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獲罪
“子傑哥,道理我都懂,就是這種感覺,不是我不會明白的。”秦薇薇十分無奈道。
“丫頭,你如果這時候的不叫善良,叫傻!”我有點生氣了,善良也不是對所有人都善良吧。
“唉,子傑哥,我自己再好好想想,這次是來看你的,你怎麽樣了。”秦薇薇眼睛紅紅的看著我。
“我隻是意外,不小心出了車禍,過幾天就出院了。”我不想秦薇薇這丫頭,在擔心我什麽,就對她隱瞞了這個事實。
“那你好好養傷,我的事兒,也不用擔心了,我不會做傻事了。”秦薇薇拍了拍胸脯,對我保證道。
我看了看她,並沒有說話,這個丫頭心裏有結,可我不能說的太多,隻能靠她自己想開,而且自己確實有心無力啊!唉,我又一次感覺到了,實力的重要。
如果自己實力強大,秦薇薇也不會這麽無助,可自己一身麻煩,唉!
正在這時候,李蘭婷走了進來,看見我跟一個楚楚可憐,麵容憔悴,雖然衣服簡單,但是卻很幹淨的女孩兒,正在交談。
“宋子傑,聽說你病了,老師讓我過來看看你。”李蘭婷看到一個女孩兒,在這裏,找了個借口,漫不經心的對我說道。
“蘭婷,你來了,謝謝你能來看我。”我隻能裝作什麽都沒聽到。
“我沒打擾你們吧?”李蘭婷顯然是誤會了,以為秦薇薇為我的傷,傷心的哭了。
“沒,沒有,子傑哥,我還有事,我先走了。”秦薇薇臉一紅,有點尷尬,沒有想到突然來了一個女孩兒,而且還挺好看的,所以,找個借口趕緊走了。
我點了點頭,沒多說什麽,現在我也不知道怎麽開口了。
“宋子傑,沒想到啊,你真是深藏不露啊。”李蘭婷看著秦薇薇走了,轉過頭來,臉色不善的對我說道。
本來李蘭婷是好心來看我的,沒想到看到一個比她更擔心的我的,有點生氣了。
“蘭婷,她是我妹妹,剛才是她家裏有事兒,十分為難,不知道怎麽解決,所以急的哭了。”我尷尬的看了看李蘭婷,解釋了下。
“她是不是你妹妹,跟我沒什麽關係,你也不用給我解釋,我是代表老師過來看看你。”李蘭婷口是心非的道,
“我知道,誰讓我們李大美女好心呢。”我淺淺一笑,開始小拍李蘭婷的馬屁。
“哼,你什麽病啊,怎麽還有繃帶?”李蘭婷看我很認真跟她解釋,心裏瞬間舒服了許多,關心的問道。
“唉,是這樣的,我失手殺人了。”我沒有瞞著李蘭婷,因為她早晚都可能知道,不管是她堂姐,陳瑩盈,還是學校,都有可能告訴她。不如我自己說。
“啊!你在逗我嗎?殺人?你別開玩笑了,你隻是一個學生,怎麽會殺人。”李蘭婷聽到我說的話,瞬間蒙了,她以為,我是什麽大病,沒想到是殺人。
“事情是這樣的,你知道陳夢瑤老師,那個《圓圓曲》事件吧,其實是我放在網上的,因為她……”我把事情前前後後,都告訴了李蘭婷,這些事兒,憋在我心裏好久了,有個知心人,傾訴一下,對我也是一種釋放。
“沒想到,陳夢瑤老師,竟然會是這樣的人,妄為人師!”李蘭婷,聽了,剛開始是驚訝,後來就是憤怒了。她曾經還和陳夢瑤關係不錯,覺得,她可能是被人陷害,可沒想到,她竟然是這種人。
“唉,其實我內心,也很矛盾,說我現在不恨她吧,是假的。可恨吧,我們兩個最後都是這種下場,也許這是老天對我們的互相的報應吧。”我有些消極,因為陳夢瑤,還因為自己即將麵對的失手殺人案。
“子傑,你不要這麽消極,還記得我給你說的話嗎?雖然你真的很不幸,可有我,還有瑩盈姐,都會幫你的。我相信你很快就會沒事的。”李蘭婷看著我的樣子,心裏隱隱約約有些疼懂,我這個跟她一般大的男孩兒,竟然如此多災多難。
“蘭婷,我知道,可是……”我內心,一瞬間想了很多,到了嘴邊卻沒有辦法說出口了。
李蘭婷也走了,病房裏隻剩下了我,去麵對自己即將到來的命運。
我的傷除了,腦震蕩之外,其他的都是皮外傷,幾天就會下地走路了。
而我也即將走上法庭,去麵對自己的審訊。
這幾天,讓我真的成熟了許多,讓我有勇氣去走上這個法庭。
“被告,宋子傑,我問你,你殺害李某某的時候有沒有一種,興奮感,或者衝動感。”官方的辯護律師,十分強勢。
“沒有,我當時……”不等我說完變被官方的律師打斷了。
“我在問你,你在慌亂中,怎麽會撲到在那個啤酒瓶碎渣的地方呢。那麽多地方,你都可以跑,為什麽,你會跑到碎渣的地方?”官方的律師不依不饒。
……
一番問話之後,給我辯護的律師,開始為我辯護了,陳瑩盈請來的,我很放心。
“尊敬的法官大人,陪審團。很明顯控方律師要把被告宋子傑,塑造成一個因為被自己的小姨虐待,而心裏變態的,可怕人物。可在座的諸位,有沒有想過,任何一個人,在麵臨宋子傑所麵對的環境的時候,都會站起來反抗。而且根據宋子傑老師,同學的證言,他並不是一個乖張的學生,並沒有對任何人有過特別厲害的衝突。就算有過衝突,他的解決方式,也隻是保護自己,不惹他人。試問這樣高中學生,怎麽會心裏變態呢?其次,宋子傑對陳夢瑤做的事,隻是為了自保,雖然對陳夢瑤造成了傷害,而陳夢瑤對宋子傑造成的傷害那麽嚴重,他的反抗,隻是無奈之舉。而李某某的死,根據各種證據,顯示,宋子傑當時已經失去了自己的判斷,這隻是本身的應激反應。所以,宋子傑不應該有罪,也沒有哪條法律法規,說明他的行為有罪。我請求當庭釋放宋子傑。”這個法官,明顯水平很高,陳詞慷慨激昂。
……
一番唇槍舌戰,法庭以非法傳播與偷拍他人視頻,判我拘留十五天,而失手殺人,屬於正當防衛,無罪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