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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21章 人手老鼠

  殘損?


  只有逆天改命的人,魂魄才會殘損。


  他到底是怎麼留在這裡的?

  到了瓊星閣門口再說。


  一邊奔著那邊追,我一邊尋思了起來,跟在了他身邊的那個青年,又是什麼人?


  在外頭就發現了我,想把我弄死,他跟我,也有仇嗎?

  朋友——似乎金郡王,對朋友這兩個字,執念很深重啊。


  追著他們翻過了一道圍牆,對這裡地方越來越熟悉。


  我以前,在這裡住過,似乎,還住了很長時間。


  真龍骨里的回憶遠遠不斷的涌了上來,我知道,這個月亮門後面,就有我想去的那扇門了。


  但是到了門前,我先攔住了程星河他們。


  他們一愣:「怎麼了?」


  「那個金郡王對我有仇。你們跟著過去了危險。」我答道:「我自己進去。」


  杜蘅芷一把拉住了我:「那怎麼行?」


  白藿香卻拽住了她:「幫不上忙的時候,咱們唯一能做到,就是別添亂。」


  杜蘅芷也看到了金郡王的本事,皺起了眉頭,不由自主的鬆開手。


  程星河抿了抿嘴,跟著我就進去。


  「你去幹什麼?」


  「你一個人,我不放心。」程星河梗著脖子:「更別說——我這脖子都這樣了,要是來不及,死哪兒都是死。」


  聽上去是漫不經心,可我知道,他對死這個字,比別人多了多少畏懼。


  能直面最恐懼的東西,他是個最勇敢的人。


  「你放心吧。」我把他拽回來:「我不會讓你死的。你記住幾個字就行了。」


  程星河一愣,表情嚴肅了起來:「什麼?」


  「父愛如山。」


  程星河瞪大了眼,就要推我腦袋,被我躲開了。


  金毛從後面跟了過來,顯然沒打算聽懂那些話。


  也罷,金毛跟去倒是不吃虧——它是個犼,死不了。


  最沒想的是,鹿角竟然也跟上來了。


  「你來幹什麼?」


  「我來找令符,」鹿角梗著脖子說道:「清河娃想出去,我就會幫她出去——你放心吧,我不是你朋友。」


  我回頭看了清河娃一眼,清河娃也沒想到,可鹿角沒回頭,推著我就往裡走,明明膽子不大,可現如今,知道是去龍潭虎穴,卻還是坦然自若。


  他既然這麼堅持,我也沒辦法了。


  金毛偏著頭,也好奇的看著他。


  我一邊往裡追,一邊問:「說起來,你為什麼對清河娃這麼好?」


  鹿角目不斜視:「因為她是我上這裡來,對我最好的人。」


  我看出來了,鹿角的父母宮本來就很豐隆,他倒是沒吹牛,活在地面的時候,他肯定是個世家子弟。


  不過,他的父母宮豐隆過甚,成了「梟獍角」。


  這種人會得到父母蔭蔽,只是跟之前我們見到的「梟獍地」一樣,是克父母的。


  果然,他一出生,父母雙亡,雖然有偌大的家產,可身邊的人從小到大,都在算計他。


  沒人拿他當個人看,只當他是個招財童子,變著法的算計他。


  他看見過底下人諂媚后的不屑,長輩親昵后的鄙夷,平輩恭維后的白眼。


  那些人對他很好,可那些好,都是假的。


  他到了山崖上,巡視自家莊園的時候,其實知道後頭的堂兄,會把他給推下去。


  可他沒回頭,也不是為了別的,這個世界,他呆夠了。


  該有的他不用奮鬥也都有,沒意思,那些假的東西,也全沒意思,哪怕堂兄不動手,他也許會有一天結束自己的生命。


  可沒想到,跌落山崖之後,他到了一個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地方,頭上,還長出了以長壽出名的鹿角。


  他不知道這到底是怎麼回事,接著就發現,有些異人,對他的角垂涎欲滴。


  是清河娃告訴他——離那些異人遠點,他們已經不是人了,你要是弱,他們就會同類相食。


  他第一次看見的真,就是從清河娃的眼睛里。


  清河娃很喜歡男人,見到了好看的男人,總會攀附上去,他一開始,也有戒心,可後來發現,清河娃似乎對他沒什麼興趣。


  但是他被欺凌的時候,清河娃總是會站出來,用自己的尾巴把那些異人捲走,教給他——這地方弱肉強食,不想被撕扯,就強大起來。


  為什麼對自己這麼好呢?


  對清河娃來說,自己肯定是很特別的一個。


  可清河娃冷笑,說沒別的,只是看見他,想起了以前的自己。


  他高興了起來,拚命去長自己的鹿角,他聽清河娃的話。


  他不覺得自己長相不如人,他就去纏著清河娃,一直纏到了現在。


  「她要什麼,我就給她找什麼,」鹿角答道:「我別的都不要,我要她高興。」


  我有點喜歡鹿角了,這種單純,簡直太珍貴了。


  不光是我,金毛似乎也多看了鹿角幾眼。


  「一會兒你小心點。」鹿角一邊往裡走一邊說道:「金郡王剛才沒在藥水里泡多長時間,現在身體肯定出了問題。」


  「你還知道金郡王的身體呢?」


  「我跟一個運葯湯子的是朋友,」鹿角低聲說道:「聽說,金郡王的魂魄,早就該魂飛魄散了,是他用百繭水養聚魂蟲,再靠著聚魂蟲保持自己的魂魄,每天都要在這地方泡五六個時辰呢,不過這百繭水的毒性大,魂魄是聚攏齊了,不過身體殘損的很厲害,每次都要用固元膏擦身,這一次他沒來得及擦。」


  難怪飼養聚魂蟲呢,就為了鞏固住身體的殘魂?

  「那不是更好,身體虛弱,更容易打敗他了。」


  「不一定,」鹿角臉上,卻露出了幾分驚懼:「相反,魂魄殘損的時候,他可能會,發瘋。」


  發瘋?


  「總而言之,你自求多福吧,」鹿角說道:「能得罪金郡王,你本事也真不小。」


  謬讚。


  正說著話呢,看見了前面兩個小東西躥了過來,在一個偏僻的角落一閃而過。


  很像是倆老鼠。


  不過,這倆「老鼠」長著人手。


  我對這地方極為熟悉,幾乎是身體記憶,三步兩步過去,就看見這倆東西對著一個柜子,就開始翻找了起來。


  「快點,快點,再找不到,就來不及啦。」


  「來不及,就要被扔進池子里啦!」


  鹿角一看:「這是宮弼——專門伺候金郡王的。」


  宮弼,傳說之中,是一種非常喜歡照料人的靈物。這東西有個特點,就是撒不了謊。


  說著,鹿角靠過去:「你們找什麼呢?」


  那兩個宮弼倒騰著箱子:「金郡王受了重傷!」


  「是讓一個叫景朝國君的人打的!那個人可怕,可怕!」


  「我們來找金葯,給金郡王治療——治療好了,把景朝國君的龍皮剝下來,掛在牆上。」


  「晾乾了,當被子蓋!」


  「剝龍皮?」我立馬問道:「怎麼個剝法?」


  那兩個宮弼一回頭,見我滿臉是毛,以為我也只是個異人,答道:「那還用說嗎?金郡王在瓊星閣的門上,動了手腳。」


  「國君來了,一旦開門,就會中招。」


  「在一個黑色的,圓圓的東西里,藏著秘密——誰讓景朝國君,干出對不起他的事情。」


  「嘻嘻嘻嘻……」


  這倆玩意兒的笑聲,還真是讓人瘮得慌。


  在門口給我布了局了?那還真得過去見識見識。


  「找著了,找著了!」


  這倆宮弼歡呼了起來:「就這最後一點啦!」


  我卻一把就將那一小瓶葯搶過來了。


  那倆宮弼看著我,跳腳大怒:「你好大的膽子,敢搶金郡王的葯!你是什麼人?」


  我對著倆宮弼一笑:「我就是——景朝國君。」


  那倆宮弼一聽,嚇的就抱在了一團,我擺了擺手裡的小藥瓶子:「這葯,我替你們送。」


  不過,那個朋友……這一瞬,真龍骨一痛。


  之前鞭打金郡王的記憶,猛然清楚了起來。


  攔著我,卻被我打出滿頭血的人,我記起來了。


  穿著一身黑衣。


  玄英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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