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第 17 章

  17.

  出了考場后,孟嵐往縣衙大門方向走去,再過一道側門便是縣衙大堂所在。孟嵐急匆匆往前走著,剛一腳邁出那道側門便和兩人撞成一團。


  「哎呀!你這人走路眼睛都不看道的嗎?」


  孟嵐站穩后忙道歉:「抱歉,是我大意了。」


  對方的聲音中含著埋怨:「真是的,把人家衣裳都給弄髒了。」


  孟嵐覺得這聲音略耳熟,便抬頭看去。只見門旁站著兩個穿著長衫的小童,正互相拍打身上的灰塵。孟嵐仔細打量了會兒才認出來面前的人,正是衛縣令的閨女,在孟德金六十大壽上和鄭三打架的兩位。


  「三……哥。」衛卯看了眼一旁的少年,聲音中透著擔憂,「要不我們還是回去吧。」


  「咱們好不容易才出來的,為什麼要回去?」衛顏看向門內聲音中透著絲興奮,「而且他應該馬上就出來了。」


  這時跟在孟嵐後面的幾位考生跟了上來,衛顏一一打量過去。卻很快失望,他小聲嘀咕道。「不是說學業精通嗎?怎麼到現在還沒出來……」


  孟嵐對兩個小丫頭想看什麼人沒有一絲興趣,此時他只想儘快回到住處。但此時不能得罪衛家人,畢竟這次他能不能考上全看衛縣令。


  見兩人注意力不在自己身上,孟嵐又道了一回歉。


  衛顏正一臉不開心,聽到孟嵐的道歉,她揮了揮手:「你又不是故意的,無需再三道歉。」衛顏轉過頭來,不知想到了什麼竟又心情愉悅起來,「這回你怎麼變成迂腐老先生了?」


  孟嵐沒回答她的問題,而是拱手一禮:「若衛小姐無其他事,我便先離開了,外頭還有家人在等。」


  「去吧去吧。」


  孟嵐朝旁邊的衛卯一笑,換來一個帶著紅暈的笑臉。孟嵐心情愉悅起來:小美人真容易害羞。


  ……


  回到家后孟嵐在水中泡了一個多時辰,才覺得身上沒有那股字尿騷味。他穿好衣物推開門,卻見母親徐氏正一臉擔憂的站在門外:「十九哥你……」


  孟嵐覺得有些羞愧,先前出了縣衙大門后,他突然覺得自己身上那股味道越來越重,甚至錯覺背上有蟲子在爬。於是他沒有和等在外面的家人匯合,徑直便回了住處。而且一回來就鑽進房間,高聲吩咐廚房送熱水。


  待到徐氏和孟德金得到消息后趕回,孟嵐已經在浴桶里泡上了。女兒的舉動令徐氏憂心不已,不由猜測在考場里發生了什麼,她的小十九才會如此。


  「娘,沒什麼事,就是我身上味道有些大。」


  「味道?」徐氏一臉疑惑的湊頭聞了聞,只聞到一股淡淡的皂莢香,「怎麼考個試還將身上考出味道了,今天也不熱呀。」


  見母親誤會,孟嵐有些哭笑不得:「娘,不是你想的那樣。」孟嵐將自己被分到壬午號房的事說了。


  徐氏皺眉:「縣考竟還會有這種號房,這不是埋汰人嗎?」


  「這也是沒辦法的事。」孟嵐走到桌前給自己倒了杯茶,「考場人多又要連考一整天,若是不設茅廁,便只能在號房解決了。那就更……」


  徐氏連連擺手:「別說了,別說了。」光是聽聽他都能想象到有多噁心。


  孟嵐將杯子放下:「我這次是運氣不好,才被分到了壬午號,下面幾場應該不會了。」


  徐氏不由在心裡鬆了口氣,縣考雖然一共考五場,但非每個人每場都會參加。若是第一場不中,後面幾場便也不用參加了。既然十九哥談到後面幾場,那這首肯定是有把握的。


  孟嵐卻不知道母親在想什麼,他摸了摸肚子:「娘,有吃的嗎?」中午那頓他雖然強壓著進食,卻也只吃了半塊肉餅,此時早已腹內空空。


  「有有有,想吃什麼都有!」徐氏忙讓小桃去吩咐廚房。由於孟嵐要參加縣考,這段時間孟府的廚房一天十二個時辰不冷灶。只要孟嵐想吃,立馬便能做了送來。


  「那可真是太好了!」孟嵐朝小桃的背影加了一句,「要雁湖醋魚!」想到醋魚那酸酸甜甜的味道,孟嵐吸了吸口水。


  看孟嵐那一臉饞樣,徐氏心疼起來:他的小十九長這麼大還從來沒有餓過肚子呢。看來下一次不能帶肉餅了,徐氏不由開始思索有哪些食物是孟嵐愛吃、又不用捏碎就能通過檢查的。雞蛋?魚湯?不不不湯水不行,到中午都冷透了哪還能吃。


  ……


  首場考完后,中間兩日是縣令批閱考卷的時間。


  次日孟嵐直到辰時才起,用完早膳又練了會兒字,便見飲墨醉墨走進院內。


  孟嵐放下筆,欣賞的會兒桌上剛完成的作品,紙上是一篇文章,是他憑記憶默寫出的昨天的答卷。經過一年多不間斷的努力,他的字早已不像初學時那麼難看,甚至可以說是俊秀。


  畫眉有些嫌棄的看了眼兩個小廝:「一大早就跑的滿頭大汗,你倆這是從哪來呢?」


  飲墨摸著腦袋不好意思的抿嘴笑,醉墨則嘴甜的喊了句:「畫眉姐姐。」


  「我讓他們去街上打聽縣考的事去了。」孟嵐重新在桌上鋪開一張紙,問道,「打聽到些什麼消息?」


  「是個大消息!」醉墨高聲搶答,「聽說有個考生直接被縣令點了案首!」


  「當真?」孟嵐驚訝的抬起頭來。


  「大街上都這麼傳。」飲墨謹慎道,「我倆去縣衙打聽過了,說確實有這麼回事。」


  既然街面上和縣衙里都這麼傳,說明事情的真實性很高:「是誰?」第一場考試就直接點為案首,這種事並非沒有,但極少出現。只有那些天資極其聰穎之輩,並且答卷極其出色,才會被縣令另眼相看直接點為案首。


  醉墨得意道:「是羅公子!」


  「羅楓?」孟嵐若有所思。對羅楓這個人,他雖然認識但談不上非常熟悉。


  一年前那次相識后不久,羅楓果然帶著禮物上門致謝。後來兩人又見過幾面,每次羅楓都是去瑞陽送所抄書冊,而他家裡又有病母需要照顧不能停留過久。因而每次交談不到幾句便又匆匆告別。大半年前,羅楓說準備安心讀書參加縣考,便沒有繼續接抄書的活,期間兩人也只通過一次書信。


  見孟嵐眉頭微皺並無歡喜之色,飲墨不著痕迹的拽了拽醉墨的衣角。


  醉墨卻仍沉浸在興奮之中對同伴的提醒一無所覺:「聽說啊,縣太爺看了羅公子的卷子后欣喜若狂,連說了三聲『好』,連夜便派官差去了羅公子住的客棧……飲墨你拽我衣裳幹嘛!」


  飲墨頓時尷尬的縮回手,唾了一句:「就你多嘴。」飲墨偷眼看了孟嵐一眼,見對方沒有生氣這才在心裡鬆了口氣。


  孟嵐挑眉,他知道自己這個小廝在想什麼,但這種事沒必要解釋。要說嫉妒,確實有那麼一些,但世上就是有那種被老天眷顧的寵兒,旁人就算嫉妒也沒用。孟嵐更多的是覺得驚訝,雖然他手上有挺多羅楓抄的書,也對羅楓小小年紀就能寫出那麼好的字頗為敬佩,但他一直不知道羅楓的學問竟也這麼好。


  得到這個消息孟嵐沒了寫字的心思,他走到架子旁就著盆中水洗手。


  「要出去嗎?」


  見孟嵐點頭,畫眉忙進內室取出一件夾襖:「今日比前幾日都冷,可不能貪涼穿薄衣裳出門。」


  孟嵐順從的換上厚衣,這種關鍵時候可不能生病。這次胭脂沒有跟來畫眉也穩重許多,往日她是從來不會注意天氣是否變涼的,也從來不會說這些。


  整束完畢后,孟嵐便帶著兩個小廝走上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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