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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舊地重遊(1)

  國慶前夕,楊志遠接到周至誠的電話,周至誠問楊志遠,國慶期間有沒有安排?楊志遠說會通荷塘堤決堤一事想必周書記已經知道,荷塘受災嚴重,災后重建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進行,今年國慶準備在荷塘災區和鄉親們一起過,鼓舞鼓舞士氣。周至誠說鼓舞完士氣之氣呢,是不是也該休息一二天?


  楊志遠一聽,頓時有了感覺:「書記有何打算?」


  「我們有多久沒見面了?志遠。」周至誠哈哈笑,調侃,「今年國慶我和你王琳阿姨準備到會通來看看你,散散心,不知市長是否有時間接見周至誠同志。」


  楊志遠欣喜若狂,說:「書記您不會騙我吧,您和王琳阿姨到會通來?自是求之不得。」


  周至誠笑,說:「你王琳阿姨看到你累倒在河堤上的鏡頭,一直說要來看看你,正好趁國慶有空,就到會通來走走,離開榆江也有幾年了,一直沒機會回來看看,還真是有些想念。」


  楊志遠知道周至誠不是沒機會,而是為了避嫌,遠離本省的是是非非,所以不願回本省走動。不在其位不謀其政,一直都是周至誠書記的從政之道。周至誠還告訴楊志遠,朱明華這次也會回來省親,難得有這樣的機會,大家一起聚一聚。周至誠的意思,朱明華是會通的老書記,大家這次不宜在會通見面,讓楊志遠另找一個地方。楊志遠說,既然您和王琳阿姨是來度假,那就看看山,玩玩水,楊家坳您和阿姨都去過,不如去社港。社港青山秀水,不在會通的管轄範圍,與朱明華的牽扯不深,倒也是個不錯的去處。周至誠說行,就這麼定了,我倒想見識一下,社港經過你的治理,是怎樣一番欣欣向榮的景象。周至誠說明華那你就不用管了,他自有安排,到時在社港見面就是。


  兩位外省的省委書記齊聚社港,這可不是小事,得有些安排才行。尤其是安全方面,得有所考慮,而且周至誠和朱明華屬因私出行,不為公,動靜不宜大,得儘可能地縮小範圍,控制影響。楊志遠得先作安排。


  這天吳彪向楊志遠彙報這段時間的工作進展。吳彪已經有了很大突破,經過專案組一個多月縝密的工作,于小偉的問題已經逐漸浮出水面。


  專案組遠上新疆,雖然事隔多年,但關押在新疆的一般都是重刑犯,刑期較長,目前仍有二名當年與李參照在同一監號服刑的監犯在監,經過詢問,知道李參照當年與同監的小江西關係要好,二人同屬少年犯,吃飯睡覺都在一起,無話不談,李參照的事情別人不知道,小江西肯定知曉。小江西前兩年已經刑滿釋放。專案組馬不停蹄地趕往江西,通過小江西所在地公安部門的協查,終於找到了小江西。小江西回憶,李參照是因為打架鬥毆,失手將對方捅死,因其未成年,而被判20年有期徒刑的。其實事實可能不是這樣,因為與李參照一同服刑期間,李參照曾經跟他說起過,他是在替人頂罪服刑。聽李參照講,當年他輟學,在外遊手好閒,無所事事,認識年紀了一個副市長的公子,李參照那時只有十四五歲,副市長的公子比李參照大三四歲,喜歡惹是生非,鬥狠稱霸,李參照年紀小,頭腦簡單,發熱,以為有權勢人物的公子可依靠,跟著人家打架做事都比較玩命。後來在一次鬥毆中,雙方人員糾纏在一起,在混戰中,對方的一人被捅了一刀,還沒送到醫院,就因失血過多而死。據李參照所言這一刀其實是副市長的公子捅的,當時他就在身邊。開始不知道有人死亡,平時也沒少動刀子,砍傷了人都是私下裡解決,沒什麼大事,副市長的公子事後還向大家吹噓,說跟我斗,老子弄不死他。沒想到那次事情鬧大了,死人了,收不了場。怎麼辦?捅死人搞不好就是死罪,副市長的公子既不想死,也不願意坐牢,就琢磨著找人抵罪,李參照未成年,刑不至死,當時在場,是個合適的人選。副市長的公子私底下與李參照商議,出錢由李參照頂罪。李參照不幹,說雖然不會被判死刑,但判個無期怎麼辦?副市長的公子拍了胸脯,說保證不超過二十年。李參照最終同意,一百萬坐二十年牢,如果是無期,另算。於是李參照到了新疆,但據李參照所言,這一百萬,副市長的公子並沒有全額兌現,只是在其同意頂罪時付了十萬,事後又由其母零零星星地要了一二十萬,副市長的公子當初答應的爽快,但付起款來卻不痛快,李參照的母親在一次要款的途中遭車禍身亡。李參照知道消息后悲痛欲絕,認為母親的死,是副市長的公子造成的,要是不由他抵罪,他母親不會死,要是副市長的公子給錢利索些,用不著自己的母親三番五次上門討要,他母親就不會遭遇車禍。李參照後來在監獄里翻供,監獄發函到會通市公安局要求協查,公安局的答覆是證據確鑿,不屬冤假錯案。因為事隔多年,而且人家是副市長的公子,李參照知道翻案無望,就不再申訴,在服刑期間努力改造,終於得以減刑出獄。


  李參照出獄前,曾對小江西說,他和副市長的公子不再是錢的問題,而是命的問題。他替其坐了這麼多年的牢,坐牢的日子生不如死,比死還難受,這次回去,非得讓副市長的公子認罪不可,讓他也嘗嘗坐牢的滋味。李參照的意思,是要慢慢地玩死對方。沒想到,對方沒死,李參照先死了。


  小江西開始並不知道李參照出獄不久就已經死了,還在抱怨李參照不夠意思,出去了幾年也不回封信,一去無風。一聽李參照因為綁架于小偉被當場擊斃,小江西直發愣直嘆氣,說我早就提醒過他,無權無勢,跟人家斗,鬥不過,讓他不要魯莽行事,他就是發熱,人家現在活得好好,自己倒成了一杯黃土。當官的能有幾個好東西。


  楊志遠一聽,說:「這就說得過去了,難怪李參照綁架了于小偉,根本就不提贖金的事情,原來這其中有這麼多的曲直,李參照把于小偉赤裸著像狗一樣用鏈子拴著,對其百般侮辱,原來是這個原因。」


  楊志遠算了一下,于小偉那時十七八歲,少不更事,而於海天那時還只是會通的副市長,要拿一百萬出來,還真是不容易。于小偉將對方捅死,雖然有李參照頂罪,但死者的家屬肯定要安撫,這同樣是一筆不小的數額。於海天不可能有那麼多錢,于小偉給起錢來不痛快,也是合情合理。如果放到現在,于小偉別說是一百萬,就是一千萬也拿得出來。如小江西所言,李參照如果出獄后,向于小偉追討餘款,于小偉肯定會痛痛快快地給他。李參照不要錢,偏要于小偉去認罪伏法,那他還真鬥不過于小偉,因為于小偉早就不同於當年,經過一十二年的時間,副市長已經成為了市委書記,一把手,權傾會通,而于小偉也已經水漲船高,成了會通市赫赫有名的二哥。李參照是自己將自己逼上了死路。


  楊志遠說:「這些已經是陳年舊案,小江西說的這些,只能是佐證,要是將于小偉繩之以法,還必須用其他證據說話。」


  吳彪說:「這個案子,有一些關鍵性人物知道事情的真相。一是於海天和于小偉;二是死者家屬;三是當年與于小偉、李參照一同參入鬥毆的相關人員;四是何海波。於海天和于小偉我們自然不會去接觸。死者的家屬我們初步接觸了一下,對方欲言又止,應該是懼于于小偉的勢力,這可以理解,試想李參照想跟于小偉斗,結果一槍斃命,事隔多年,影響還,不可能不考慮。但我想死者的家屬應該握有證據,至少有個協議什麼的,要不然,死者家屬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當年對於小偉不予追究?」


  楊志遠點點頭,說:「此種時候,不宜動靜太大,不宜緊逼,以免驚動了于小偉,如此的話,肯定會讓于小偉想起這件陳年舊案,如此一來,于小偉肯定會比你們搶先一步拿到證據。現在辦案,得講究程序,依法辦事,所以死者的家屬不怕公安,但肯定會怕于小偉,因為于小偉會用非法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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