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 溫暖時光,竟消磨心志
之後日子裡,羅蘭就在圓塔里安心休養。
沒法配置翠綠烈焰酒,不能繼續冥想提升法力,但日子卻過得非常滋潤。
每一餐食物,莉莉都用了十二分的心思,變著花樣給羅蘭做好吃的,幾乎每天都不重複,味道極鮮美,以至於羅蘭頓頓都是吃到十二分飽。
洛坎迪也沒閑著,他盡心儘力給羅蘭傳授術法基礎知識。
羅蘭自然是全神貫注地聽講。
一個星期下來,羅蘭身上傷勢就好了七七八八,人都胖了一大圈。他對於術法領域的了解,也是一日千里的進步。
以前,羅蘭對術法界的認知,就似一棵光禿禿的大樹,只有一根主幹。
洛坎迪的傾心教導,則是為這棵大樹填補上了大量分支和繁茂的樹葉,羅蘭心中的術法之樹,開始變得枝繁葉茂起來。
以上都是好消息,壞消息也有。
那就是,圓塔中的積蓄快要堅持不住了。
每天,壁爐取暖和廚房烹飪要燒柴火、要喝鮮羊奶,吃雞鴨蛋、鮮肉、蔬菜、水果。給羅蘭治傷的藥膏也要天天調配,羅蘭衣服被燒壞了,做了一套新棉袍和2套換洗內衫,樣樣都要花錢。
羅蘭之前一個月抄書,也就積累下不到3枚金克朗,外出迪蘭特堡時,又花了一筆錢,目前圓塔就只剩下20多銀馬克,按圓塔目前的消耗,最多再堅持1個星期。
他要再休養下去,恐怕莉莉就得繼續去漿洗衣服賺錢,來供應圓塔花銷了。
她剛養好傷不久的雙手,怕是又要長滿凍瘡了。
羅蘭當然不會讓這種情況再次發生。
他感覺自己傷勢已經沒什麼大妨礙,受傷的左臂雖然幹不了重活,但抄書卻是一點問題都沒有。
於是,羅蘭不顧莉莉勸阻,再次開始抄書。
因為之前一個月的積累,在都靈城西郊,羅蘭的手抄書已經有了不小的名氣。
羅蘭休養這個星期,來找他抄書的人仍舊絡繹不絕,甚至有心急的人,直接來圓塔來找他,希望羅蘭能儘快復工,加急抄寫。
所以,羅蘭開工當天,不顧莉莉的勸阻,硬是從早上8點一直抄到下午5點,足足抄了7萬多字,雖然累的手都要斷了,但之前積攢的單子也基本清空,且為圓塔增添了50枚銀馬克。
順便,羅蘭將抄書價格從50銅比索千字,提升到了80比索千字。
價格一升,求抄書的人就少了不少,但仍舊有不差錢的,綜合算下來,羅蘭每天花3小時時間抄書,進賬反而比之前更多。
抄書第二天,羅蘭在圓塔中的生活進入了正軌。
上午跟著咯坎迪學習法術,下午花3小時學雕塑,晚上3小時抄書,睡覺前,在思維實驗室又練10小時的法術,然後是10小時的雕塑,再然後就是睡覺。
一天時間,忙碌而充實。
至於莉莉,則充當羅蘭的全職助手,
她照顧他的生活起居,變著花樣給他做好吃的,每隔2天就催促羅蘭洗澡、換洗衣物,每隔一星期給他剪指甲,每隔半個月就找理髮匠來圓塔里幫兩個男人理一次髮。
總之,羅蘭一改過去有些邋遢的形象,乾淨整潔不少。
還有抄書的生計,莉莉更是花十二分的心力去經營,接生意,議價,做羅蘭的抄書助手,反正除了抄書之外的一切,莉莉全都包了。
羅蘭需要做的,就是午後時分,坐在新買的書桌前,拿上灌滿墨水的羽毛筆,在鋪平的紙張上認真寫字就行。
每天晚上,莉莉的工作就是數錢,錢幣叮噹作響的聲音,讓她感覺十分地安心。
對了,還有傭兵肯斯特。
羅蘭偶爾會和他聯繫,兩人還曾在西郊一家小酒館一起喝過一次酒。肯斯特恢復了精神,在都靈城四處找活干。
但他不認字,只會打架鬥狠,開始的時候,著實碰了不少壁,羅蘭接濟了他好幾次,每次都給上三四枚銀馬克,保證這傢伙不在都靈城餓死。
撲騰了一個多月,肯斯特才在一家帶走私性質的貿易公司中找到一個安保的活計,生活才有了一些起色,至少不用羅蘭接濟了。
日子過得飛快,轉眼,三個月就過去了。
寒冬退去,迎來鳥語花香的暖春。
這天晚上,莉莉如往常一般,在閣樓里認真清點著錢幣,點著點著,她忽然驚喜地叫了一聲,抬頭就喊:「羅蘭~羅蘭~」
羅蘭也在閣樓,正在思維實驗室里專註地練習雕塑技藝,被聲音嚇了一大跳,急忙退出思維實驗室:「莉莉,怎麼了?」
一睜眼,就見莉莉正跪坐在他鋪蓋前。
昏暗的鯨油燈光線下,莉莉那雙漂亮的大眼睛熠熠生輝,現在已是暖春,她身上僅穿了一件單薄的睡裙,不僅美麗身材曲線畢露,胸口還露出大片雪白的肌膚,在燈光映照下,發出迷人的白色柔光,就好像兩塊甜美的白色奶油麵包。
羅蘭只看了一眼,心跳就開始加速,他急忙垂下目光。
莉莉似乎沒發覺羅蘭的異樣,她滿臉喜色,將手中抱著的錢箱往羅蘭身前一放,笑道:「羅蘭,你猜我們這個月賺了多少錢?」
羅蘭鬆了口氣,他還以為出啥事了呢。
他知道這個月抄書生意挺好,雖然抄書價格已經提到1馬克千字,但名氣起來了,找他抄書的人不減反增。總之,賺了很多錢,但具體賺多少,因為他一直專註術法和雕塑,沒怎麼去關心。
見莉莉這麼興奮,他自然不會駁對方的興緻,笑著猜道:「怎麼也有5枚金克朗吧?」
「不,不對,你再猜。」莉莉連連搖頭。
昏暗的燈火下,莉莉聲音嬌嫩,充滿小女兒的嬌媚,說不出的動人。羅蘭覺得一顆心怦怦亂跳,胡亂猜道:「那是6枚?」
莉莉沒察覺到羅蘭的異樣,她激動地臉頰紅撲撲地,急不可待地要和羅蘭分享喜悅,她打開錢箱蓋子:「這個月,賺的錢已經超過8克朗呢。加上前兩個月的,我們總共攢下了15枚金克朗!」
簡陋的木錢箱里,整齊地碼放著一疊疊銀馬克,在燈火中閃耀著可愛至極的光芒,讓人看了就覺得心中異常踏實。
羅蘭心中也充滿喜悅,他真沒想到,依靠抄書竟能攢下這麼多錢。15枚金克朗,放地球那就是45萬人民幣啊。
單憑他抄書的這份收入,如果不追求法術,完全足夠他過上富足的好日子,如果抄書生意一直這麼好,再積攢幾年,攢上數百枚金克朗也不是什麼難事。
到時候,就如洛坎迪所說,他娶莉莉為妻,夫妻舉案齊眉,抄抄書、鑿鑿石頭,種種花、養養孩子,這輩子絕對會過得相當快活。
這樣的好日子,羅蘭心中竟有些嚮往。
但,這種嚮往只持續了一瞬,他就又想起了被迫留在綠百合莊園的薇思,想起了初見都靈城時,心中湧現那股豪情壯志。
對了,還有帕克勞德那狗東西,兩人算是徹底結仇了,如果他不奮力往前,以後絕對會讓這小人整死。
的確,抄書的收入,能讓他過上好日子,努努力的話,甚至能攢出學費來,但卻遠遠無法擔負翠綠烈焰酒的開支。他以後進了術法學院,更是要購買昂貴的法術書,這錢就更加不夠用了。
他暗暗警醒自己:『羅蘭,你決不能因為過了幾天好日子,就心生懈怠。薇思還在等著你呢,你決不能辜負她。想要保護你在乎的人,你必須奮力向前,必須成為強大的法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