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婚書的重要性
林依原本以為還要給吳氏做一番思想工作,卻沒想到,她竟然這麼快就接受了這個現實。
林依心裡鬆了一口氣,這個便宜娘,思想還挺開放的,女兒和陌生男人私定終身,她竟然這麼快就同意了,一點也沒有要反對的意思。
林依又道:「娘,我們回來的時候,碰上了二伯兩口子,他們帶著孫家的王管家,還有好些家丁,準備趁著我孤身一人在山上,把我偷偷搶走,多虧了金豆,才把他們都打跑,不然,這會兒,你們就見不著我了。」
吳氏忙拉著林依,左看右看,上看下看,關心之情溢於言表:「依依,你沒傷著吧?」
林路也是,趕忙走上前來,道:「我上山時,看見二伯他們兩個狼狽的往下跑,還以為遇見了野獸,沒想到,是被妹夫打的啊。」
聽見「妹夫」兩個字,林依臉上微微一紅,這一家子,也太開明了吧,這就「妹夫妹夫」的喊上了,她都怪不好意思的,畢竟是假結婚。
不過,林依並不打算將假結婚的事情告訴他們,她自己知道就行了,不然人多嘴雜,說漏嘴就不好了。
林依笑道:「有金豆護著我,他們連我一根頭髮也沒碰著。」
「那就好!」吳氏欣慰不已,道:「依依,你能找到一個真心愛護你的丈夫,我就放心了。」
林依笑道:「娘,你就放心吧。不過,有一件事情,我們確實要儘快辦好才成。」
「什麼事?」吳氏看林依一臉凝重,以為是有什麼不好的大事,連忙打起精神來。
林依道:「就是我跟金豆的婚書,那個王管家拿著爺奶給他的賣身契,說是十天前,我就是那孫家少爺的小妾了,所以,我和金豆的婚書,必須要早於十天,否則,如果他們來鬧,我們站不住理。」
吳氏沉吟道:「依依你別擔心,這事娘來辦,我這就去里正家,跟里正說,金豆是我遠方的表親,你跟金豆早有婚約,咱請里正給你們補辦一份婚書。」
在天馳國,男女結婚的婚書要到官府去辦,需繳納五十文錢。
在偏僻的鄉村,一般是將結婚信息告知里正,由里正擬好婚書,再帶到官府去蓋上大印,一份婚書也就完成了。
因為里正總不能一有新人結婚就往官府跑,他一般會累積到一定數量,再一起拿去官府蓋印,所以,這成親的日期大有操作的空間,只要里正肯幫忙,就沒什麼問題。
因為辦婚書需要交錢,辦了婚書也沒有什麼特別的好處,所以大部分鄉村人家,都選擇不辦婚書,兩家父母看好了,直接選定日子男方把女方接過來就好。
這也是王管家向林依要婚書的原因,以林家當家主母李氏的刻薄,她是絕不可能拿錢給林依辦婚書的。
吳氏伸手入懷,取出一個小布包,小心翼翼打開來,道:「依依,今兒個賣高粱,一共賣了二千五百文,我和你哥,買了四隻正下單的母雞,另外又買了些鹽和菜籽,還有十隻小雞崽,這一共,花出去七百五十文,剩下這一兩銀子並七百五十文,娘留五十文去給你辦婚書,剩下的都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