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牧羊神女迷心竅
小臉不大,下巴的形狀非常好,不是那種尖到可以用來當錐子的刀削臉,圓潤中透著自然的美感,小瑤鼻不大卻夠挺,一雙大眼睛,眨啊眨的,不帶這樣的,你看哥幾眼,這魂都要被你勾跑了。
你說你長這麼漂亮,還出來放羊?你讓羊怎麼想,這合適嗎?只要你走出荒野,隨便進一座不大不小的城市,保證你分分鐘就出名了,隨便拍個平台廣告,都不會你露肉,大把的票子就會瘋狂的向你飛來,用得著放這百十來只羊?
「你是小凌哥?」放羊女神看了方凌雲一眼,驚喜的叫道,這小表情太要命了,也就是方凌雲的控制力夠強,換個人兒,直接就能變身大灰狼,這小白羊太可口兒了。
『嗚嗚……』輕微的咆哮聲嚇走了大灰狼,四對綠眼珠盯著方凌雲看,四條象棒子似的尾巴直挺挺的,哎呀媽啊,是狼是狗?
不知何時,四條牧羊犬已經圍住了方凌雲,發出輕微的咆哮聲警告他,要是敢變身,不管是什麼狼,保證分分鐘撕碎你。
在狼(狗)的誘惑下,方凌雲從頭涼到腳,此刻無比冷靜的看著牧羊神女,別說慾望,連欣賞都沒有:「你認識我?」
「我認識它。」牧羊神女微微一笑,天空大地為之變色,空中似有花瓣雨墜落,香飄萬里,地上似百花怒放,爭奇鬥豔。
再一轉眼,其實什麼都沒有,天依舊在變黑,地依然荒涼,星星點點的枯草,也被羊群啃食的點滴不剩。冬日裡的江家沿,沒有風景,只有那四對綠油油的眼珠子,成為這灰白的世界中的點綴。
「自行車?」
「嗯,騎自行車來的,就是小凌哥。」牧羊神女自信的說道,那蠢萌蠢萌的小模樣……
方凌雲很想說,妹子啊,你最好戴上面紗或者圍巾,這樣不成啊,你看它們,眼珠子都綠了,多危險啊。
「我是方凌雲,你是?」真不容易啊,和牧羊神女說話不結巴,方凌云為此而驕傲自豪,小妞要是美到這種程度,就該關起來,你出來就是教唆別人犯罪,難怪她只能在這裡放羊,要是進了大城市,不引起騷亂才有鬼呢,沒準兒會引發暴動。
一瞬間,無數的辭彙在文青方凌雲腦海里閃過:空谷幽蘭、美艷無雙、傾國傾城、萬千寵愛……
西施、妲己、陳圓圓,烽火戲諸侯、卧薪嘗膽、引兵入關……
讚美的,憤怒的,心裡如同打翻了五味瓶兒,方凌雲也說不上是什麼滋味。以前一直認為西施、貂蟬、妲己、陳圓圓的那些故事,都是將罪惡強加在女人頭上。直到現在,見識到牧羊神女的容貌神態,才知道女人,特別是神級大美女的厲害。放在現代,她就是禍根,放在古代,她足以亡國。
放羊吧,妹子啊,放羊還是比較適合你的,就在這江家沿,哪兒都別去。不行哥贊助你一萬隻羊,讓你敞開了放。
「小凌哥好,我是江雪。」禍水伸出白嫩嫩的小手,猶豫了一下又縮了回去,看來她也知道自己對男人的誘惑力有多強。
江雪,江姓人,江家沿,看來她是本地土生土長的女神,還好還好,人漂亮,氣質好,天生媚骨夠誘惑,好在她是江家沿人,放羊為生,應該沒怎麼讀過書,也沒走出過這裡,這樣挺好的。
最好別出去,就你這樣的,走到哪兒哪兒就得亂成一鍋粥了,為了他人的幸福和安寧,你還是在這裡生活一輩子,隨便找個人嫁了比較好。
反正在方凌雲看來,這樣的小女人,最好別往家裡娶,要不然,管他認識還是不認識的,有錢的沒錢的,都會化身隔壁老王。再正經的女人,也未必能承受住這種誘惑。
不是有先賢說過嘛,挖不倒牆角,未必是信念堅定,很可能是你出的代價不夠。搶不走女人,未必是忠貞不渝,很可能是遇到的誘惑太少。
娶這樣的老婆,就算鎖保險柜里,你晚上都睡不著覺,頭上的顏色永遠和那四隻牧羊犬的眼睛差不多。
「小凌哥,我負責送你去烏家堡,你看是在這裡住一晚,還是馬上就走?」江雪的聲音太柔了,不是那種嬌媚入骨,也不是拿腔作調,人家天生就是這樣的聲音,聽的你骨頭髮酥,又知道人家並沒有誘惑你的意思,反正她開不開口,都挺難把持住雄性荷爾蒙的噴發。
「這裡距離烏家堡多遠?有交通工具嗎?」方凌雲蹲下身,和一隻牧羊犬對視,反正就是不看江雪,那小女人多看一眼都容易中毒。
「江家沿距離烏家堡兩百里左右,已經備好了馬匹,如果明天早上出發,小凌哥會騎馬的話,後天上午就能到,若是第一次騎馬,忍一忍後天晚上也差不多趕得上。要是現在就出發,不管會不會騎馬,應該都來得急,不過晚上走,到三十裡外的黑風口可能天還沒亮,沒準兒會遇到狼群。好在有槍,小凌哥會打手槍嗎?」
我去……要死了,這『打手槍』三字從禍水小嘴兒里說出來,太要命了,忍住,一定要忍住。冷靜,快冷靜下來,都累了一天了,沒道理還能這麼『硬』氣。
好一會兒,方小兄弟才稍稍冷靜下來,沒那麼『硬』氣了,方凌雲還是不敢起身:「沒有長槍嗎?」
說完方凌雲抽了自己一個嘴巴,哪壺不開提哪壺,問這個幹嗎?說正經事兒,從小到大別說騎馬,連近距離看馬的機會都沒有過,怎麼就沒輛車?
「哦,我是說,沒有車嗎?什麼車都好,實在不行,摩托車也行啊。」
「江家沿比較偏僻,運汽油過來很麻煩的。」江雪低著頭看向方凌雲,臉上露出一個俏皮的笑容,我可沒說江家沿沒車,運汽油真的挺麻煩的,反正又不用江家沿的人運,自然有人給送來。更沒說沒有車,你自己腦補去吧,就不告訴你有車,而且有很多輛。別說汽車,連直升機都有。
方凌雲果然上當了,北疆草原上的一個小村子,距離城市很遠,地廣人稀,的確不好運汽油。有草原,自然有馬,數量多又容易養,比車方便多了,這破地方,輪胎破了都沒地方補去。
「那……那現在就走吧,你方便嗎?」沒騎過馬,心裡沒底,還是早點走比較好,岳師傅說的小遊戲是什麼?不會就是騎馬吧,對了,還有野狼。
一想到傳說中的野狼群,方凌雲的心又開始突突突的跳了起來,嚇人啊。
怕個屁,哥是方士,別說有槍,就是沒槍,用得著怕狼嗎?統統給你們裝假貨空間里,披皮吃狼肉。有了惡靈抽取壽元,不用擔心把假貨空間裝滿,那還怕個鳥?
「長槍都是獵槍,最多雙筒的,一次只能打兩槍,兩隻槍一次能打出四發子彈,黑風野狼谷的狼群,少的十幾匹,多的幾十匹,野狼很聰明的,兩隻獵槍擋不住它們。手槍的射程是近了些,可一次能裝十二發子彈,一人雙槍,兩人四支就有四十八發子彈,換彈夾的速度也很快,對付野狼,手槍比獵槍要好用的多。」大眼睛又開始忽閃忽閃的,還好方凌雲盯著牧羊犬在看,要不然沒準兒會出醜。
江雪說完,小手含在口中,發出一聲尖銳的哨聲,不到一分鐘,遠處傳來轟隆隆的馬蹄聲,四匹快馬如閃電般飛奔而來,馬屁股上還綁著行李,看來江雪早就準備好了,就等方凌雲一起出發。
「大將軍,你帶它們把羊群趕回羊圈,我要帶小凌哥去烏家堡。」吹完哨,不等馬兒趕來,江雪低頭對牧羊犬說道。
四隻牧羊犬,發出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叫聲,四散而去,片刻的功夫,羊群向江家沿的方向移動。
看得方凌雲眼都藍了,這四條狼狗不僅能聽懂人話,配合的也極好,上百隻的羊群,在它們相互配合下,將羊群一隻不落的趕走了。這也太聰明了。
等四匹駿馬站定,江雪眼中一片火熱:「小凌哥,這是烏雲,它叫踏雪,這匹叫流光,這個小調皮叫閃電,你選兩匹吧,路上要替換著騎的。」
「我沒騎過馬,隨便哪兩匹都行。」方凌雲的心在呻吟著,駿馬啊你們四條腿……
沒騎過馬至少也看過動物世界啊,馬這種動物是很聰明的,老話兒就能通人性,越是駿馬,脾氣越大,象自己這樣的大菜鳥,會被駿馬鄙視的,別說策馬揚鞭,能坐在馬背上不掉下來,就偷著樂去吧。
「那就烏雲和踏雪好了,它們年紀稍長些,正當壯年,聰明懂事兒,不象流光和閃電那麼調皮。小凌哥不用擔心,沒騎過馬也沒關係的,我和它們說一下,它們會照顧好你的。」
說完,江雪走到烏雲和踏雪身邊,在它們耳邊輕聲呢喃一會兒,大約幾分鐘的時間,拍了拍兩匹馬的脖子,轉頭微笑著說道:「好了小凌哥,它們同意了,放心的讓你騎。」
說完,小臉通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