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2章 記得當時年紀小
三月的第一天,距離江彥丞失去消息已經快一百天了,譚璇開始了工作室的第一單生意——為司徒展悅拍攝封面大片。
地點是在錦城某著名的藝術區,原來是電子工業的老廠區,經由藝術家和文化機構的進駐,空置的廠房被租用和改造,居然發展成了藝術工作室、畫廊、設計公司等等空間的聚合,形成了極具特色的藝術區。一堆文化藝術界的名人扎堆,讓普通大眾趨之若鶩,到現在已經成為了錦城的新地標。
三月的錦城,天氣還很冷,好像隨時都能再飄一場雪。譚璇早早地到了拍攝地,現場已經布置好,整個工作團隊都在等待司徒展悅的到來。
「譚老師,都快十點了,她還沒來,不會又要遲到吧?」李婭悄悄跟譚璇嘀咕,「聽說她總是遲到,上次不也這樣?」
譚璇擺弄著她的攝影機,沒接話,抬頭看了一眼老廠區的偏僻路口——這地兒他們租用了,有安保人員在,司徒展悅過來應該不會被圍堵,至於遲不遲到,她還真說不清。
只要能來,遲到也沒關係,不管是司徒展悅,還是那個失去消息的人。
她甚至魔怔了,如果司徒展悅遲到,江彥丞再為他這個「妹妹」出面撐腰,那她也是求之不得。
「來了,來了!」不知道誰提醒了一句,譚璇再回神時,看到司徒展悅已經在她經紀人、助理、保鏢等人的護送下,朝這裡走過來了。
「哎唷,譚老師,您好,您好,真是太榮幸了,又跟您合作。」司徒展悅的經紀人依然是戴維,第一個衝上來跟譚璇打招呼的也是他,「我們展悅啊,就拜託譚老師了。」
有了戴維的開場白,司徒展悅跟著他笑道:「譚小姐,你好。」
「譚小姐」這個稱呼,聽在譚璇的耳中,怎麼都有點怪異,是啊,她跟江彥丞還在一起的時候,司徒展悅也不大叫她「嫂子」,現在他們分開了,司徒展悅怎麼想的?
「司徒小姐,好久不見。」譚璇沒讓自己沉溺在回憶里太久,笑著向司徒展悅伸出一隻手,大大方方道。
司徒展悅的身高碾壓譚璇,加上穿了高跟鞋,完全是在俯視譚璇了,她居高臨下地盯著譚璇的臉,心裡也是五味雜陳——這個女人終於不是那個人口中稱呼的「江太太」了,她只是「譚小姐」。
而她跟江哲宇呢,在公眾面前也已經分手,她們一個失去了愛情,一個失去了婚姻。
此時相見,她司徒展悅才不算落在下風。
譚璇又有什麼可高高在上的?
她是攝影師,她是明星客戶,各自完成各自工作的內容,僅此而已。
「司徒小姐去準備一下吧,我們的拍攝工作半個小時后開始。」譚璇也沒太多話,打完招呼,就把時間交給化妝師、造型師等人。
司徒展悅進了臨時搭建的化妝間,終於暫時脫下了高跟鞋——為了不讓公眾看出來,她明明懷孕了,卻還不敢穿平底鞋。就連化妝、做造型時,她也處處擔心,是不是會影響到孩子,或者有沒有人看得出她比從前胖了?
這一次的拍攝工作很順利,上半場結束,便到了午飯時間,外賣送了工作餐過來,李婭驚喜地叫:「哇,是汀蘭飯店的外送啊!」
汀蘭飯店的外送……
聽到這一句,休息區的譚璇忍不住低垂下眉眼,午餐是她跟工作人員交代好的,不管她內心有多期望,也不能自己騙自己,當是江彥丞訂的。
只有他,知道她的口味,滿足她的所有無理取鬧。
在場的工作人員,包括前來拍攝的司徒展悅,有誰明白汀蘭飯店的外送對她來說的意義?
沒有人明白。
工作餐很豐盛可口,大家吃得很開心,僅此而已。譚璇卻快要被回憶壓得喘不過氣,嘗到嘴裡的飯菜都沒了滋味,她忍不住看向……司徒展悅。
前幾天跟司徒展悅電話確認工作的時候,她主動提議晚上一起吃飯。這對於向來驕傲的譚小七來說,等於是放開了自尊和所謂的面子。
她本該厭惡司徒展悅,因為司徒展悅捅過江彥丞刀子,譚小七如此記仇,怎麼會原諒?
可現在不一樣,江彥丞消失了,司徒展悅跟江哲宇分手了,以江彥丞的性格,不會不管這個「妹妹」,又或者,司徒展悅知道江彥丞的下落?
譚璇被思念和擔憂折磨了快一百天,她不肯放過任何線索,她想找機會問問司徒展悅,也許……也許這就是突破口。
只要給她一點點線索,無論江彥丞在哪裡,她都會去找他。
另一邊,司徒展悅的胃口也不好,吃了兩口就吃不下了,她怕自己反胃,索性丟下飯盒,只喝水。
「展悅啊,譚老師約了你晚飯?」經紀人戴維在一旁問道。
司徒展悅有氣無力地回應:「嗯。」
戴維特開心,差點沒蹦起來:「這就對了嘛!聽說這位的背景不一般,之前經歷了那麼大的醜聞,還是洗白了。就算她不再是風華娛樂的總裁夫人,但前途肯定一片大好。你跟她搞好關係,對咱們以後啊,肯定沒壞處。」
司徒展悅微微一笑,喝了口水,轉頭朝著譚璇那邊看去……
前途一片大好?
她司徒展悅果然得靠著別人,才能前途一片大好。
要是她懷孕的消息被爆出來,她還有什麼前途?
她現在什麼都不想,只想安安生生地把江哲宇搞定,她不能做縮頭烏龜,藏在看不見的角落裡哭泣。她再也不要過從前的日子!
從前的日子……
看著譚璇那張臉,忽然有畫面浮現在司徒展悅的眼前,都是關於那個人的——
初次見面,她是厭惡他的,因為他滿身是傷,面目全非。
對於一個十歲左右的小女孩來說,骯髒的少年那樣危險,他來路不明,被她媽媽救回來,佔據了他們家的儲物間,像是危險的入侵者,隨時讓她驚慌、防備。
媽媽對他很好,給他一口飯吃,可她太任性,總是與他爭搶。家裡本來就不富裕,多了他這一張嘴,她得到的就少了。
不過,爭搶的時候,她總是勝利,因為他從不和她爭。他只吃白飯,很少吃菜,垂眸扒飯的樣子也讓她看不順眼,他到底是有多爛,連個家人也沒有,他們街邊撿垃圾的都還有爸爸媽媽呢。
她想把他趕走,從不承認家裡多了個「哥哥」,她可沒有這種哥哥,於是日復一日地嘲諷刁難他,希望他早點離開她家。
幾個月後,他的傷漸漸好了,又頻繁出門,帶著傷回來,她更厭惡他了,危險分子、流|氓小混混,總是不學好,他會有什麼出息?
後來,他帶著傷,也帶著錢回來,一言不發地交給媽媽,她偷偷看到了。
她跟媽媽說,他肯定是去偷錢或者搶錢了,像他們這種小混混,總是做這樣的事。
媽媽也批評了他,問他錢從哪裡來的,他還是一句話不說,像個啞巴,從不辯解。
有好幾個晚上,她偷偷從儲物間的門縫裡看進去,發現他的整個人都在黑暗中藏著,微弱的手電筒的光,照著他手裡的塑封袋子,裡面好像是一張照片……
真的很奇怪,他每天那樣看,動也不動,也不說話,只是看著那張照片。
什麼人的照片?值得他反覆地看?
小女孩的好奇心泛濫,就會忍不住想要了解更多。她放學后偷偷跟著他,發現他在江邊的沙地上寫字,反反覆復地寫著一個字——「璇」。
寫完,江潮打上來,痕迹全無,就像他從不說話,從未提起過照片上的人是誰,他寫的名字是誰。
他在他們家住了好幾個月,卻還像個外人,爸爸媽媽也討論過他的以後,他從未回答,她當時只覺得氣憤,這個人一點感恩之心也沒有,她爸爸媽媽那麼著急為他考慮,他卻不識好歹。
終於有一天晚上,他悄悄離開,爸媽不知道,她是知道的,她沒阻止他。不僅如此,她還一大早就告訴了爸媽,並且讓他們去看看家裡有沒有丟什麼貴重物品。
他不辭而別,肯定有鬼。
然而,家裡什麼都沒丟。他走的時候只帶走了他的那張照片,其餘的,連件舊衣服都沒拿。這個事實讓小小的她記了很久,他為什麼什麼也沒拿?不應該的。
之後,她漸漸長大,漸漸忘了他,一直過去了很多年,再次相見時,他英俊挺拔,風度翩翩,在機場的人群里那樣醒目耀眼,讓她的一顆心砰砰亂跳。他的秘書和她說話,交代著出國留學的種種事宜。
他對她,言聽計從,卻又不怒自威,從不越界半步。她甚至從來沒有機會詢問,這麼多年,他到底經歷了什麼,才會變成今天的他。
她不得不承認,在LA國際機場初見的那一瞬,她的心已經沉淪,太像童話故事裡的場景里,她和他從小認識,他不辭而別離開,變成了王子之後回來……
她終於開口叫他「哥」,這是她媽媽很多年前要求她叫,而她從來沒叫出口的。
他笑笑,點了點頭,默認了這個稱呼。
可是,仔細想想,她對他又了解多少呢?她一直都記得,那個少年滿身的傷,還有他貼身放著的那個塑封袋子……
她偷看的時候,發現了袋子上的斑斑血跡,害怕得又塞了回去。
「展悅,別發獃了,準備繼續拍攝了……」忽然一道聲音在耳邊響起,將司徒展悅從回憶里拉了回來。
是戴維。
周圍忙忙碌碌都是工作人員,那個男人的前妻在不遠處低頭擺弄攝影機,她懷著那個男人哥哥的孩子,任由造型師折騰她的頭髮、衣服,這次那個男人沒有出現,沒對他前妻的一言一行關心備至……
這,才是現實的世界。
誰也沒有得到他,他不屬於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