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4.第154章 想玩沙嗎?
「想玩沙嗎?」
她的視線從情侶的身上抽了回來,望著沈斯爵懶洋洋的臉,「幼稚。」
「……」
回到酒店,果然,這裡也已經訂好了房間,這裡的房間最大的特點就是落地窗,玻璃牆,只要拉開厚厚的窗帘,就可看見外面的一切,椰樹,沙灘,人群,水上木屋,海鷗,還有隔著一片海的大陸。
這裡的一切真太美,看不倦。
由於過來都沒有帶衣物,所以進門什麼都不用拿,沈斯爵牽著顧伊人的小手,兩手空空的哦組進房間。
這是一個別樣的天地,在這個地方,只有沈斯爵和顧伊人,沒有人認識他們,就像一切都是嶄新的一樣,一切故事從未開始過,這裡才是起點。
沈斯爵打開電腦,看著郵箱里的郵件,「親愛的,等我兩分鐘。」
顧伊人坐在寬寬的落地窗前,看著窗外美景陶醉了。
沒有等到她的回答,沈斯爵就收回了眼神,嘴角微微一笑,繼續處理這郵箱里的文件。
旅遊辦公兩不誤。
最讓他欣慰的是,在這裡,他不止一次的看見顧伊人笑,這是在國內那陰霾的半個月里都沒有的,那半個月像軀殼一樣冷血的顧伊人,別說笑,連吃飯都沒有味道,經常是一晚白飯吃了兩口就丟下筷子,然後默默的回房間獨自發獃。
他想盡了一切辦法逗她開心都於事無補。
事實證明來這裡是正確的。
——
而此時,在馬爾地夫東北方向的中國,C市。
太陽還是照常升起,同樣的天與地,不同的面孔。
街道依然是車來車往,馬路上的車輛在紅綠燈的閃動下走走停停。
商場還是一如既往的運行著,各種客人在各大品牌店裡尋找著自己喜歡的東西,他們或許從來不看價格,而是看心情,或者是攢了很久的零花錢來拿走那件正在換季折扣的衣服。
拍攝間依然是一片繁忙的景象,沈斯爵在走之前接下了夠她們拍攝一個月的合同。
天空還是一樣的天空,冥冥之中,一切都沒有變,唯一變的是,這座城市,少了兩個人。
她們不是這城市裡的主角,但是,她們會牽動著某些人的性情,思緒。
有的人會為此心焦不安,有的人會為此感到可笑,更多的人是無關痛癢。
有的人,是後知後覺的才知道。
顧伊人父親去世之後的半個月內,沈斯爵的別墅是除了蘇語沫誰都不可以進來。
那半個月的天空都是陰霾的,蘇語沫也為此活了艱難的半個月。
但是在沈斯爵出國之後,蘇語沫的檔期就沒有休息過,不過,她再也沒有抱怨,她只希望自己的海報,廣告掛滿整個世界,有天會像Lily一樣出名,她相信沈斯爵,只要他想捧,自己就有可能。
而自己現在要做的,就是爭氣。
而現在的金家別墅里,刺眼的陽光照進那間裝飾甜美的卧室里,沒有感覺溫暖,而是感覺心焦和燥熱。
金筱琳『刷』的打開行李箱,把衣櫃里的衣服亂裝一氣,在金姐的目瞪口呆下,拉著行李箱若無其事的走出了卧室的門,床上的那隻抱抱熊孤獨的躺著,眼神憂鬱的看著金筱琳傲慢的背影走出閨房。
「站住。」
才下樓梯走到客廳,一聲比較滄桑的聲音從客廳中間懶洋洋的傳了過來,雖然語調是比較慵懶,但是話卻十分有威懾力。
金筱琳拉著行李箱的步子一頓,頭也不敢回。
「你要去哪裡?」
黑色的眸子里全是決心,咬了咬嘴唇,大聲的說:「我要去馬爾地夫。」
馬爾地夫?
金父從沙發上緩緩的站起來,「五年前你吵著要去美國,去完美國之後,學沒有學到什麼東西,反而在我面前叫什麼,後悔去,你現在又一聲不吭的要去馬爾地夫?你眼裡還有沒有你的家人?你還有沒有把你爸爸放在眼裡?」
金父說著,就走到了金筱琳的身後,眼睛看著那個行李箱,東西不多?這可不像這個丫頭的風格,這丫頭不管去哪裡都恨不得把整個家都搬過去的。
「我要去,我要去找斯爵哥。」
「你敢。」怒吼的聲音在身後併發出來,就像一團在燃燒的火,燒的後背生疼。
「上次在訂婚儀式上莫名其妙消失,害得我在商業圈裡胡編亂造解釋了半個月,才算把我這張老臉保住,你現在又要去找那個混小子,你不要臉我還要臉。」金父的怒吼的聲音在客廳里回蕩。
那個聲音讓站在原地動也不敢動的金筱琳打了有一個激靈,在緩過來之後,冷冷的說:「爸,我要去,我從小就是跟在他身後長大的,現在長大了,不跟在他身後,會不習慣的。」
說完,行李箱在透明的地板上擦出嘩啦啦的聲音,金父用力的按著胸口,把胸前的那團怒火按了回去。
「你今天要是敢走出這個門,你以後就不再是我金明華的女兒。」
冷冷的話特別低沉,說的也特別的絕,金筱琳愣住了,也只是思考了三秒的時間,還是走了出去,連頭都沒有回。
金父氣的捂著胸口,撐在樓梯的扶手上,不停的喘著氣,為了那小子,連家都不要了?
此時,金筱琳的媽媽從房間里走出來,眼神滴溜溜的打探了一圈,看著金父用力的按著胸口,便趕緊走過來扶著,「老爺子,你這是怎麼了?」
「怎麼了?」
金父微微的側過臉,眼裡是滿滿的怒火,「怎麼了?你女兒為了沈斯爵拿臭小子家都不要了,你說這麼了?你教的好女兒。」
金媽蹙著眉頭,眼裡一驚,但是很快煙消雲散:「有其父必有其女,真是一點都不假。」
聞言,金父眼裡卻是一愣,似乎想到了什麼,自己當年不也是這麼過來的嗎?
為了眼前的這個女人,離開家門,徒手創業,卻沒想到二十年以後,事業有成了,女兒卻是和他一樣的種,痴情。
金筱琳的媽媽一聲長嘆,「為什麼不是遺傳到我的性格呢?」
初夏並不是那麼熱,但是金筱琳的額頭卻流出了細細的汗珠。
眼圈紅紅的,愛一個人又錯嗎?她只是想堅守心中的那份愛而已,什麼都不可求,只知道,自己是喜歡的,愛的,就夠了。
從小到大就愛過這麼一次,一次而已。
沈斯爵在她的心裡就是一道光芒,很亮,一直在前方吸引著她,多年都沒有變。
不到最後一刻,她都不會放棄,況且現在還沒有到最後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