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1難道他喜歡我?
任雪姿並不知道李福根心中的想法,但女人都有一種神奇的直覺,她能感覺到,李福根一直在盯著她看,而且眼光一直是在落在她的腰身上,或者說,屁股上。
「難道他喜歡我。」
一面準備菜蔬,她一面就在心裡嘀咕:「不會是想打我主意吧,否則憑什麼這麼幫我啊。」
李福根自動送上門,不顧一切投入幾千萬,然後明知這邊有黑社會,而且是有槍的黑幫,隨時有生命危險的,居然還巴巴的跟著來,這就讓任雪姿心裡多了想法。
因為李福根做的,已經不僅僅是個好人可以褒獎的了,而是帶著一種狂熱。
什麼能讓男人發狂,只有女人。
「如果……。」
任雪姿暗暗咬著牙齒。
她雖然有些惱恨了丈夫巴甫洛夫,但她並不是個輕浮的女人,想到李福根這麼狂熱的投入而且萬里迢迢的跟著來,可能就是想打她的主意,這就讓她非常的糾結了。
雖然另有心思,但任雪姿手腳還是非常快,半個小時不到,菜就上了桌。
任雪姿拿出一瓶紅酒,道:「小李,你喝酒的吧,我要好好謝謝你,不過我酒量不太好,最多三杯哦。」
其實她酒量非常好,別說三杯,就整整一瓶,也不能完全放倒她,但心裡有了別樣的想法,就不敢多喝,倒不是怕自己醉,而是怕李福根酒後亂性。
「又要謝謝小李嗎?」李福根笑了起來,看任雪姿也笑,他反而笑意微收,一臉誠摯的看著任雪姿道:「任姐,說真的,說到謝,是我先要謝你的,你可能不知道,在你給我助學金前,我有兩個月沒吃飯了。」
「真的?」任雪姿大是驚訝:「怎麼會那樣啊?」
「是真的。」李福根點頭:「整整兩個月零一天。」
李福根大致說了自己的當時的情況,父親死,母親改嫁,雖然會寄錢,但不多,也就勉強夠個生活費和學費,而那次的學費偏偏掉了,只能拿生活費抵。
「啊呀。」任雪姿聽著叫了起來:「那你怎麼過來的,吃什麼呀?」
「吃紅薯。」李福根回憶起來,也有些感慨:「家裡有田有地的,我媽把它們租給了別人,每年有幾百斤谷,土裡還有幾百斤紅薯,生活費抵學費不夠,我把剩下的幾百斤谷也賣掉了,就吃紅薯。」
「真想不到。」任雪姿連連感慨。
「所以。」李福根舉杯:「任姐,讓我敬你吧,如果說謝,真的是我要先謝你。」
他憨厚的臉上,一臉的誠摯,任雪姿心中突然有了一種慚愧的感覺:「也許他是真心的,是我想多了,他並沒有別的意思。」
先說最多三杯,但任雪姿改了心思,然後一邊吃,一邊問李福根的情況,越問越感慨,最後她一個人差不多喝掉了大半瓶紅酒,李福根反而只喝了小半瓶不到。
她有些醉意,歪在沙發上就不想動,李福根是個勤快的,收拾了桌子,順便還洗了碗。
出來,又泡了茶,任雪姿喝著茶,突然就不想動了,道:「今天不出去了,晚上找人,也不一定找得到,那些傢伙,個個都是酒鬼,晚上找到他們也醉熏熏的,答應的事,說不定明天就忘了,反正晚上超市也關門了,不怕野牛幫找事。」
外國超市一般比國內關得早,加上現在**,所以不等天黑,超市就早早關門了。
「也好。」李福根無所謂,點頭贊同。
喝著茶,聊著天,到九點左右,任雪姿道:「坐飛機過來,你也累了吧,早點休息。」
她這房子是別墅似的,有三層樓,專門有客房的,她起身帶李福根到客房裡,然後自己回房。
洗了個澡,換上輕柔的睡衣,到床上躺下,一時卻還不想睡,先前那個問題,又翻上來了:「就算他是真心謝我,但僅僅只是謝,有沒有那個意思?」
女人在夜裡,尤其是在床上的時候,腦子就容易撒野,任雪姿平時是個很有理智的女人,但這會兒,在昏暗的壁燈下,人迷迷朦朦的,心也朦朦朧朧的。
想著想著,身上居然熱了起來,突然生出一個念頭:「他要是敢半夜摸過來,我就讓他……。」
這個念頭一生出來,自己也嚇了一跳,慌忙轉向門口。
「啊呀,沒鎖門。」
家裡一般沒客人,所以她也忘了打倒鎖。
聽了一下,沒聽到腳步聲,她想起身去打上倒鎖,但又覺得身上懶懶的,還有一股子奇怪的熱勁兒,竟是懶得動。
「不管了,他要是真敢過來,我就……。」
這麼想著,身上越來越熱了,有些羞起來,反手按熄了燈。
夜靜下去,任雪姿迷迷糊糊的,有些興奮,到後面,心中好象竟有些失望了:「他可能睡了……。」
然後,她也睡著了。
李福根並沒有睡,進屋后,他站起了樁,一個小時后,估計任雪姿睡著了,李福根打開帶來的包。
這次來之前,他預先做了準備,買了頂帽子,一副口罩,加一副墨鏡。
這三樣裝備往頭上一套,神仙也認不出他是誰。
然後還有一副手套。
手有指紋,這個東西比較麻煩,所以關健的時候,戴上手套更穩妥。
另外有個東西,就是氣味,李福根沒有受過專業的訓練,他只是在電影里得來的知識,發生案子,警察牽了狗來,狗會帶路。
如果他是普通人,就還得準備一瓶氣霧劑,防擊警察帶狗追蹤。
不過他不是普通人,狗即便追到他面前,也會繞過他,沒有狗敢咬他的。
所以這個他沒準備。
說了半天,他準備幹嘛?
沒錯,他準備開殺戒。
在得到丹增的念珠之前,他對殺人頗為忌憚,輕易不敢殺人,但在得到念珠之後,他的心反而沒那麼執著了,就彷彿突然悟了的高僧。
佛有三十二像,菩薩低眉,金剛怒目,都是佛像。
戴上帽子眼鏡,口罩就沒戴了,手套暫時不需要,再換上一件特意帶來的灰色的夾克衫,他從後窗一躍而出。
到後面街上,他口中發出嗚嗚的低音,街口有一條黑狗,聽到聲音,立刻跑了過來,在他身前四五米外俯首拜倒:「拜見大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