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誅仙證道的劍仙
“你到底哪裏來的自信,這說得我是越來越懷疑了,真的是往斷月峰這邊逃了嗎?會不會是障眼法。”溫景梵越來越沒底氣。
李雲洲笑笑不語,對魏夢嵐拱手道“多有打擾,我們就先回去了,請師姐先周旋著,不要打擾到奉月長老。”
魏夢嵐微微點頭道“放心吧,我有分寸。”
溫景梵這廂還沒有反應過來,已經被李雲洲拉著溜出了五裏地,等溫景梵反應過來,使勁一甩李雲洲的手,“男男授受不親,能不能放手。”
李雲洲一怔,轉而大笑道“好,記著了,男男授受不親,下次注意。”
“我方才問你話,你為何不回答就拉著我跑了。”溫景梵有些氣憤。
“我懷疑那人和邱行沛有勾結。”李雲洲鎖眉,“大師姐固然知道其中的詳細,但這些話還是不方便拿出來說。”
溫景梵不屑,“什麽叫勾結,明明就是一夥的。”
李雲洲否定道“這話說的不對,勾結是勾結,一夥是一夥,我看那人未必和邱行沛是一夥的,先不說斷月峰有多少弟子是近幾年才來的,原山弟子想要頻繁的和禦劍山莊的弟子溝通就是不可能的。”
“而且如果是一夥人的話,邱行沛最大的本事也就隻有滅了禦劍山莊,不必讓他來原山,我要是幕後的人,我直接殺了邱行沛便是,留著他還害怕生出事端。”
“那邱行沛沒死的原因是什麽?對幕後的人還有用?”溫景梵反問。
“金丹修士,就這麽殺了,確實有點浪費,留在原山當一個棋子,總有用的上的時候。”沈聽白一頓,“不過,上次他以為被你逮住了,原山又沒有鬧出動靜,他八成以為你不知道在溫若溪的人是他,要麽就是試探你,要麽就是殺你滅口,你還是小心些。”
溫景梵當即跳腳,“他活膩了吧,自己一個破落修士,敢殺我,當心我爹叫他魂飛魄散。”
“就算他魂飛魄散,你也死了,小心總是沒錯的。”
溫景梵白了他一眼,似乎是想到什麽了,有些諷刺的說道“話說回來,你不是來找邱行沛報仇的嗎,現在你修為也恢複了,幹嘛不直接殺過去,還在這裏一個勁的小心為上,小心為上,別是怕死,不敢吧!”
討厭的小鬼。
李雲洲不理會他,徑自禦劍飛走了。
“等等我啊!”溫景梵在後麵大喊著追了上去。
正要飛到住處,隻見雲華峰卻是燈火通明,沈聽白停止禦劍,懸浮在上空,溫景梵也跟著停了下來,疑惑道“怎麽回事,無念峰什麽時候這麽熱鬧了。”
沈聽白搖頭,“下去看看,也許是出了什麽事。”
彼時雲華殿內,掌門幾位長老緊鎖著眉頭,神傷的看著大殿中央的一具麵目全非的屍體,隻見屍體全身呈現出黑紫色,甚至有些落水溺死一樣的發脹,衣服幹幹淨淨,隻是看不出麵容,從衣著上看,顯然是內門弟子無疑。
有弟子匆匆忙忙的從外麵奔了進來,逸風長老便焦急問道,“查出來了嗎,這個弟子是誰?”
那弟子便回道“是無念峰的弟子無疑,下麵的弟子正在相互確認是誰。”
此時沈聽白與溫景梵二人正好從門外走來,一進門便被大殿中的屍體嚇到了,兩人都有些發愣。
“爹,掌門,長老,這是怎麽回事?”溫景梵驚駭的問道。
“巡夜的弟子在山門外發現的屍體,被魔族所殺,所以屍體呈現出黑紫色,還不清楚究竟是誰。”
“山門外?”溫景梵更加震驚,“我們最近沒有外派弟子出去吧!”
逸風長老身邊的弟子便道“也許是拋屍,想要讓原山上下都知道我們有弟子被魔族所殺,所以故意放在山門口。”
逸風長老勃然大怒,“魔族好大的膽子,先是滅了禦劍山莊,現在又殺我原山弟子,是想將整個仙門都顛覆了嗎?”
殿內一篇寂靜,幾位到場的長老都鎖緊了眉頭,剩下的弟子也不敢說話。
過了好一會兒,才有弟子來報,道“回稟掌門,各位長老,下麵已經核實了,這是派往青義鎮伏妖的內門弟子,名單正在擬定,稍後便呈上來。”
“青義?”掌門驚駭的問道。
眾人俱是一驚。
溫景梵不清楚青義到底怎麽了,側身附耳對李雲洲道“什麽意思,青義怎麽了,為什麽我爹麵色還那麽難看?”
李雲洲悄聲道“據我所知,青義有一個不得了的人物,非魔非妖,原是一個天下了不得的劍修,走火入魔發了瘋,鬧得附近雞犬不寧,民不聊生,所謂伏妖,應當是指伏這個劍修。”
“雞犬不寧,民不聊生?”溫景梵反問,“那他是殺人了還是放火了,要鬧成仙門追殺的狀況!”
李雲洲伸手示意他再往跟前來一步,溫景梵便更湊近了一些,隻聽見李雲洲輕輕說了四個字,“誅仙證道。”
誅仙證道!
你以為這不是一個什麽大不了的事情,大錯特錯。
仙門百家之中,從古至今,代代都有人才,甚至是天才出現,有的人的修為甚至可以媲美天上的一些小神仙,但是媲美並不是說就等於這些小神仙,仙與人之間,終究是有一層皮的,所以凡間修士,想要成仙,必須要經曆飛升雷劫,其目的第一是磨煉心智,第二是為了平衡天道,如果成仙數量持續上漲,天道就會不平衡,為了把這個數量壓下來,所以許多修士都不能達到飛升的境界,即使達到了,在飛升雷劫中夭折的修士也不在少數。
所謂誅仙證道,即意味著修為已經達到了一個很高的境界,高到能夠跨越仙與人的界限,但是這違背了天道,殺一個不起眼的神仙不是什麽大事,但品階再小,也是神仙,天界就要降下天罰,要麽魂飛魄散,要麽終身監禁。
可這劍修,不僅沒魂飛魄散,連終身監禁都沒有,反而活得好好的,還在人間為禍一方百姓,隻可謂之稀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