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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章 長槍相對

  商議機密當然會有護衛,護衛必然會是高手,最低限度也要護城衛隊長級別的高手。


  馮沉褚與何施旅顯然滿足這樣的條件。


  戟,雙戟,銀光閃閃的雙戟。


  馮沉褚的雙手已抬起,姬尚德的飛爪已飛出。


  鐵拐不止可以輔助走路,還可以用來抵擋兵刃,抵擋沉重的戰戟。


  少了一條腿的姬尚德,出手竟然絲毫沒有比手腳健全的馮沉褚慢上半分。


  支撐的起他全身重量的鐵拐,同樣撐得住馮沉褚右手的戰戟,而左手的還有飛爪牽製。


  見二人鬥得難解難分,何施旅的長棍抓準了機會轟出。


  作為多年以戰相識的好友,何施旅當然知道何時出手,可以為馮沉褚創造最佳的機會。


  隻不過,己方是兩個人,對麵也不是一個人。


  火紅的碎花長鞭,時而重的像千斤巨石,時而輕的似柳絮輕絲,時而硬的似百煉金鋼,時而柔的如清江春水。


  颯的無數火紅光點,其快無比地迎向棍網。


  好妙的長鞭,“嗖嗖啪啪”的連串聲響起,棍頭擊中軟鞭,棍彈起又再彈起,棍勢已不能連貫,棍網亦瓦解!


  “好鞭,好鞭法”何施旅情不自禁地叫了出來。


  語聲還未了,花子玉手中長鞭再次甩出,左半身順勢轉出,左掌乘隙拍向了何施旅。


  掌風凜凜,幾乎拍到胸膛!

  不愧是何施旅,雖然冷不提防,那份應變的本領實在是敏捷到了極點,掌緣才觸及衣襟,他的人已鬼魅似地閃了開去。


  花子玉並不追迫,左掌一甩,三枚花瓣竟然從指縫間猛地飛出,急射向何施旅!


  他的動作無不是出人意料,左掌忽然襲擊倒還罷了,看起來空空如也的掌中,竟然突然飛出花瓣,又有誰能想得到。


  何施旅也不能,但他的應變的確是敏捷,才瞥見紅光,便開始躲閃。


  最後一枚花瓣,幾乎是貼著他的胸前擦過,擊在他身後的木門上,好強的力道,木門應聲碎裂。


  何施旅但覺胸前冰寒侵肌,心頭就是一凜!

  單是花子玉就已如此詭譎,使人防不勝防,何況其身後還有三大高手。


  好在,打鬥的動靜夠大,古英傑與空星瞳也已經被驚動出來。


  看到掌院與護衛搏鬥,空星瞳有些驚訝,但見到鬱王孫和葉清秋反而不覺得奇怪。


  對於葉清秋的得力幹將鬱王孫,空星瞳自然是認識的。


  否則,鬱王孫也不需要假扮王壯漢藏在被中連床都不下。


  若非有花子玉暗中幫忙,就連通往大楓樹的地洞都不能夠完成。


  好在初來時帶了熒光珠,躲在被子中並不影響畫圖紙。


  而每天攜帶一張紙,對於可以掛著長鞭四處巡視的花子玉絕不算難事兒。


  至於原來的王壯漢,早已隨三十六賊的屍體被扔在了亂葬崗,畢竟要殺一個下不了床的病人,實在不需要費太大力氣。


  通天徹地的名號絕非浪得,不僅可以通天徹地,還能瞞天過海。


  巧合的是,鬱王孫與古英傑手裏都握著長槍。


  雷雨後的天空格外透亮,月光毫無阻礙的照在槍尖。


  長槍在月光下閃著寒光。


  繁星點點,蛙聲陣陣,月光下開滿了曇花,連風都傳播起生命的種子。


  這本是個充滿生機的季節,在這種季節裏,沒有人會願意死。


  隻可惜死亡終究是無法避免的。


  古英傑慢慢地舉起長槍,眼睛一直在盯著他的對手。


  他心裏還在想著“死”。


  很少有人能比他更了解“死”的真意,因為他已無數次接近過死亡。


  我死,或者你死——他對於“死”的原則。


  這原則簡單而殘酷,絕沒有容人選擇的餘地。


  在沙場混了三十五年,無論誰都會被訓練成一個冷酷鐵血的人。


  古英傑也不例外,所以才活到現在。


  黃金槍!

  金光燦爛,亮得耀眼,甚至壓過了星光。


  三十五年來,已不知有多少人死在這耀眼的金光下。


  槍的型式削頓,槍尖寬闊,槍杆粗長,就算拿在手裏不動,同樣也能給人一種厚重的感覺。


  葉清秋眼睛一亮:“好槍!”


  步長空同意:“的確是好槍,比我偷過的那些槍都好。”


  葉清秋道:“看起來,這杆槍是用黃金混合精鐵鑄成的,必然比普通的鐵槍重的多,槍身應該還可以隨意彎曲。”


  步長空道:“所以這槍的用法,一定與眾不同。”


  葉清秋:“我研究過,他用的槍法叫做龍槍,古龍族家傳的槍法,本來三十六式,古英傑自己加了七十二式,才變成現在的龍槍—百零八式。”


  步長空,笑了笑道:“那可完了,鬱老弟的槍法,隻有十一式。”


  葉清秋也笑了笑,道:“真正有效的招式,一招便足夠。”


  安靜無比的庭院,充滿了殺氣。


  這兩杆槍都是經曆百戰、殺人無數的利器,它們本身就帶著一種殺氣。


  古英傑的人,也正像是他手裏的槍,高大,威猛,堅韌。


  他的眼睛始終在盯著他的對手,雙手合抱,斜握金槍。


  這正是槍法中最恭敬有禮的起手式,他已表示出他對對手的尊敬,哪怕對方是個晚輩。


  鬱王孫雙手執槍,將槍尖正對著古英傑,赫然用的是小輩迎戰高手前輩的戰術。


  ──高手相爭,尊敬自己的對手便是尊敬自己,何況鬱王孫從來都是個謙遜的人。


  雖然謙遜卻不迂腐,既然施的是晚輩禮,便行了晚輩的權利,我輩少年當仁不讓。


  槍出如龍,鬱王孫竟搶先出手。


  他的槍法隻有十一式,一施展起來簡單明了,霸道無匹。


  這種長槍本來隻適於兩軍對壘,衝鋒陷陣,若用與高手比武較技,就不免顯得太笨重。


  但看起來瘦弱的鬱王孫,卻將長槍運用的靈活至極。


  無論槍尖、槍柄、槍身,都能致人的死命,甚至槍風都能在地上劃出深痕。


  他十一式盡出古英傑隻還了五式。


  葉清秋搖了搖頭:“看樣子古老賊是想以逸待勞,先耗盡他的力氣再出手。”


  步長空笑了笑,道:“他若真這麽想怕是離死不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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