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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7章 偷來洪福

  於是我就攔在了他前面:「用得著。」


  女婿表情一變,偷眼看了一下表,不耐煩的說道:「那到底什麼事兒,你快點。」


  我答道:「那我就開門見山了——你身上這個小鬼,是怎麼弄到手的?」


  女婿一聽這個,眼珠子頓時就瞪的跟死魚一樣:「你,你什麼意思,什麼叫小鬼,我聽不懂。」


  就他這個神態,眼神發散,手心出汗,擺明是在撒謊,聽不懂才有了鬼。


  程星河也忍不住了:「不靠小鬼,你就能當上人家的上門女婿?弟弟,拜託你買個鏡子,實在不行撒泡尿照照也行。」


  女婿一聽「上門」倆字又急眼了:「我他媽的才不是上門……」


  我答道:「你要是不著急,就慢慢掰扯唄。」


  說著,我就對著表看了一眼。


  女婿順著我的視線一看錶,頓時急了,甩手就要從我身邊奪門而出,可他力氣哪兒有我的大,怎麼掙扎也掙扎不開,模樣越來越慌張了:「你……你撒開!我他媽的讓你撒開!」


  時間不等人,他掙扎未果,像是真的慌了,這才哀求了起來,讓我放他這一馬,我就讓他抓住最後的機會,儘快說完,就能出去干點想乾的事兒了。


  養那種東西的,一般都會在固定的時間,固定的供奉它,如果到了時間,供奉不上,就等於壞了規矩,必定倒霉。


  之前那幾個得了好運之後發瘋或者自殺的,恐怕就是壞了規矩。


  他既然跟不幹凈的東西在一起這麼長時間,自然也對這個規矩心知肚明,實在沒轍了,一邊看錶,一邊才勉強說道:「我……我一開始也不知道,真這麼靈啊!就還五分鐘了,哥,我跟你叫哥還不行!」


  我還來了興趣:「五分鐘嘛,你說的快點不就行了?聽說那玩意兒挺貴的,你是怎麼弄到的?」


  女婿猶豫了半天,這才說道:「是……是我撿來的。」


  撿來的?我跟程星河對看了一眼,這就有點稀奇了。


  再一問,什麼撿,原來是偷的。


  女婿原來干過跑腿外賣,不過他是個皮笊籬命,不動腦子把自己該乾的事情干好,而是習慣性的找了偏門——幹了這一行,他就知道,這一行其實很容易偷到快遞和餐。


  這兔子還不吃窩邊草呢,他可倒好,專門撿著自己人下手——趁著別的騎手上樓,他就把騎手小車裡的東西偷來,從來沒被抓住過。


  靠著這個副業,他也能混上點溫飽,也不在乎扣考勤什麼的,整天還異想天開,尋思莫欺少年窮,哪天有個白富美倒貼他,不就什麼都有了嗎。


  可惜他一直沒碰見瞎的白富美。


  那天他發現一個小哥的車裡有個標記——那個標記是高保價物品,他頓時心裡就痒痒了,立馬就把那個東西給偷到了手。


  回家的路上他還挺開心,尋思保不齊得是勞力士或者珠寶什麼的——他還沒看見過保價那麼高的東西。


  結果到了家一看,他就傻了——竟然是一個破木頭小人。


  雕工也他娘挺粗糙,要說是古董,也不像,八成是某種紀念物品,怕丟才保價的,這把他氣得夠嗆,直接扔垃圾桶了。


  可沒想到,那天晚上他就覺出有人在搖晃他,隱隱約約的,還像是有人說話:「我餓……我餓……」


  他住的地方很破,住戶只有他自己一個,這把他給嚇了個夠嗆,接著就聽見對方低聲說:「你給我點東西吃,你不是想要錢和女人嗎?我給。」


  叫別人恐怕都不信。


  可女婿這人是慣常走偏門的,一聽這個意思,像是有利可圖,害怕都顧不上了,大著膽子就問,你吃啥?

  那人就說,我吃你的肉,一天也不能斷,更不能晚。


  這把女婿嚇的一下就睜開了眼。


  接著就發現手裡攥著那個本來扔進了垃圾桶的小木頭人。


  他一尋思,試試看又不花錢,萬一真的能有女人和錢呢!

  於是他索性就把自己手劃破了,把血泡在了那個小人身上。


  這個時候,他就看見手機里有個添加請求——真他媽的是個白富美!


  叫平時,他一句「在嗎」就能讓人拉黑,可這個白富美也真的跟鬼上身似得,對他要多熱情有多熱情,這輩子都沒有一個女人能對他這個態度,可把他燒包壞了。


  於是他順理成章的把白富美泡到了手,還讓白富美懷了孕。


  本來以為這下他就能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巔峰了,誰知道,這個白富美是迷戀上他了,可白富美的爹不是善茬——竟然讓閨女打胎。


  這把他氣的夠嗆,小人就告訴他,不要緊,她遲早是你的人。


  果然,白富美被雄霸叔關了起來,她就大著膽子從樓上跳下來,也要見女婿,就這樣,接二連三的懷了孕。


  而女婿也不珍惜——眼瞅著白富美跟對他上癮似得,他也不怕白富美跑了,對白富美越凶,她越折服。


  終於,白富美沒法再打第三次胎,他順理成章的進了酒樓。


  說到這裡,他眼巴巴的就看著我,說他也沒什麼壞心,更沒幹傷天害理的事情,哪個男人不想娶白富美?再說了,他給了白富美一個刻骨銘心的愛情,白富美還得感謝他呢。


  我也真是服了這個人的臉皮了——比查干湖冬天的冰面還厚。


  他要是沒有傷天害理的心,印堂絕對不可能會這麼黑。


  而他一邊說著一邊看錶,說事兒也說完了,求我快撒手,再不給木頭小人喂血,他真的要倒霉了。


  原來他有天跟白富美溫存的時間長了,那個時間段睡過去了,結果半夜渾身就揪心的疼,還聽見小人跟他說,下次再晚了,你的命就沒了,醒了一看,渾身都是奇怪的傷口,嚇得他一天也不敢遲到——現在就差兩分鐘了,他還得放血呢。


  我說可以,你就跟我說清楚最後一件事兒,雄霸叔的頭髮是不是你弄下了一撮?

  女婿一聽我這話,身體頓時就軟下來了,頹然的坐在了地上,喃喃的說道,你咋什麼都知道呢?

  一開始他還挺高興的,還把這事兒告訴給了農村老家,他爹一開始挺高興,跟其他村裡人炫耀,結果其他村裡人並不買賬,反而譏笑他生個兒子給人當上門女婿,沒臉沒面子,吃一輩子軟飯,沒出息。


  他爹耳根子軟,讓人一笑話,就給這個女婿打電話,說你不讓那個產業姓張,以後就別回老家啦!

  這女婿一聽傻了眼,外帶他自己沒能力沒本事,也被酒樓里的人議論,這下好了,瞅著誰都像是看不起他。


  他尋思了半天,得出一個結論,他已經非常努力了,絆腳石就一個——老丈人。


  那老丈人獨攬大權,搞得酒樓工作人員沒一個服他的,要是老丈人死了,這一切不就都是他的了嗎?

  於是他就跟那個木頭小人許願,說希望這個老丈人快死。


  小人在他腦海里說這事兒容易,你把老頭兒的頭髮弄下來一撮,藏在廚房裡,剩下的事情,就心想事成了。


  果然,從那天開始,雄霸叔就在廚房見了鬼,酒樓的生意也是一落千丈,可把他高興壞了——他甚至好吃懶做到,覺得酒樓上班都很辛苦,一天到晚迎來送往的,還夢想著把酒樓產權弄到了手,以後當個包租公算了,天天能躺著收錢。


  跟我猜的果然差不多。


  我就把女婿給鬆開了。


  他感覺出來,一瞅表嚇得快哭了,也顧不上出去避人耳目了,在屋裡就要把木頭小人拿出來。


  程星河立馬就問我:「怎麼,那個大皮帽子,就是這個吃裡扒外的女婿搞的鬼?」


  可不太對。


  真要是這樣的話,大皮帽子不應該直接去傷害雄霸叔嗎?幹啥要在廚房裡找東西呢?

  再說了,木頭小人,皮帽子,兩者什麼聯繫?沒聽說小鬼出去行兇,還要喬裝打扮的。


  它要找的,到底是什麼?

  不論如何,先看看那個木頭小人到底是什麼東西吧。


  而正在這個時候,女婿忽然慘叫了一聲。


  我心裡一提,啥情況,那個木頭小人反噬了?


  可回頭一看,女婿把一身的衣服都給脫了下來,在裡面亂翻亂找。


  程星河問他幹啥呢?


  他急的流了一臉的鼻涕眼淚:「沒……沒了……」


  我看見他那條西褲的口袋,竟然破了個窟窿,心裡頓時也提了起來:「你那個木頭小人,丟了?」


  他瞅著我,忽然就抱住了我的褲腿:「活神仙,我……我現在到時間了,我應該怎麼辦啊……」


  他已經用自己的血肉為契,養上那個東西了,一旦壞規矩,結果自然就……


  我低頭看向了他的面相,心裡頓時就是一沉。


  這貨怕是真的要倒霉了。


  我立馬拉住程星河:「你再看看,白天靠在他身上,那個年輕男人的臉呢?」


  程星河仔細一看,連忙說道:「不知道什麼時候……不見了。」


  而就在這個時候,我一錯眼,忽然看見窗台上的糯米粉上,出現了一點痕迹——像是有人從窗台上,爬進來了。


  那個大皮帽子,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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