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喜歡林叔叔
那邊沉默了半天。才又問道:「你跟這個女人認識很久了嗎?」
林越霖對女人的佔有慾一向很恐怖,況且秦霏對於他來說比其他女人要特別,哪怕是自己最好的朋友也不能覬覦分毫。
他皺了皺眉:「認識好幾年了。」他並沒有告訴他,這個女人也是七年前消失的。他覺得這些都是屬於他和秦霏的故事,他不願意分享給其他人。
「她是不是還有其他的名字?」加貝一直盯著秦霏的檔案上那張寸照,除去眼鏡,放下頭髮,這個人不就是自己找了七年的女人嗎?
況且秦安霏和秦霏之間之差一個字,這天下真的有這麼巧的事情?
還是說她就是她。
會是這樣嗎?
加貝一直在忐忑,可還是忍不住向林越霖徵詢。
「你問這個幹什麼」林越霖心裡那股不安的情緒越來越強烈。
加貝無奈地說道:「你知道嗎,我找了七年的那個女人跟這個女人長得非常像。」
他看著電腦屏幕上的女人眼神仍舊溫柔如水。
秦霏根本沒有結婚,也不會有孩子。這個女人卻已經是兩個孩子的媽媽。他真的是對她有些瘋魔了,想見她到稍微有些像的女人都以為是她了。
加貝自嘲地笑了笑,喉頭湧現出一縷苦澀的味道。
林越霖親眼見證這七年來,加貝是如何瘋狂地尋找那個女人,也自然是知道那個女人在加貝心裡的地位。
他握著手機的手大汗:「那你要找的女人叫什麼名字?」
「秦霏。」加貝從來沒有告訴過任何人她的名字,一直默默尋找著,這還是他第一次跟林越霖說起她的名字,「你看,她們連名字都這麼相像。」
秦霏?
林越霖的瞳孔赫然睜大,他的不安終於變成了現實。
加貝找了七年的女人竟然就是自己七年前尋找的女人。
怎麼會這樣?
林越霖記得自己和加貝喜歡女人的款式不一樣啊。
對了,自己喜歡胸大細腰的,但是加貝喜歡眉眼清雅的,秦霏屬於後者。明明不是他喜歡的款,他為什麼會對她那麼執著呢。
想來想去想不通,林越霖不由得邪魅一笑,不得不說這個女人還真是有點本事,能夠同時得到他們兩兄弟的青睞。
這要是換做B城任何一個女人要是擁有這樣的待遇,一定高興得暈厥。
他臉上的笑容很快斂去。聲如冰雪:「你是覺得這個叫做秦安霏的女人就是你找了七年的秦霏嗎,你這份資料還不夠詳細,要不要看看我的?」
林越霖此時此刻有些緊張,他其實是在打賭,賭加貝不會去看。如果不看的話,那他就不會知道秦安霏和秦霏就是同一個人。如果他看的話,那他就會和他公平競爭。
他並沒有阻止加貝知道真相,只是讓他做出一個選擇而已。加貝算是他的情敵,他可還是第一次對待情敵這麼寬恕,就因為這是自己最好的兄弟。
加貝良久沒有說話,林越霖屏住呼吸等待著,心跳得如擂鼓。
「算了吧,我應該要放棄了。」加貝嘆了嘆氣,「你什麼時候回B城,我請你吃飯,再叫上上官雪。」
「到時候再說。」林越霖利索地掛斷了電話,手機已經是濕漉漉的了。
秦霏這個女人還真是讓他歡喜讓他憂啊。
好不容易沒有老公了吧,現在又變成自己好兄弟喜歡的女人。
不能怪他不厚道,不將事實真相告訴加貝。秦霏已經在他的酒店工作了好幾年,他竟然都沒有發現,就說明他們兩個沒有緣分。既然這樣,那他就不能辜負老天爺的安排,死死地把這個女人抓在手裡。
林越霖心裡因為加貝產生的愧疚感瞬間就煙消雲散。
畢竟就算加貝在這裡,也不能改變他要得到秦霏的決心。
不管是鬥智還是斗勇,加貝都不是他的對手。
什麼都能夠互相謙讓,但是女人不行。
林越霖早就將秦霏了解透徹了,但是她一直以為自己的偽裝很成功,都跟在他身邊這麼久了,他竟然都還沒有認出她來。
快要到下班的時間,秦霏的心早就已經不在工作上了,而是飛到了家裡。
她從來沒有跟自己的兩個寶貝這麼長的時間沒見過,尤其想念。
秦霏以為林越霖那麼忙,只會派司機接送她,竟然沒有想到他會在下班的那一刻跟著她一起坐上了停在公司外面的黑色卡宴。
雖然剛才在電梯里她已經拒絕過了,但是林越霖堅持起來就像一頭拉不回去的牛,如果她非不讓他去,那麼結果會糟糕得她或許晚上不能回家了。
秦霏都已經答應兒子了,可不能食言,就只能讓他送了。
車穩穩噹噹地停在了幼稚園門口,秦霏麻溜地下了車,對著司機和林越霖揮手告別:「林先生,謝謝你們,我去接我的兒子女兒了,你們先離開吧。」
即將要見到自己的孩子,秦霏踏進幼稚園的腳步都變得輕快。
林越霖看著她蹦蹦跳跳的背影,高興得像個孩子一樣,他的嘴角也不自覺地揚起燦爛的笑,
「老闆,我們要離開嗎?」
「等他們出來。」說罷,林越霖就靠在後座上閉目養神。
大約十分鐘的樣子,秦霏便一手牽著一個孩子從大門口走出來。
秦笙一天沒有見到媽媽,感覺有一肚子的話要對她說,就算冷漠的秦陌也笑得一臉暖軟,比之前的冷酷比起來要萌了許多。
「秦小姐,帶著兩個小朋友上車吧,老闆說要送你們回家。」
秦霏許久沒有見自己的孩子,自從接上兩個小朋友之後,視線一直都盯著他們兩個,完全沒有看到林越霖的車竟然還停留在原地,而此時此刻自己正被司機先生攔住了去路。
秦霏有些為難:「這個有些不好吧。」
她從心底里不想自己的孩子跟林越霖有過多的交集,畢竟這個月工作完之後,她就要帶著他們離開了。
分明是單向玻璃,外面根本就看不清車裡的景象,但是秦霏就是能夠感覺到林越霖那刺人的目光透過厚厚的玻璃一點點扎在她身上成千上萬個毛孔里,讓她覺得火辣辣的疼。
她根據這幾天的相處雖說看不透林越霖這個人,但還是對他有些了解的。她深刻的知道要是這次她不上車,極其有可能惹惱他,並且將他們剛剛建立起來的和諧關係推導,那麼以後她的工作就又不能順利地進行下去。
所以傻子都會選坐車的,反正她又不吃虧。
見司機先生已經打開了門,秦霏就讓兩個孩子先上車,她最後才上車。
「這個叔叔是媽媽的工作對象,他人很好,知道我要來接你們放學,所以送我來,還送我們回去。這個時候,你們要對叔叔說什麼呢?」秦霏沒有想把自己的孩子培養成多了不起的人物,但是他們一定要內心善良,是個講禮貌的好孩子。
很顯然在這方面的教育。秦霏是成功的。
她的話剛說完,秦笙就率先笑著說道:「謝謝叔叔,你真是個大好人。」
「謝謝叔叔。」秦陌不喜歡跟陌生人說很多話,但是也是個懂禮貌的好孩子。
秦陌突然轉向媽媽:「媽媽,你不是說今天晚上要給我和笙笙做紅燒排骨嗎,等我們回到家菜市場都沒菜了,我們得在幼兒園附近這個超市買點排骨回去。」
怎麼把這茬給忘記了。
「對不起啊,陌陌,媽媽給忘了。」秦霏顯然已經想起來了。
秦笙是吃貨中的戰鬥機,只要給她東西吃,她能自己徒步十公里。所以對於她來說,除了陌陌和媽媽,就再沒有什麼東西比吃重要了。本來她還覺得叔叔的車很帥,但是跟媽媽的紅燒排骨比起來還是遜色了不少。所以她寧願跟媽媽走著去超市,然後走著回去,也不願意因為坐車而吃不到紅燒排骨。
這是作為一個吃貨應有的覺悟。
秦陌拉著秦霏的手,搖了搖,說:「媽媽我們可能不能坐叔叔的車了,我們家附近就幼兒園這裡有個大超市。」
秦霏看了看林越霖,又看了看自己天真可愛又充滿期待地看著她的孩子。突然覺得自己進了一個為難的境地。
作為一個母親來說,就算再為難,她也還是想順著自己的孩子。
她盯著林先生越漸難看的臉色,猶猶豫豫半天還是開口:「林先生,實在是對不住了……」
秦霏的話還沒有說完,林先生的臉色已經黑得不能看了。
「叔叔,你跟我們一起去買菜吧,然後去我家吃飯。我媽媽做的紅燒排骨是世界上最好吃最好吃的美味了,你如果不試一試一定會後悔一輩子的。」秦笙為了給這個長得帥的叔叔製造誘惑,誇張得面部表情都有些扭曲了。
小孩子特別是小女孩都喜歡長得好看的男生,這果真是真理。秦笙看到林越霖的第一眼就被迷得五暈七素的。她覺得李瑤瑤的爸爸就已經帥慘了,這位叔叔的出現打破了她的看法,她終於知道了電視劇里常說的驚為天人是什麼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