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盜趾
奴隸軍很窮, 既然窮,自然不能浪費一絲一厘的資源。
盜趾對每一分資源都習慣性利用最大化, 包括俘虜的貴族。
在常儀挑完了人後鵠奉命將剩下的貴族全部帶往角鬥場。
角鬥場最早起源於龍伯王朝時, 在羽族第一王朝時一度衰落,那群長翅膀的鳥人比起格鬥更喜歡比誰飛得更高,箭矢射得更遠, 但隨著人族王朝的建立, 這一活動又死灰複燃了。
近千年,人族的角鬥場比龍伯王朝時更興盛, 也更血腥。
龍伯人的角鬥場都是親自上陣, 說是角鬥, 實際上也是按字麵意思理解, 比誰更能打, 但都是點到即止, 據說角鬥場是從龍伯人的摔跤遊戲發展來的,既然是遊戲,自然不會想弄出殺人的局麵。
人族, 嚴格意義上也不算殺人。
奴隸不是人, 奴隸生死搏殺, 或是奴隸與猛獸搏殺, 雖然血腥, 但本質上並非殺人, 因為死的都不是人。
最早的時候角鬥場隻是少部分貴族的追求刺激的娛樂, 隻是,隨著黃帝橫掃八荒六合,劃分九州, 將帝國推到鼎盛, 人族的戰事日漸稀少,追求刺激的人便越來越多,角鬥場也越來越興旺。
白帝時一度蕭條,那位殺伐狠辣的帝君給無聊追求刺激的貴族們帶去了比角鬥場更深刻的刺激——動輒滅族,白帝在位期間,被屠滅的姓氏能列出非常長的名單。
同白帝帶來的刺激比,角鬥場的刺激自然索然無味,因而當白帝覺得角鬥場太浪費人力,有那閑工夫不如好好開發荒蕪之地而要廢除角鬥場時,無一反對——不排除反對的都死了。
白帝去後,大抵是被壓抑得狠了,在過了一段適應期,確定那個恐怖君王是真的被熬死了後,君侯貴族很快便固態萌發了,甚至比之前更花樣百出,靈感如井噴。
不過角鬥場真正遍地開花還是現任人王繼位後。
盜趾並非第一個叛亂的奴隸,在他之前還有很多前輩,隻是前輩們沒他能幹,一路從冀州打到了帝都,圍城半年,逼得人族的帝都易子而食,折骨而炊,成功在史冊之上為奴隸這一群體留下了最濃墨重彩的一筆——以叛賊的名義。
雖然之前的前輩們沒盜趾這麽能幹,往往很快就被鎮壓,每次的危害都不大,但架不住奴隸叛亂的爆發頻率實在是太高。
每次的危害都不大,但一百次,一千次乃至一萬次的危害疊加起來呢?哪怕奴隸不是人,現任人王上任後也不得不認真處理起這個問題,不然帝國遲早讓此起彼伏、你未唱罷我已登場的奴隸叛亂給拖垮。
角鬥場行業也是因此而迎來烈火烹油的鼎盛。
人有品類之分,奴隸自然也有三六九等的品種之別。
因為欠債而淪為奴隸的庶奴,隻要債務還清了就可以恢複氓庶的身份,主人不能隨意打殺,這是白帝時定的法,在白帝時執行得還不錯。不過白帝死後差不多人亡政息,隻要成了奴隸,除非主人大發慈悲,不然子子孫孫都別想再為人。但做平奴也不是完全沒好處,從事的都是比較輕鬆的職業,危險性,這個看遇上的是什麽主人。
比庶奴低一等的是下奴,這種奴隸的來源有兩種,一為戰爭俘虜,一場戰爭過後總會有不少俘虜,俘虜中的貴族會被贖回,但非貴族,牲畜而已,繁衍得一向很快,要不了多久就能恢複,沒必要浪費錢;二為人牙子手中買的,人牙子會從各地低價買入人口,或是更幹脆點,從各地綁架擄掠人口,再批量賣給貴族。
與庶奴不同的是,下奴這一品類,主人哪怕是殺著玩都不犯法,當然,殺的不是自己奴隸便得賠償別人的財產損失,自然,關係好的話也可能不計較,不計較自然不用賠了。
下奴一日為奴,子子孫孫永遠都是奴隸,除非為主人立下大功,主人願意賞賜一個身份。因而多是從事雜役、耕地、采礦以及修陵、角鬥士等職業,旁的還好,最後兩個,修陵的陵奴在陵墓修成時便是殉葬永世滅口之時,沒人願意自己修了宏偉的陵墓卻因為保密不夠而被盜墓,至於角鬥士,每一場角鬥都是一場生死搏殺,可以說,每個角鬥士的手上都沾滿了同類的血。
末奴也被稱為賤奴,是帝國社會最底層的存在,地位僅高於人族和其它種族的混血,來源為犯了重罪的犯人及其子孫,永世不得赦。末奴能從事的職業是有規定的,無一不是最累或最危險或最不受人待見的,比如伎人,比如采礦,比如修陵、比如角鬥士。
王的法子便是通過角鬥場來緩解矛盾,奴隸在角鬥場為主人獲取利益,贏得場數夠了便可以恢複庶人的身份——僅限於庶奴與下奴,末奴的話不得赦,但,可以改善生活條件。
時至今日,帝國遍地開花的角鬥場中人口占據比例最多的便是角鬥士。
最開始時角鬥場裏最多的是庶奴和下奴,但庶奴和下奴是可以恢複庶人身份的,於主人而言不劃算,辛辛苦苦培養出來的工具,明明還能繼續賺取,卻不再是為自己賺取了,太虧了,不似末奴,隻要還活著就永遠都是自己的賺錢工具。
鑒於此,隻要能帶來足夠的利益,主人一般會答應末奴除脫奴籍以外的任何事情,以此讓末奴能夠拚盡全力為自己賺錢。
盜趾能讀書也是因此,為了犒賞為自己賺取了大量錢財的奴隸,主人滿足了他想讀書的心願。
王的這一政策起到了很不錯的作用,帝國的奴隸叛亂頻率總算是降了下來,數十年過去,規模空前的盜趾之亂來了。
能如盜趾一般在角鬥士職業中做到頂尖的很少,而能夠做到頂尖的往往會被貴族看中那份實力而被收為死士,這也是大部分出色角鬥士的結局,得貴族庇佑,可以過上更好的日子,不用天天搏殺娛樂別人。
盜趾走了一條和同類截然不同的路,他帶著角鬥士造反了。
角鬥士自小習武,在別人享受父母寵愛時,角鬥士不是在和同類生死搏殺就是在和猛獸生死搏殺,論武力素質,並不遜色於那些自幼習武的分封士,甚至在後者之上,同樣是自小習武,一路殺人屠猛獸長大和一路切磋長大還是很有差異的。
分封士磨礪劍技殺人,最初殺的都是奴隸,循序漸進,讓他們能夠適應以劍殺人的感覺,並沒有危險,而角鬥士,輸等於死。
雖如此,但角鬥士的日子和分封士過的日子卻是一個天一個地。
闕台繁榮,而繁榮也意味著不夠刺激,太久沒戰事了,難免會讓人靜極思動。
奈何這裏是闕台,白帝雖然在王侯貴族中聲名狼藉,但那隻是因為她殺的人太多了,她本身的功績卻是誰也無法否認的,若非如此她又如何能在死後被追尊帝君。
德合天地曰帝,更直白點的就是必須對整個人族有萬世之功的王才能追尊為帝君。
誰都想當帝,帝君對人族有萬世之功,而人族也要世世代代香火祭祀帝君。
人族事死如事生,重視血脈傳遞的一個主要原因便是恐死後無人祭祀,但帝君不管有沒有後裔都不用擔心死後的祭祀問題,因為整個人族都會年年祭祀帝君。
很難說白帝在位時完全不在意自己死後洪水滔天甚至在自己還活著的時候就允許自己的子嗣不隨自己姓氏有沒有這方麵的考慮,哪怕是被她給屠了全家的人,除非自認不為人族,否則也必須年年祭祀她。
子孫對於帝君這個層次的存在而言已經沒了世俗的意義。
不過就算如此,做為人族有史以來第二個子嗣不隨自己姓氏的王,白帝也著實是奇葩。
第一個是炎帝,但炎帝是覺得自己的子孫不配繼承燧人這個氏,而白帝是原本就沒有姓氏,為王之後也沒有為自己挑姓氏,一直頂著庶寧這個稱呼。
然而,人族近萬年的曆史,攏共才四位帝,足可見帝的功績標準有多高。
也因為帝的門檻太高,每一位帝的帝位都極高,其影響力哪怕當事人已長眠地下千年也仍殘留著,甚至在某些方麵會被加強。
比如闕台,這裏是白帝一生最為在意的地方,在她活著的時候敢在闕台搞什麽事的都被屠了族,而她死後因為功績被美化甚至神化,闕台自然也有了不一樣的意義,再加上闕之戰的曆史加成,哪怕吃了熊心豹子膽也沒人敢在這裏開戰,怕被世人唾罵。
闕地的安逸可以說是深入骨髓了,而這種安逸帶來的便是極度繁榮的角鬥場行業。
奴隸軍控製了闕地後翻出的奴隸數量之多,最後還是將常儀這兩年教導的孩童都給拉了過來才數清——奴隸軍識數超過二十的不多,這些孩童占了大頭。
鵠將角鬥士奴隸集中到闕地最大的角鬥場沒多久盜趾便來了,看到下麵密密麻麻的奴隸們盜趾也有一瞬的怔愣,這數量還真是可觀。
盜趾也不囉嗦,開頭就自我介紹了一番自己是誰。
盜趾,顧名思義,一個叫趾的大盜,趾是名字,盜是身份。
在成為盜趾之前盜趾也是一名角鬥士,還是冀州最為出色的角鬥士,自四歲第一場角鬥起便鮮有敗績。
盜趾的父母是角鬥士,所以他也是角鬥士,不過他的父母沒他命硬,很年輕……也談不上年輕,奴隸的壽命是人族所有品類中最低的,二十出頭的年紀也可以稱之為長壽了。
不過盜趾更能活。
當父被另一名角鬥士殺死,母親被一頭牙狼給吃了後盜趾便希望能夠擺脫角鬥士的身份。
那幾乎是不可能的,因為他是下奴,不同於隻要債務還完就有一定希望恢複庶人身份的庶奴,他能否獲得庶人身份取決於主人的意誌。
誰會放棄自己的財產?
奴隸及其子孫都是自己的子孫,這是一份會不斷增殖的財產,哪怕不靠角鬥場,隻是靠買賣人口都能一直維持一份收入。
七歲的趾說服了主人,隻要他能為主人連贏五百場,主人便給他庶人的身份。
許是覺得趾根本不可能做到,或是哪怕做到了,連贏五百場的收益也足以買幾萬個奴隸了,主人隨口答應了。
五百場,趾的對手有人,也有各種各樣的猛獸,一步步的成為了冀州第一角鬥士,也為主人賺來了金山銀山。
彼時的趾已經不能說是單純的奴隸了,行走的人形搖錢樹說的便是他。
誰能放棄搖錢樹?
主人的變化趾並非沒察覺,但他也不是蠢的。
因著沒想過做一輩子的奴隸,趾很早的時候便為日後擺脫了奴隸身份後要如何生活做準備。
允文允武,後者不必了,在角鬥場隻要不想死,沒人會懈怠對武藝的打磨,前者,他在十歲的時候向主人提出了想讀書的願望,因為他帶來了豐厚的利益,哪怕末奴不允許讀書識字,主人為了收攏人心也很大方的答應了。
讀書可以開民智,使人明目。
趾很快便和主人補了一份契書,雖然覺得到時賺夠了的主人應該不至於反悔,但不怕一萬就怕萬一。
主人沒反悔,他沒想撕毀契書,卻也沒想過放了這株搖錢樹。
連贏五百場,不能有一場敗。
趾最後一場的對手是牙狼,不是猛獸的那個牙狼,而是以牙狼為名字的另一名奴隸。
隻要殺死牙狼,趾便可獲得庶人的身份。
廝殺時趾的劍斷了,手上已經愈合得差不多的舊傷也突然出了問題。
那不應該的,趾的劍是靖奴工匠專門打造的。
手上的舊傷也用了最好的藥,已經恢複得差不多了。
饒是意外陡生,趾也還是無愧冀州第一角鬥士之名,奮力擊敗了牙狼。
他沒有殺牙狼,角鬥場並沒有明文規定一定要殺了對手,但觀眾喜歡刺激的,所以必須殺,不殺就不能結束,久而久之角鬥場必須分出生死也就成了不成文規定。不能讓觀眾滿意,帶來足夠的利益,角鬥士會體驗到生不如死這個詞是怎麽創造出來的。
可那又如何,他不想殺。
以為自己必死的牙狼沒想到趾會放過自己,因而告訴了趾真相。
趾的劍和藥都被他的主人做了手腳。
牙狼的主人重金收買了趾的主人,兩個奴隸主商量好了一場雙贏,牙狼的勝利會為他的主人帶來財富和聲望,趾的主人也壓了牙狼一大筆錢,再加上從牙狼主人處得到的,足以彌補失去搖錢樹後的大部分損失。鑒於連贏五百場後搖錢樹也還是會失去,嚴格意義上,趾的主人如此做很賺。
很奇異,趾詭異的有種果然如此的感覺。
“可願隨我掀了這世道?”
那天趾與牙狼憑借著高超的武藝衝入了觀眾席,殺死大量貴族製造了足夠的混亂後趁亂放出了角鬥場所有的奴隸,隨後又兵分若幹路將別的角鬥場的奴隸放了出來。
樓國貴族盡數被屠殺,冀州最繁華的角鬥之國樓國亡。
九州震驚,趾也因此被整個帝國追殺。
奴隸不馴順就已經很該死了,居然還叛主。
叛主也就罷了,居然還造反。
造反也就罷了,居然還屠城。
罪無可恕。
在遇到常儀之前趾想的都是怎麽在諸侯的圍剿中活下去,找到一塊合適的地盤,建立一個沒有奴隸人人平等的國家,但不管多努力,跟隨他的人都越來越少,相繼倒下。
遇到常儀的時候趾剛剛失去了從最初就陪伴自己征戰屠滅無數貴族的牙狼。
許是因為已是絕路,許是彼時常儀眸中深入骨髓的仇恨引起了他的共鳴,他接受了常儀利用諸侯與諸侯、諸侯與王權之間的矛盾殺向帝都,屠帝都的建議。
既然天地不容,既然注定是死路一條,何不轟轟烈烈的大幹一場?讓那些膏粱貴族好好看看,所謂貴族,終不過腐肉一團,與氓庶奴隸並無區別。
屠帝都的目的最終還是沒達成。
諸侯和王權的矛盾還沒到能看著奴隸屠帝都而按兵不動的程度,因而在估量著帝都的實力被削弱得差不多後便出兵了。
盜趾想屠帝都,但沒想將所有人都給填進這座無底洞裏,權衡了下,發現實在是幹不過,還是撤兵了,當然,也留了足夠的驚喜。
帝都方圓百裏所有的糧食能帶走的都被他帶走了,不能帶走也都燒了,他很好奇諸侯聯軍趕到帝都後吃什麽喝什麽。
既然是馳援,糧食肯定不會帶得太多,糧食不夠吃肯定會找王要,而王肯定沒那麽多糧食,他要有那麽多糧食,帝都也不會在圍城時易子而食,折骨而炊。
不過這並不代表帝都就沒糧食了,事實上帝都還是有很多糧食的,隻是那些糧食不屬於王。
盜趾很期待帝都因為糧食而爆發內訌,可惜這麽久過去都沒消息,反倒是聽到了東邊羽族入侵的消息,顯然內訌不起來了。
盜趾隻能感慨,羽族的入侵真是恰到好處。
若非羽族入侵牽引了帝都大部分的精力,自己怕是很難活著走到兗州,但也因為羽族入侵,帝都內訌的希望也沒了。
卻也正因為這些,盜趾深刻意識到所謂貴族,不過如此,王侯將相難道是有種的嗎?
當然是沒有的,若有種,為何能如此輕易被他屠殺?
盜趾熟練的從自己的經曆中挑揀了一番,再潤色一番,一篇慷慨激昂的大白話(一千個奴隸至少九百九十九個不識字)演說稿迅速成形。
“.……王侯將相寧有種乎!”
護衛在側的鵠聽得熱血澎湃,他尚且如此,何況台下的奴隸們。
當第一個奴隸振臂高呼殺光貴族後,仿佛最暴烈的疫疾一般,不過片刻,所有人都被染得熱血翻滾。
盜趾做了個手勢,早就準備好的奴隸軍將用繩子串著的被俘貴族給拉了進來。
盜趾振臂道:“殺了這些奴役迫害我們的吸血蟲,讓他們明白我們不是隻會任人宰割吸血的豬羊。”
奴隸們沉默以對。
奴隸軍有人丟了十幾把武器給奴隸們。
盜趾含笑望著奴隸們。
過了好一會,終於有一個奴隸哆哆嗦嗦的撿起了一柄劍,腳步虛軟的走向貴族們。
看著走到麵前的奴隸,衣衫華麗的一名中年貴族露出了輕蔑的眼神,賤奴就是賤奴。
奴隸看著中年貴族的眼神,手突然就穩了,一劍砍下,中年貴族轟然倒地。
有了帶頭,很快有更多的奴隸撿起了劍衝向貴族們。
武器隻有十幾把,奴隸們太多,根本不夠撿,遲了一步的奴隸們幹脆上拳頭甚至上嘴咬,有一部分貴族比較倒黴,是被活活咬死的,血肉模糊,很難想像那曾是一個氣質高貴的人。