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開庭
第42章 開庭
三日後,法院第七庭。
羅澤全身裹著紗布坐在一張輪椅里出庭。
嚴墨風與顧炳陪同。
嚴墨風不願意唐淺瑜與唐明偉對簿公堂,沒有告訴她開庭的事,只說公司有事要忙。
唐淺瑜今天正好有一個面試,兩個人一起吃了早餐以後便各自忙碌。
被告席上,唐明偉獨自出庭,沒有任何人陪同。反正一切關係他都打點好了,他只是來走個過場而已。
他早上還特意去醫院,讓醫院給他把紗布多纏了幾道,看上去比前兩天嚴重了很多。看他一會兒不倒打一耙!
當他看到原告席上的羅澤時,整個人都變得不好了,現在的年輕人,怎麼一個個都這麼不要臉了?有這麼嚴重嗎?整個人都包成了木乃伊,還坐著輪椅,頭上也包得硬綁綁的,只留眼睛和嘴巴在外面……
他眼刀子狠戾地掃向羅澤,羅澤沖他揮了揮手,連手掌都用紗布裹得厚厚的。
時間九點。
審判長走向審判席,手裡拿著文件,宣布:「原告羅澤訴被告唐明偉雇凶故意傷人一案現在正式開庭!」
聞聲,所有人的神情便變得嚴肅了些。
唐明偉鄙夷的眼神掃向站在羅澤身側的嚴墨風,嚴墨風看也不看唐明偉一眼。
顧炳朝著唐明偉豎了個中指,唐明偉頓時氣得胸膛起伏。
羅澤突然哼了一聲:「嘶,痛,又痛了!」
顧炳再扔給唐明偉一個玩味的笑容,唐明偉咬牙罵道:「不要臉!」
顧炳立即告狀式地說道:「法官大人,被告無故辱罵原告!給原告造成了精神上的傷害,我們要求被告道歉!」
審判長頭痛,沉聲道:「被告,這是庭審現場,不得惡意中傷他人,請你道歉!」
唐明偉震驚的眼神看向審判長,審判長無奈地朝著唐明偉點了點頭,示意他要忍讓。
審判長也是頭痛的,五分鐘之前,他收到消息,原告羅澤是景城第三豪門世家羅家的四少爺,因一直在國外留學,回來以後也只是開了個小診所,鮮少在公眾場合露面,所以極少有人認識。早知道原告羅澤是羅家的人,打死他也不會收受那十五萬的賄賂啊!他現在真是騎虎難下,兩邊都不敢得罪。
唐明偉看審判長沉著臉,又示意他忍,只得無奈對審判長說:「我道歉,對不起!」
審判長立即當起和事佬:「原告,被告已經道歉,現在庭審開始!我們將進行證據質詢!」
「這麼沒有誠意也叫道歉?」顧炳不滿。
審判長怕羅澤一方揪著不放,立即說正事:「這是雙方之前提供的證據清單,請自行再核實一遍,有遺漏的地方請提出來。」
審判員立即接過審判長手裡的清單,將之遞到顧炳手裡。
顧炳掃了一眼便給了審判員,並說道:「是的,這是我們的證據清單!」
同時,唐明偉也收到他提供的證據清單。
他很快確認表示沒有問題。
審判長又讓審判員交換了原被告雙方的證據清單,進入質詢環節。
審判長冷著面,一副公正的模樣,問道:「被告,你對原告提供的傷殘鑒定報告有什麼疑問?」
唐明偉看向審判長,審判長沖他微點頭。他立即說道:「我沒有疑問,我相信市醫院不會做假!」
哼,他先承認羅澤的傷殘鑒定報告沒有問題,先肯定市醫院沒有問題,一會兒羅澤有臉說他的報告是假的嗎?他的報告可也是市醫院出的。
想著,他又說道:「對於原告方提供的所有鑒定報告,我沒有任何疑問,但是,原告方告我出手傷人,我抗議!原告一定是看錯了,我絕對沒有對原告動手,他身上的傷不是我造成的……」
顧炳打斷唐明偉的話:「我們請求證人出庭!」
「准許!」審判長嚴肅地說道。
顧炳看向唐明偉,唇角勾起一抹玩味的笑。
唐明偉皺了皺眉,突然有很不好的預感。
副審判說道:「帶證人!」
唐明偉眉心突然一跳,便見幾個工作人員帶著兩個唐明偉的保鏢走了進來。
唐明偉手機突然震了一下,他立即悄悄拿起手機來看,收到一條簡訊,竟然是審判長發給他的:情況有變,原告是羅家的少爺,爭取庭外和解。
唐明偉立即再看向原告席,那個坐在輪椅里的雜碎竟然是羅家的少爺?
他怎麼就成了羅家的少爺了?那天他都要被打死了,也沒有說自己是羅家的少爺……
如果是這樣的話,一切就說得過去了。唐淺瑜認識了窮鬼嚴墨風,嚴墨風正巧與羅家少爺是朋友,厚著臉皮跟羅家少爺借了錢來還給他……1
難怪敢告他!難怪那麼囂張!這群死雜碎!
一想到要庭外和解,唐明偉覺得心裡憋屈,咽不下這口氣,但是不和解的話,羅家他又惹不起。
深吸了幾口氣,他咬牙無奈地回復了簡訊:好。
審判長收到簡訊以後,臉色好看了一些,願意和解就好,調解最多就是協商一點經濟賠償,反正兩家都有錢,賠得起。
要是不庭外和解,事情鬧大,到時候上升到正式的刑事庭審就很麻煩。
唐明偉的兩個保鏢到庭以後,審判長讓工作人員登記了兩個保鏢的身份信息。
再詢問唐明偉:「被告,這兩個人你認識嗎?」
唐明偉見法官向他點了點頭,他只得應道:「認識!」
兩個保鏢開始陳述自己的證詞,二人紛紛指證唐明偉唆使他們打傷原告羅澤,並且揚言往死里打,不打出屎來,他就不叫唐明偉……
唐明偉聽著兩個保鏢的指證,氣得恨不得把兩個保鏢拖出去剁了。
兩個保鏢又躬身向羅澤道歉:「對不起,我們雖然是受唐明偉指使,但是確實動了手,我們是從犯,我們願意接受法律的制裁!」
唐明偉聞言,更是氣得要嘔血。
審判長組織了一下語言,說道:「鑒於本案原被告雙方都有受傷,且傷勢都不致命。從證人的證詞來看,被告方屬於衝動型傷害原告,也許並不是出自本意,只是一時被激怒。我庭建議暫時休庭做庭外調解。我們的工作人員會了解事件的起因及來龍去脈,爭取給雙方一個滿意的調解結果。請問原告是否同意接受本庭調解員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