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二章:戰兵、正兵、輔兵
顧名思義,這所謂的戰守輔三級兵士制度,便是從鄉鎮級別的地方開始一級一級向上,直到縣城、州城和永平府城,每個地方都用嶄新的戰兵、正兵、輔兵來替代原本陳舊的衛所兵和軍戶。
衛所制度已是多年積弊,這在永平府的先行改革,便是崇禎皇帝想要用這個制度代替衛所軍戶制度的一步試水。
這場試水也不是說來就來,崇禎早有了相應的準備,
早在崇禎十七年,崇禎皇帝就已經下旨廢除了延續近三百年的軍戶屯守制度,並且將罪己詔下發到軍中、民間,提高兵士和百姓對此事的認知。
衛所不可能直接全部廢除掉,必須找到一個可以替代的東西,所以這種改革就像吃飯一樣,需要一口一口來,不能急於求成。
那次廢除軍戶屯田以後,別處還沒管,京畿一帶是已經開始一場重編軍戶的行動,如今還在編內的軍丁該是只管打仗,屯田的事全都交由他們家人來做。
現如今的軍戶,不再是世襲制度,只要你家有人是在編的官兵,本家老小就可以入籍,享受相應的屯田制度福利。
原本那些世襲的軍戶,若想從事其它行業,朝廷上也免除其全族的軍戶籍,只留一些在官軍中當兵的本家為軍戶籍。
廢除屯田制度,不僅僅是屯田二字,那是對方面雜項的統一廢除和整改。
比如這衛所制度最基本的構成之一,便是沿襲了偽元的軍戶制度。
明初,朝廷軍隊由「從征」﹑「歸附」﹑「謫發」﹑「垛集」四部分構成。
洪武二十一年,在元代舊籍冊的基礎上,由兵部改置軍籍勘合,詳細開列了軍戶從軍來歷,並依次調補衛所年月、在營丁口之數﹐從而建立起新的,較為完備的軍戶制度。
起初,朱元璋規定,非後世大明曆朝皇帝特許,任何人都不得自行改籍,後來從嘉靖朝開始,逐漸改為兵部尚書和內閣也有權調該軍籍。
至今,軍籍早已是泛濫不堪,不少官吏可以利用這兩個字欺壓百姓,甚至可以達到連坐全族的效果。
戶出一丁赴衛當兵,是為旗軍,也稱衛所兵。
旗軍或操守或屯種,崇禎皇帝首先正式廢除掉的,便是旗軍耕種、屯田之事,專為主操戰、守御。
崇禎皇帝連日以來,了解了許多關於這種陳舊制度的弊端,早是下定決心要將其取代、廢除。
軍籍一般都是世襲的,時人常說,祖上一人赴衛當兵,如今全族都要遭受累世遭受牽連,每代都須出丁當兵,不然必會遭受連坐罪懲。
起初兵部規定是軍戶每戶出一餘丁隨正軍到營,佐助正軍,由營內供給軍裝,看起來還不錯,這是已經考慮到了戶無餘丁的情況。
但是到了如今,早已演變成軍戶戶下須以一丁供給在營正軍或衛所,不然就要受到花樣懲處的奇葩規定。
更有意思的是,這種奇葩規定朝廷上其實一直都無陳墨定規,往往是各地酷吏和別有用心之人揮舞雞毛的結果。
戶下若無丁壯,按朝廷規定來說可暫免為丁之事,待有餘丁再行添補,但如今各項雜亂,這也已經改為必須僉幼兒為「幼丁」。
從小便入籍,隨時徵召入軍,以備成丁后勾補當差,這從那個幼兒的角度來考慮,顯然是有些過分。
洪武、永樂年間,大明財政豐盈,國力雄厚,所以一般就地衛所、正營都可以給出丁軍戶相抵人丁的補償和衣甲、軍餉,就算不能,兵部的支援很快也會到位。
自萬曆朝三大征之後,這一政策開始悄然改變。
為使軍戶能自備服裝盤費,減少各地衛所和兵營壓力,明廷規定﹕
「軍戶耕種的田地(軍田)在三頃以內者可免雜役﹔三頃以上者須與民戶一起承擔雜役﹔隨營余丁和戶下供應余丁亦可免當差﹔正役仍要承擔。」
說實話,這些制度是考慮到軍戶不能自給自足,一戶出丁受到各種苛捐雜稅而所得不能相抵,繼之牽連、拖累全族這種情況,是朝廷相應的措施。
不過很可惜,萬曆朝這種極好的措施,在實際執行中並未貫徹到底。
這個措施,自宰輔張居正死後便無人再提,軍戶的雜役負擔並沒有減輕,反而相應賦稅越來越多。
朝廷上,雖然想極力的為下面減少負擔,但是由於財政的逐年破產,尚且無法維繫填補三大征對地方造成的損耗,對於地方軍戶的補償更是供不應求。
萬曆一朝,由於前十幾年張居正的全國性改革,為朝廷積累下了許多的財富和民心。
這也使得萬曆末年雖然明軍在遼左、西北一帶的流寇、賊虜、蒙古方面細節上常有失敗,但總體上來看,朝廷仍是不可撼動。
到如今崇禎朝以後,對於軍戶出丁是根本就沒了任何補償,因為當時崇禎初年的朝廷,就連正兵和衛所的軍餉、衣甲都已經不能湊齊,時常因此發生兵噪、炸營等事,更何況那些地位低下的軍戶。
士人常說粗鄙武夫,但是相較於那些真正的兵,這些基礎龐大卻四不像的軍戶,甚至不夠格被稱為「武夫」。
在出丁同時,社會地位上,軍戶亦低於一般民戶和官兵。
就連民戶對軍戶也時常鄙夷嫌棄,就像文人和兵伍的區別,民戶若與軍戶通婚勢必連累自己的子女和全族。
軍戶丁男僅許一人為生員,民戶則無限制,正軍戶五丁以上方許充吏,民戶二丁以上即可充吏。
民戶有罪,往往以充軍處罰,軍戶則不許將子侄過房與人,防止後代因此脫免軍籍,鑽了軍戶大家庭的漏子。
兵丁征戍遠方,軍裝盤費數目很大,洪武、永樂時朝廷尚能充足保持軍戶們的軍裝盤費,但自萬曆末年以來,朝廷所給便是杯水車薪了。
就拿萬里末年的薩爾滸之戰來說,朝廷調動了自三大征以來人數最多的八萬多人,想要直接將有些崛起勢頭的建州剿滅。
尚且不說成敗等事,只說這八萬多大軍的組成成分,可戰的精銳正兵實際上只佔據了其中很少一部分。
當時延綏鎮、寧夏鎮、甘肅鎮、固原鎮四處,發兵共約兩萬五千人,但是又分正兵、衛所兵和基本軍戶。
這大約兩萬五千的四鎮兵馬,真正吃飽穿暖,勉強能從朝廷那邊拿到補償有些戰鬥力的正兵,其實只有萬人不到。
餘下那些,一小部分是源自四鎮各衛所調派來的衛所軍,萬曆朝對衛所多多少少還有些補償,算是個安慰。
那些人數雜多,在軍中往往充當勞役而非主要戰力的軍戶,打一次仗,他們不僅得不到任何好處,軍功也完全不會分攤到他們頭上。
更令人寒心的是,就連他們全部的出征盤費也是完完全全的自給自足。
崇禎皇帝此番在永平府的試水,實際上就是想看看會遇到什麼阻力,若軍戶制度不有所改觀,再怎麼搞也只是一時之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