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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開端

  東隅大地自蕭水之戰夏侯墨親率將士聯合西地慕長允的軍隊擊敗維典之後三分天下。夏侯墨在徭興建都,國號“曜”,慕長允回西地桐詹建都,國號“婁”。維典戰敗退至蕭水以南,建都隆城,國號“益”。


  此後數十年內,東曜夏侯墨多次率軍南伐益國,卻始終未改變東隅大地的格局。


  同昌二十七年,曜王其外孫黎淵發動宮廷政變,廢曜王自立,改國號“蕭”,年號“啟元”,同年益國維典大薨,其孫維華繼位。


  啟元十三年,益國世子維戰親率大軍橫跨蕭水河對蕭國發起猛烈攻勢,黎淵不敵,攜王後趙氏幼子黎邵投奔婁國借兵,在婁國邊境遇伏,三人皆落入邑江之中,下落不明。


  夏末午後,大雨滂沱。


  我單手撐著下巴,慵懶的倚在茶館的二樓窗前,看著說書人唾沫橫飛的講述當今蕭王在三十年前還是蕭國世子的時候,如何流落我們婁國與一女子私定終身,又如何被蕭王尋回,被迫與益國聯姻迎娶益國渙月公主的故事。


  不知為何,今天茶館的生意異常的好,不僅座無虛席,而且大多數人還是冒雨而來,長衫濕噠噠的裹在身上也渾然不覺。


  因為坐的靠前,說書人的唾沫星子一直在我眼前飛,我趕緊將茶杯的蓋子蓋好,往後縮了縮脖子。


  在我肩上打瞌睡的不歸被我的動作驚了一下,撲騰了兩下翅膀,迷蒙的睜開眼,發現沒有什麽異常,便往我耳後挪了挪,伴著嘩啦啦的雨聲繼續打盹。


  不歸是我師兄唐歡養的一隻鳥,據說是鸚鵡和信鴿的愛情結晶,簡單的說就是雜交出來的鳥,可師兄卻一直糾正我,美其名曰混血。不歸不僅遺傳了信鴿的本領,還遺傳了鸚鵡的特色,於是乎不歸就成了一隻會說話的信鴿。


  至於不歸為什麽叫不歸呢,這個就說來話長了。


  從我記事起師父也就是我娘便一直教我用毒。(至於為什麽管娘親叫師父,娘親解釋為,不想我生來就有優越感,養成官二代富二代的不良風氣,所以我同集安堂的所有師兄師弟們一樣,稱呼我娘為師父。)

  所有毒藥的藥性我都知之甚詳,施毒的手段更是多不勝數,而師兄唐歡就一直以解毒為樂,因為我學習施毒手段的時候總是不小心誤食毒藥,前一刻在指甲裏藏了劇毒,後一刻接過師兄送來的水果就吃,然後就開始四肢抽搐,口吐白沫。


  師兄一直很佩服我以身試毒的精神,其實我一直想告訴他,我是忘記了師父的教誨,吃東西前一定要洗手啊!

  起初沒有施毒的對象,隻能借來師兄的混血鳥作為小白鼠。我施毒,他解毒,我再施毒,他再解毒,樂此不疲。當然,當時在婁國是沒有動物保護法的,不然我和師兄的禽獸行為早就該逮到官府判刑了。


  師兄曾經放過大話,讓我盡管下毒,不管我把混血鳥毒成什麽樣他都救得了。


  年少天真,不諳世事的我居然信了他的話……


  從那時起混血鳥就有了不歸這個名字。


  因為中毒頗深,影響了它的腦部,完全失去方向感的它時常迷路,隔三差五的送信回來後就在桐山上空轉圈。幸好它骨子裏還流著鸚鵡的血,實在找不到回家的路時,它會一邊在空中盤旋,一邊大喊救命。這時候我們就可以尋到它,然後把它帶回家。


  也正因如此官府曾大量增派人手在桐山巡邏,說是這一帶匪盜猖獗,經常有百姓在山中被劫,大喊救命,著實不太平。


  雨勢漸弱,茶樓裏的客人也散去大半,想來大家對這個老掉牙的愛情故事原是不感興趣,大都是進來避雨的。說書先生識趣的退到角落,悠閑的喝起茶來。


  我準備起身離開時,視線無意間掃到窗外,一個墨色身影撐著油紙傘疾步朝茶樓走來,正是師兄唐歡。


  正感動他這麽大老遠的跑來接我的時候,他擺出一張燦爛的笑臉,吹了個口哨,又朝我揮了揮手。


  隻覺肩頭一輕,眼前一道灰影似離弦之箭,嗖的一聲就一頭撞進了唐歡的懷中。


  正琢磨著不歸尋死的方式未免也太慘烈了,唐歡把撞的暈乎乎的不歸放上肩頭,單手攏到嘴邊朝著二樓的我大喊:“流蘇,師父發現你遛出來了,說是酉時之前若你還沒有回去,就家法伺候!”


  我頓時驚出一身冷汗,雖然師父一直都說對我和師兄師弟們一視同仁,可家法伺候這件事卻是獨獨針對我的。因為師兄師弟都是靠堂規來約束的……


  大腦沒做出反應之前,身體率先行動起來,我一個縱身從二樓窗戶跳了下去,跳下去以後才清醒過來,其實我是不會輕功的。


  按照故事通常的節奏,這時候一定會飛身而出一位武功絕頂,風度翩翩,且相貌不凡的公子來搭救於我,而後我對他一見傾心,他對我一見鍾情。可是……


  “我知道你垂涎我的美色已久,但你能不能矜持一些,不要表現的如此露骨,我會很沒安全感。”唐歡挑著眉,滿眼都是嘲弄的笑意。我這才發現,自己以一個極其怪異的姿勢,被他橫抱在懷中。原本在他手中的油紙傘掉落在地上,淅淅瀝瀝的雨勢瞬間停了下來。


  急忙從他身上跳下來,後退數步拉開和他的距離,雲淡風輕道:“歡歡,我一直都被你驚為天人的美色迷得神魂顛倒,不能自拔,你說申大娘會答應把你送給我嗎?”


  看著唐歡的臉色一寸寸的冷下來,我知道自己又戳中了他的死穴。


  歡歡是桐山腳下申禾村的申大娘家養的一隻哈巴狗,此狗體型勻稱,毛毛整齊,四爪堅韌有力……


  唐歡對這條狗的名字深惡痛絕,曾多次企圖殺之而後快,但都被我攔了下來。


  我給他分析道,這方法治標不治本,你想,雖然殺了這條叫做歡歡的狗,但難不保,申大娘再養一隻,而且很可能因為思念之情,這狗的名字還叫歡歡,事情的源頭不是狗,而是養狗的人。如此這般,唐歡才放下心中殺念。


  佛曰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不知道我救狗一命是造了幾級浮屠呢?

  唐歡拋下我,毅然帶著不歸騎上追風離開的時候,我才覺悟到不該逞一時的口舌之快。


  雖然追風是一匹腳程很慢的馬,但是腳程再慢的馬也比我的腳程要快上許多,因為它有四隻腳,而我僅有兩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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