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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一十四章 陷害

  被林重扶起來的年輕人沒有說話,而是放聲大喊:「搶劫啊!快來人啊,有人搶劫啊。」


  一邊喊一邊把一部手機塞進林重的口袋。


  商場的門口是人流量很大的地步。這年輕人這麼一喊,立馬就引來了一大批人。


  一群人圍著林重和年輕人。


  「怎麼回事啊?剛才誰喊搶劫啊?」


  「這還用問嗎?那人的腳都在流血,肯定是他被人給搶了。」


  「這也太囂張了吧?光天化日之下搶劫。」


  「大家快看看,這個人搶了我的手機。我讓他還他不還,還把我的腳打成這個樣子。」年輕人捲起他的褲腿,露出小腿上的傷口。


  看到這裡,林重心裡一萬頭草泥馬奔騰。什麼情況?自己搶劫,還打傷了他?開什麼玩笑,自己是來扶他的好不好?


  「你也太囂張了吧?搶了人家手機還把人打成這個樣子。今天你別想走,我最看不慣你這種犯罪分子。」


  「快報警,讓警察來處理。」


  圍觀的人已經掏出手機打電話報警了。


  「喂,你可不要胡說。我是看你被飛車黨搶了手機,還被打傷了好心過來扶你一把。你居然說我搶你東西?有沒有搞錯?」林重有種日了狗的感覺。狗咬呂洞賓,不識好人心啊!

  「就是你搶了我手機,敢把你口袋裡的東西拿出來給大家看看嗎?那就是我的手機。我就沒見過你這麼狂的人,搶了手機還要打人。」年輕人指著林重一頓臭罵。


  林重伸手到口袋摸了摸,把裡面的東西拿出來,這還真是一部最新款的水果手機。


  這是誰的手機啊?林重也是一臉懵逼。難道是剛才自己把他扶起來時,他塞進自己口袋的?真是卑鄙啊!居然用這種手段陷害自己。


  同時林重又想不明白,自己好像也沒有得罪這個年輕人吧?跟他無冤無仇,他為什麼要陷害自己呢?

  看到林重拿出了手機,周圍響起一片嘩然。


  「這就是那小夥子被搶的手機啊。現在人證物證都在,他還怎麼抵賴。」


  「等警察把他帶走吧。這種人就是社會的蛀蟲,應該把他關起來。」


  「你們是不是搞錯了?他是我們的朋友,我的朋友用得著搶手機?我們不差錢,更不差手機。」


  李薇兒張兮兮和連若靈走了過來,打算對這些人說明情況。


  可是這種事情怎麼說的清楚呢?只會越描越黑。


  「他是你們的朋友?那你們就是同夥了。你們也不許走,等警察把你們帶走吧。」


  「你們幾個女娃也真是的,長的這麼漂亮,找個有錢人家嫁了,不就有的是錢了嗎?為什麼要跟這個小子出來做這種違法的事情呢?」


  這些不明事理的圍觀群眾把李薇兒三人也當成了林重的同夥,對著她們指指點點,一頓數落。


  李薇兒都被他們這些不清楚內情的人氣樂了。她是誰?海城李氏集團的大小姐,會缺錢嗎?用得著出來搶手機?只要她願意,一個小的手機公司都能買下來。


  李薇兒原本還想跟這些人理論,林重把她拉住了,說道:「行了,薇兒,別跟這些人說了。他們什麼都不知道,就知道在一旁瞎起鬨。你們離我遠一點兒,打電話叫連鋒。」


  李薇兒等人走到一邊去,把這裡發生的事情告訴連鋒,讓連鋒想想辦法。


  警察來的速度很快。一會兒就來了。幾個警察從人群中擠出一條路,走了進來。


  「誰報的警?誰搶劫?」


  「是我報的警。警察叔叔,他搶了我的手機,還把我打傷了。你看看,這就是被他打傷的地方。」年輕人捲起褲腿,讓警察看看他受傷的地方。


  「你跟我們回去一趟。有什麼事情回到局子里再說。」警察拿出手銬,銬住林重的雙手。


  林重沒有反抗。他想看看幕後黑手到底是誰。


  林重跟這個年輕人無冤無仇,他沒有必要這麼害林重。答案就只有一個了,這個年輕人是被人指使的。


  只要跟著警察走,相信就能見到那個幕後黑手了。


  「警察叔叔,這幾個也是他的同夥,把她們也一起捉走吧。」年輕人一指李薇兒三女又說道。


  「你們是他的同夥?」警察看著李薇兒三人。


  連若靈沒有說話,而是把一張名片交給警察。


  警察拿起名片一看,差點摔倒。這是連家的小姐啊!連家家財萬貫,她們家的小姐會出來搶手機?開什麼國際笑話呢?


  「連小姐,我相信你們是清白的。我就不把你們帶回去了。不過那個人我必須要帶回去。這麼多人看著,要是不帶他走,我們下不來台。」警察有些為難的說。


  「好吧。我可以讓你把他帶走。記得對他客氣一些。我大哥是會去提人的。」連若靈說道。


  「沒問題,沒問題。」警察鬆了一口氣。他就怕連若靈不讓他把林重帶走。後面連鋒要去提人他倒是不怕。反正又不是找他要人,他只是負責把林重帶回去的。


  「走,收隊。你也跟我們回去錄一下口供。把事情的來龍去脈說清楚。」警察對年輕人說道。


  年輕人點點頭,說:「沒有問題,我跟你們回去。只是你們為什麼不把她們也帶走呢?她們是同夥。」


  警察一聽這個就想罵人。那可是連家的小姐啊!把她帶回去,不是找死嗎?


  「你有證據證明她們是同夥嗎?」警察看著年輕人問道。


  「她們說了跟這個傢伙認識的,不就是同夥嗎?」年輕人說。


  「呵呵,照你這個說法,我是不是應該把他的家人也帶回去呢?朋友都是團伙了,家人還用說?沒有證據,你也不許胡亂說人家是同夥,這也是違法的。」警察對年輕人說道。


  「好……好吧。」年輕人只好作罷。他還真的沒有證據證明李薇兒等人就是林重的團伙。


  反正那人也說了,只要把林重弄進去就夠了。只要把林重弄進去了,他就有錢拿。至於這三個女的,無所謂。就算把她們也弄進去了,錢也不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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