而在幾人夜間推杯換盞之際,童淵開口說讓常威多留幾天,屆時送他一份禮物。


  但是送什麽童淵又沒說,話點到即止,常威也有所領悟。


  接下來的幾天時間裏,常威會在練武之時指點他們,時不時過過招。


  但對趙奕就關照了許多,不止給功法,還給丹藥培養。


  不敢說能將其培養成將帥之才,但培養出一員勇將並不是很難的事。


  過了五天時間,趙雲像開了掛一樣借助常威的指點,還有丹藥培養,直入練血境中期。


  按童淵的話說,他現在已算當世一流武將,卻還不入頂尖。


  可他未來的前途是光明的,任何人都無法否認。


  到不是對他的未來有多看好,是現在他就已經表現出不俗的天賦。


  實力先不談,就槍法一道,趙雲已經脫離了百鳥朝鳳槍法的招式,自創出一套屬於他自己的槍法。


  並將其命名為《七探蛇盤槍》。


  僅是框架,還未補齊。


  還是因為常威提供的東西太多了,否則趙雲自創的槍法即使沒有完善,那也該完成得差不多才對。


  趙奕就差了些,有常威培養也才達到練髒圓滿境界。


  他習的也是槍法,常威教的八極大槍,一杆凡級中品黑色大槍,配上他的體魄那也很唬人。


  不過按童淵說的那套武將評級來算,趙奕也僅是二流武將中上遊的程度。


  這評價可不低了,別當二流武將是大白菜,那有名的上將潘鳳也差不多就是這層次罷了。


  時間隻過去了五天,但發生的事情並不少,實力是一方麵。


  另一方麵則是童淵跟常威說的禮物到了。


  僅是一封書信,還有一道詔令。


  “叔父深知威平誌向,且不甘屈居人下,這件禮物是叔父托顏家為你爭取而來,雖隻是郡守職位,但這也是叔父與顏家能做到的極限了。”


  “今日予你,以為助力。”


  常威接過信件與詔令,上麵寫的是幽州北平郡郡守詔令。


  雖然這郡守一職在現在漢朝而言,那根本算不上什麽,因為這時候的漢朝官職,早就亂套了。


  且在常威的了解之中,北平那個地方算不上有多好,但也不那麽差。


  北平郡左邊靠著漁陽郡,右邊則是遼西,背靠渤海,前有鮮卑等異族。


  一郡之地並不大,想發展出去千難萬難。


  可常威會怕這個?

  不用給他一郡之地,就是給他一縣之地,他也能像頭猛獸般打出重圍。


  在這東漢末年,靠的是誰拳頭硬,誰的兵多將廣。


  地方受製,地盤小?


  那就去搶嘛,從別人手裏搶過來不就行了。


  童淵能在這麽短的時間內,且認識沒多久的情況下,就為自己送了這麽一份大禮,常威還真有些感動。


  郡守一職,在現在的漢朝說好拿也好拿,說不好拿那也難拿。


  用錢去買,那也得你有門路才行,還不一定買得到。


  起初常威就是打算花錢買,最好的結果就是拿下一個縣令的職位。


  沒想到童淵直接給他拿來郡守的位置,這份禮可真是夠重的。


  相比花錢買官後受到的名聲影響,他這拿到朝廷正式任命的郡守詔令,於名聲而言是一點影響也沒有。


  這還不知道童淵和顏家付出了什麽代價,隻怕這代價不低。


  這情,常威算是領大了。


  “多謝叔父,小侄定不忘恩德。”


  “言重了,叔父能得威平這句話,那一切都值了,去吧,叔父等你與子龍聲震天下,這裏有叔父照看,安心便是。”


  這算是給趙雲他們吃定心丸了,否則在亂世之中,有家不能回的事情不可謂不多。


  午時,常威三人拜別長輩,帶領趙家莊招募的義從趕往北平上任。


  這些義從足八十人,且都有練皮境的實力,少數幾人達到練肉層次,人數雖少,卻都是可以信任的屬下。


  在如今這個亂世之中,能擁有一支創業之初就可以信任隊伍,這是極為難得的事情。


  兼之出自同莊,背叛的概率是極小的。


  古人講忠義,要是背叛的話不止自己會被指責,家中親人也會抬不起頭來。


  除非背叛合情合理,甚至連背叛都讓人讚同。


  但能把屬下逼到這種情況,那當主公的恐怕早死了。


  三騎,八十人,於這亂世就如同一滴水,並不會有人去在意。


  常威也沒有給八十義從配馬,其一是太過招搖,容易引起別人的關注和忌憚。


  此時不宜張揚。


  其二就是這馬太難養,不是它們吃喝挑剔,是它們什麽都不挑,吃得也太多了。


  一般的植物要吃很多才能填飽它們的肚子。


  真就八十多匹馬趕路,那路上的東西很可能會被啃幹淨,那風景想想就不怎麽美好。


  有人會說世界都中武了,依照能量守恒定律來說,馬吃草,人吃飯,那都能吃飽肚子。


  不可能人變強了,世間萬物還維持不變。


  變肯定是變了的,但也沒聽說動植物大規模達到練肉境的實力。


  少數達到的那也不多。


  這種程度的動物已經不能稱為野獸,而該是凶獸才對。


  它們想要吃飽,甚至是變得更強大,就會去吃能量更高的東西。


  比如肉,或者藥材。


  常威就隻有米,黃金,礦石。


  拿米喂馬,這或許是短期內的一個選擇,到北平上任後就這麽幹。


  常威暗自下了個決定,卻不知他這種決定在外人看來多驚世駭俗。


  別人都在為糧食發愁,他用糧食喂馬,也不知道這些人會怎麽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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